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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餓年頭的細末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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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飽是人的最基本生存需要,擱在如今它早已不是個問題了。與現在的青年人講我童年少年時挨餓的情形,恐怕會被認為是「說天書,編故事」,讓他們難以置信。

1959年我虛齡8歲,嚴重饑荒已遍及全國,農村尤甚。我家門口有一棵大榆樹,主幹樹皮早被刮盡。我曾吃了榆樹皮製成的圓丸,大便不得下來,痛得大哭,是我奶奶用手幫我摳出來的。一次,我的一位比我長三歲的族兄在放學後帶我到街北口糧管所門口,說能找到吃的。果然一輛卡車上撒落一點皮糠在地上,我們倆馬上像兩條小狗似地趴下舔吃地上的殘物。當時覺得那皮糠的滋味甜蜜無比,心滿意足。

還有一次我放學回家剛走出街口,後面來了一位鄰村的小女孩,手裡拿著一種叫「京干其」(粗面製成五角形狀的東西)在吃,後面又上來一位鄰村的小男孩,我也認識他,乳名叫「禿五四」。他上去一把奪下小女孩手裡的食物撒腿跑開了。小女孩大哭著返身而去。一會兒工夫小女孩的爸爸氣憤地跑來,以為我就是搶奪食物的男孩,逮著我不放。我一時嚇呆了,只知道哭喊不知辯解,幸好小女孩也趕到,辨認搶奪者不是我。那個小女孩數年後與我同校任教,我讓她回憶那件事,她清楚地記得「禿五四」搶她「京干其」的事情。我說自己就是那位親眼目睹並受了「冤枉」的小男孩,不禁彼此大笑,是苦笑(這個小女孩就是上元小學的朱敏老師,她爸爸那時是公社裡的一名幹部,所以能吃到京干其)。那時候搶食食品的事太多了。一次我在飯店門口看顧客吃東西,一位顧客買了兩個包子剛放到桌上,一位比我還小一點的女孩上前拿到一個包子低著頭拼命往嘴裡吞,任憑那顧客在她頭上捶打,眨眼間包子下肚。此類事情,如果不是極度飢餓斷不會發生的。

1959年至1961年那三年,國家宣傳上先叫「三年自然災害」、後來稱「三年經濟困難時期」,農民習慣上稱「吃三二兩」、「軍事化」時,有的則直接稱「餓死人時」。「三二兩」是指每人每天吃糧數,「軍事化」是因為實行人民公社化,搞「大躍進」,農民勞動實行軍事化管理。那時代的名稱已不重要了,說那幾年餓死人是千真萬確的。我的一位堂姑父戴華田,本村人,就是在大年三十晚上「倒田墈」死去的,他那時是壯年。所謂的倒田墈就是指人走著走著一下子就倒地斃命了。那時常聽到有人說某某吃了不能食用的野菜中了毒,家裡人就告誡孩子哪些野菜不能吃;還聽到某某村有人死在家裡沒人抬上山埋葬;也有傳言某地賣人肉包子,是真是假無法考證,家裡人囑我們小孩子不要亂跑,很是害怕恐怖的。

那幾年吃大食堂,一度時期各家各戶的鍋灶被拆除。生產隊食堂領到的糧食極少,有時還沒有。我們生產隊領糧的人是我的一個族公叫呂宗茂,人們叫他「老軍屬」。我現在還記得村上老少站在村口,眼巴巴地等候老軍屬領糧回來的情景。如果遠遠看見老軍屬胳膊肘上裝糧的「籮籮」(一種竹篾制的東西)是挎著的,有些沉,那就是領到糧了,大家很高興;如果他單手拿著籮籮晃動著回來,那就是沒領到糧,人人喪氣。當時食堂打粥(不可能有干米飯)是按家庭人口分配的,各家打粥回去後要靠加水來增量。村上常有比我大一些的小孩子鬧著與家裡人「分伙」,即他自己拿著碗直接在食堂打粥吃,怕家裡大人多吃占了自己的計劃,不願意與家裡人合在一起吃。這樣的小孩子常受到村上大人的責怪嘰笑,說這孩子「不孝順」。其實,這哪能怪孩子呢?吃集體食堂好像到1960年就解散了(具體時間記不准了),可能是無法維持下去了。村上有許多人得了浮腫病,好像叫2號病,婦女得這種病的更多些,幾乎個個腿部用手一按就出現一個深陷印,母親自然不例外。記得一位也是我族公的呂宗盛腫得太厲害,住進了營養院(政府一段時間採取的緊急救治措施,專門收容浮腫嚴重的人)。

