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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 上海訪民贏訴訟 法院拒不執行17年

上海訪民張瑜,她在二套房產糾紛中贏得了訴訟,十七年來責任法院拒不執行,導致她無家可歸。近期她兩次進京維權都被騙回解決問題。12月7日的公聽會上,她仍沒能拿回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聽會走形式「我感到非常絕望」

訪民張瑜12月9日向大紀元記者說:「公聽會結果使我明白了,受到法院枉法違法,被法院非法剝奪房產權和居住權的二套房產權利勝訴人,企圖通過信訪、上訪解決訴求這條路是走不通的。」

「責任法院還在搞形式主義,欺上瞞下弄虛作假,我還有活路可走嗎?」

張瑜案件,經過最高法院、中央督導組持續三年督辦,也沒有使下級責任法院整改、糾錯。她質問,是誰利用審判權和執行權,剝奪了她的房產權和居住權長達十七年。

「今年底我將面臨流浪街頭、甚至凍死街頭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我每天都在煎熬中!」

張瑜十七年前打贏了二套房產的訴訟,然而法院拒不執行還於2017年自行結案。上個月,房東告訴張瑜要收回她租住了十幾年的房子,因維權已透支了所有收入的她,面臨流浪街頭的困境。於是她向上海市政府和國家高層寫了求助信,但都未獲回應。她不得不進京上訪。

兩次進京,張瑜都被地方官員哄騙回上海解決她的問題。然而,經過一次協調會和一次公聽會後,她表示,「我感到非常絕望!」

12月7日下午3時,由上海市高院、中院、初級法院、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律師、管轄派出所警察和街道等出席了公聽會。「這是個只聽我說的公聽會,現場沒有一個官員站出來說句公道話。談話筆錄只記錄了他們想記錄的內容,然後讓我在筆錄上簽字,就趕緊打發我走。似乎你的無處安身、無家可歸和死活與公聽會無關緊要。」張瑜說。

她表示,「2021年還剩最後21天,有人忙於回家迎新年,我卻驚恐擔憂今年底無處安身,無家可歸。我每天都在煎熬中!」

記者致電上海市高級法院法官沈旭軍,電話無人接聽。

法院單方毀約抗議無門

過去上海黃浦法院和張瑜曾簽署了一份每月支付她租金的協議,等二套房子歸還執行給她了,就停止支付每月租金費用。

然而,2017年3月30日,張瑜二套勝訴房所屬法院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自行將張瑜的二套房分別給付她59萬元、21萬元終結了。法院並單方面停止支付每月租金,二套房產也沒有按書面協議約定還給張瑜。

張瑜表示,「目前該二套房還在被執行人名下,並出租予他人牟利,法院不願糾錯追責,並且單方面停止支付給我每個月的租金。為此她曾於2017年4月1日搭帳篷露宿法院大門口抗爭一個月。」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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