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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水災報告出爐 中共應急出了什麼問題?

在河南鄭州遭遇特大洪災半年後,中國政府周五發布調查報告,將這起事件認定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但提出也有「人禍」,導致多名鄭州官員被免職。這份報告反映出了中國應急機制的哪些問題?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家傲邀請了旅居德國的水利專家王維洛,以及《北京之春》雜誌榮譽主編胡平,對此進行了分析。

河南水災期間馬路成為運河

記者:王維洛博士,中國政府周五發布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場因極端暴雨導致嚴重城市內澇、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災並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報告認為,這場災害總體是「天災」,具體有「人禍」。您如何看待這樣的結論?

王維洛:中共官方的調查報告最終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大自然,認為如果天不下雨的話,那麼地上就沒有水。但只要你仔細觀察,就會發現破綻。比如說,這份報告只提到了一座水庫的漫垻事件,指出郭家咀水庫漫垻是一起違法事件。

我們知道鄭州的這場洪災與其西南面十幾個水庫的無預警放水有直接關係。7月20日當天,外界主要報導的是常莊水庫的無預警泄洪,而這份報告卻不提常莊水庫了。

記者:胡平先生,您對此怎麼看?

胡平:這確實是場天災,同時也發生了人禍,而後者是非常明顯的。就拿很多人都知道的鄭州地鐵5號線的很多乘客溺亡,以及京廣路隧道被淹沒這兩件事來說。鄭州市氣象局在此之前接連發出五次暴雨紅色預警,還提出了防災、抗災的建議,但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對這些警告和建議掉以輕心,沒有及時啟動必要措施,還要求重要交通不中斷,這才造成了如此嚴重的人員傷亡。換句話說,這兩場災難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結果還是發生了。

記者:胡平先生,河南省委常委在報告發布後召開會議,決定免去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的職務。此外,鄭州市長和多名副市長也被降級、撤職或記大過。省公安機關還逮捕了涉嫌犯罪的八名企業人員,而省紀檢機關則對涉嫌違法的89名公職人員進行問責。您對這樣的初步處理結果怎麼看?

胡平:這一輪被處分的人的確不少,但我們並不太清楚他們分別負有怎樣的責任,尤其是基層工作人員的一些做法完全是奉命行事,那麼他們就不應該負過大的責任。正如我剛才所說,在如此嚴峻的局勢下,徐立毅仍然強調不要中斷交通。有他這麼一句話在,下面的人會怎麼做就可想而知了。

記者:王博士,這場洪災發生後,不少人對於鄭州的一座大型水庫無預警泄洪加劇下游受災程度一事頗為關注,而這份報告並未分析此事。這背後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王維洛:應該說中國的每一個省、每一座城市都有各自的防洪預警規劃,分工也很明確,但他們平時並沒有演練,只是放在那裡做做樣子。到了最危急的時刻,他們也不知道怎麼辦,而災害往往發生在人們根本無法預料的地方。

中紀委對河南省委原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在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中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並決定給予徐立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降級處分。(搜狐網圖片)

記者:胡平先生,報告提到,鄭州市、縣、鄉鎮各級普遍存在瞞報因災死亡失蹤人數的問題,而這在中國的重大災害和事故中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慣例。您認為造成這個局面的體制性原因是什麼?

胡平:這主要是因為缺少監督機制。當事人有瞞報的動機,這是很容易理解的。那麼有關部門在設立這些機制的時候當然應該考慮到這一點,如果他們在每件事當中都指望著當事人自覺地、如實地上報,那麼這肯定是會落空的。

這種現象之所以屢屢發生,首先就是因為中國缺乏言論自由,尤其是在這些關鍵時刻,當局對媒體的管控非常緊。因此,哪怕你明明看到了不同的情況,你都很難發出質疑。

記者:王博士,報告還談到了鄭州地鐵溺亡事件、水庫漫垻、山洪災害等具體事件,指出不少項目存在重大工程隱患。在您看來,當局應該如何更有力地防範「豆腐渣工程」?

王維洛:其實從程序上來說,工程質量的問題非常簡單。如果某個工程通過了驗收,那麼驗收人就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如果你追究到設計者的話,中國的很多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卻又找不到責任人的原因,正是因為負責人太多了。比如說,三峽工程當年有四百多名專家參與論證,如果他們都簽了字、擔下了責,最後一旦出了事,你會去找這四百多名專家嗎?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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