那年頭飢餓難熬,怎麼辦呢?偷!那時「偷」並不全是很醜惡的事情。多少年後,母親說到那年代,常常頗為自豪地說:那時不靠「偷」一點,你們都得餓死。比如說,收割季節,母親都要在身上藏一點谷穗帶來家。人行道邊的莊稼地,靠路的那一畦稻穗麥穗都是被路人在快成熟時就掐掉了。我就經常在放學路上膽怯地偷點半熟的谷穗帶來家。有時是生吃,快要成熟的麥穗在手心搓揉幾下,吹掉穀皮很好吃。最典型的「偷」是在田地莊稼快成熟時,家家都有人在傍晚或晚間出來「偷割」穗頭。方法是帶著鐮刀、袋繩,鑽到田中間去割谷穗。一塊田裡東一處西一處都有「小偷」們在干。大家你不講我,我不講你,只防生產隊幹部來查抓,嚴格地講只防生產隊長一個人。那時有句俗語:「天上雷碰雷,地上賊碰賊。」大家都是「賊」。其實那時生產隊幹部們對這種「偷」也是睜一眼閉一眼,他們的家人也參加這種「偷」。有時聽說隊長的家人也下田「偷」了,那大家的膽子就大些,知道隊長這段時間不會來查,放膽「偷」一下。其實隊長們也拿捏好時間,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他會到田附近繞一下,有時也會直接喊罵一陣,「偷」就結束了。那時我家出去「偷」的是母親和大姐、二姐三個人,父親是個文弱的文化人幹不了這事,我那時小,有時躲在旁邊看風。大姐膽子小,聽到人喊就往田埂上跑,二姐膽子相對大些,常受到母親的表揚。那時真是應驗了「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這句話。需要說明,這種偷也只是偷割田地里快要成熟的谷穗,幾乎家家戶戶都有人參加這樣的「偷」,大家都去「偷」,屬於「明偷」。這種「偷」一般只限制在本生產隊,如到外隊去偷,那很危險,會受到很重的懲罰。再者,如果去偷生產隊已經收穫的糧食也不行,那要算犯法了。當時國家對偷竊罪判刑也重,我的姑父因偷了飯店一袋麵粉坐了7年牢房。我的一位堂姑父家住鄰村謝橋隊,因偷糧食被捉,被吊起來痛打,又膽小,怕再受懲罰,回家在家中門框上上吊死去了。

那三年的饑荒我們沒有被餓死,據大人們講,靠的是「花兒草」、南瓜胡蘿蔔和山芋這四樣東西。回憶也真是如此。「花兒草」屬春季植物,是集體地里種植作肥料的,成了人們度荒的食物。南瓜是夏季作物,聽母親講那兩年南瓜收成特好。南瓜能填肚皮但吃多了人沒力氣,後來長大了才懂得它是低糖作物,難怪那時我走路總覺得腿「打飄」呢!我們生產隊那時有一塊在江邊的沙土地,特別適宜種植胡蘿蔔,每當收穫時,我們小孩子都聚集在路邊等候挑胡蘿蔔的擔子過來,搶拿一些放在懷裡。挑擔的社員雖制止但並不過於嚴厲,等於半默許。這樣算起來,每個季節都有了賴以填肚保命的食物,算是天佑蒼生啊!

那三年中,想吃一頓乾飯是一種極大的奢望,連白粥也幾乎吃不到。我那時多麼想吃一頓飽飯。有一年除夕,母親積攢了一點米給我們煮了一鍋白米飯,從米下鍋開始,我們姐弟幾個就扒在灶台上等候,一邊喊著「快熟了熟了」一邊聞著飯香,那種愉快感今生忘不了!那頓年夜飯吃下肚後,我和弟弟腸胃不能消受,直喊肚子脹,父親領著我們在家中堂屋裡轉圈來幫助消化,結果還是「壓食」了(「壓食」是家鄉方言說法,食物沒消化好,胃中冒出一種酸氣)。我的小妹妹才兩歲(1958年6月出生),飯後不久因無法消化將飯吐到床上。那時她剛會講話,不會講「吐」這個詞,在床上哭著直喊「我的飯潑掉了!」母親傷心地哭了!今天我寫到此處時,眼淚仍然忍不住流出來。

我現在為什麼要不厭其煩地回憶那饑荒歲月的細末小事,實在是因為那時的饑荒太讓我忘不了,想想太讓人傷心了!還在於,素稱魚米之鄉的江南怎麼會出現如此般的饑荒?農民自己拼死拼活地種莊稼怎麼連自己都養不活?還應該追問嚴重饑荒發生的原因是什麼,誰應該對那場饑荒負責任?在很長時間內,那場饑荒被歸咎為「自然災害」、「蘇聯逼債」,其實已經有許多歷史學家考證出「自然災害」和「蘇聯逼債」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根本問題是決策錯誤影響遠遠大於自然災害,可以說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再者,對那三年死亡人口數據也有很多爭議,近年的黨史二卷本採取了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是1000多萬人,有些專家統計的數據是1850萬,還有2000萬、3000萬、4000萬甚至更高數的爭論。我認為,死亡人數爭論只是數據上多與少的爭論,只要稍有良知,都應有這樣的共識:即便是官方數據的1000萬,那也是一個極讓人傷心的災難性數據。處在和平年代,一個國家全民都面臨嚴重饑荒,人都餓死了,一定是政策、制度上出了大問題,主因絕對是「人禍」,這是簡單的常識。我作為經歷過極度飢餓的過來人,今天記下這些經歷,理由很簡單,不應該忘掉那場災難性的痛楚。至於誰應該對那樣的災難負責,再過50年、100年,歷史一定會有清楚的定論!

另外,我寫這篇小文還在於,母親今年90歲,身體還很健康,回家與她閒談,又常常聊起「沒得吃」(她的習慣話)的年代,她總愛提起當年許多舊話,也勾起我對那段飢餓生活的回憶。母親對現在的因濱江拆遷後的生活很滿意,幸福感特強,又不時惋惜五年前已去世的父親沒能享受現在的福。爰書此文,借慰泉下父親並祝母親健康長壽!

(寫於2013年12月16日)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愛思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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