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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與不貪 一念間報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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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羅網李廣松編者按:《涌幢小品》是明代朱國禎所撰的一部筆記。共三十二卷,初名《希洪小品》,後改名《涌幢小品》。記載明朝掌故﹐大而朝章典制﹑政治經濟﹑徭役﹑倉儲備荒﹑清軍勾補﹑遵化冶煉技術﹐小至社會風俗﹑人物傳記。其中有關明代中葉戴冠﹑王守仁﹑沈周﹑吳昂等人的瑣聞逸事﹐敘述相當生動﹔對於嘉靖年間倭寇騷擾東南沿海﹐隆慶﹑萬曆以來的農民起義﹑兵變及王朝佐﹑葛賢等領導市民抗稅(見城市民變)等史事﹐敘述頗具條理。作者熟悉明代之事﹐所記多質實可信。】

人在世間,有太多的欲望,而很多人是人心難滿,慾壑難填。而欲望之一的貪念,就是覬覦原本不屬於自己的財物等。面對他人的財物,不屬於自己的官位,人該如何選擇呢?三位古人給出了答案,而他們的抉擇對應著不同的報應。

不貪友人財得善報

明朝中都人王士良,有一位知交好友,過從甚密。好友的兒子客居他鄉一直未歸,而好友因為重病將不久於世。臨逝前,他將家中的錢財都交給了王士良,並道:「這些錢給我的兒子沒有什麼好處,很可能帶來禍事。」說罷不久就閉上了雙眼。

王士良哭著為好友辦理喪事,而好友將其錢財託付給他之事,並無人知曉。

過了幾年,好友的兒子終於返鄉,王士良就將好友的錢財都給了他的兒子。他的兒子很快花光了這筆錢,王士良聽說後,又多次周濟他,從未表現出厭煩的態度。

然而,王士良並不善於理財,日子過的也是緊巴巴的。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時候,他那個頭腦愚鈍的兒子,不知為何腦子突然靈光起來,讀書很上進,後入太學學習,其後通過選拔,當上了縣丞。

縣官委以差事,王士良的兒子辦理的很好,並因此得到千兩銀子的賞金。此時,王士良尚健在,他的兒子就將這筆錢給父親養家。

忽然有一天,一位道士來到王士良的家中,對他說:「我受人委託來向你致謝,你已經有了善報。」而委託之人正是他那位好友,這真是不昧他人財,終有善來報。

還有順天人趙某者,以賣粥醬為業,人呼其為「醬楊」。明英宗天順初年,再度登基為帝,武官世家子弟等乘機行賄當官,冒領官賞,人數有數百人。有人告訴趙某也可以如此做,他卻搖手拒絕道:「我不過是個粗人,沒有當官的命。財帛也不是我所稀罕的,反而擔心引來禍事。」果然,不到一年,那些冒官者事敗,都被革職,有的還被貶流放。人們這才慨嘆道趙某的不貪才是明智之舉。

貪別人財終是一場空

與王士良不昧他人財、終有善來報相反的也有一個例子。長興有個姓沈的人,有數千資產,在當地是個有錢人。他在縣衙做庫守。庫守,古代官職,負責掌管庫房等處。

在他的兒子要結婚之時,沈某因要操辦婚事,就讓族中的一個兄弟代其職責。誰料想,族弟竟然趁機打開庫房,偷走了八百兩銀子。等到官府發現,族弟已不知去向,沈某隻得用自己的財產代為償還。

跑到其他地方的族弟待一兩年此事不再有人關注後,才挖出了盜金,置辦了百餘畝田產。晚年他得了一個兒子,非常疼愛,為了讓他更好的成長,加之自己年齡大了,他就將其寄養在縣城中的一戶富有之家,其所置辦的產業,也落在其寄養的人家。

後來,他的兒子應該與富戶家的女兒結婚,但他的兒子卻找了另外一個女子,兩人偷著跑走了,其家產最終落在了富戶的家中。偷了錢的族弟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這不是惡報又是什麼呢?

一句話,人生路上,不是你的東西,千萬不要動貪念。

參考資料:《涌幢小品》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正見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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