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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遠:由人口普查數據看徐州及周邊買賣婚姻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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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位於蘇魯交界地帶,本來絕大人口都是漢族,除了有些回族外,基本沒有什麼其他少數民族。根據1982年的第三次人口普查統計,徐州有18個少數民族,共9000餘人。但是短短18年以後,到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徐州少數民族增加到47個,共20268人。這期間徐州市人口僅僅增加了30%左右,但是少數民族人口卻增加了一倍多。

為什麼少數民族增長如此迅猛呢?是徐州經濟發達,像廣東那樣吸引了各地打工人口嗎?顯然不是。徐州經濟原以煤炭、機械等重工業為主,改革開放後就不斷衰落。這些新增加的少數民族,無疑絕大多數都是通過婚姻遷徙方式而來的西南雲貴川地區少數民族女性(比如江蘇「五普」對來自雲南的哈尼族、布朗族、景頗族、佤族、怒族、拉祜族人統計顯示,其中女性為3116人,而男性僅有227人,不足總數的7%)。

有必要先指出的是,這些以西南少數民族女性為主的遠程地域通婚,普遍都是買賣性質的,或者是非自願、強迫性婚姻。遠嫁東部的女性一般具有學歷低、年齡小的特點,根據《怒江傈僳族婦女跨省婚姻遷移研究》一書作者陳業強教授,對小龍梅所在的福貢縣100位跨省婚姻女性所做的調查,只有兩人是初中或初中以上學歷,其他都是小學以下文化程度或文盲。

因此,這些女性對婚姻選擇缺乏判斷能力,即使出於人的本性來講,也不願背井離鄉來到陌生遙遠的地區,她們往往都是都是父母貪圖買婚者的彩禮,或者受他人脅迫拐騙而成婚的。

另外,根據專門研究西南地區少數民族女性流動的學者中央民族大學楊築慧教授的調查訪談,這些遠嫁東部的女子,家人一般都不知道她們去了哪裡,她們走之後也很少跟家裡聯繫,更凸顯了這種婚姻的買賣交易性質。徐州發布的八孩母親調查報告,展示的細節顯然符合這些特徵。

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徐州市人口的民族細分統計(表一),揭示了這種買賣、強迫性婚姻的一角,結合社會學者們的研究,以及更多的人口統計資料,我們可以看出:

(表一,徐州市2000年「五普」民族人口統計,來源:《徐州市志》第1169-1171頁)

第一,這種買賣、強迫性質的婚姻不是偶發個例,而是廣泛存在、成千上萬,僅官方統計的徐州市西南少數民族女性就多達近6000人。如果加上近二三十年來自西南貧困地區的漢族女性,及其他地方的少數民族女性,數量更為龐大,可以說買賣強迫婚姻幾乎每個村都有數例

並且,官方的人口普查統計也不完整全覆蓋的,徐州發布的調查結果稱小龍梅為來自雲南福貢縣的傈僳族,然而,2000年及2010年的兩次人口調查均顯示,風縣沒有傈僳族人口。因此,可以說明,在人口統計之外,本地仍有不少被拐賣的婦女。

第二,這些買賣、強迫婚姻女子,普遍進入蘇魯落後地區的鄉村,比如「五普」顯示,嫁入來江蘇的傈僳族789名女性,僅有18人來到城市,其他絕大多數都是嫁入蘇北農村。她們婚姻匹配的家庭,又無一例外都是當地最貧困的家庭。因此,這意味著她們在婚姻遷徙中,一般都是流落到當地社會最底層,註定了她們很多人的婚後生活並不幸福。

第三,由人口統計數據倒推到他們的來源地,可以發現,這些遷徙婚姻涉及了幾乎所有西南少數民族,甚至連基諾族、普米族、怒族、布朗族此類居住在最邊遠深山、人口稀少的民族也都被裹挾到20世紀末、21世紀初的買賣婚姻洪流中。可見當年西南地區人口拐賣是多麼嚴重,幾乎滲透到雲貴川桂的每個角落。

(2)現在人們把矛頭都指向徐州,似乎這是徐州特有的現象,其實買賣人口(不僅包括買賣婦女,更包括買賣兒童)這在蘇南以外的整個江蘇,以及附近的山東、皖北都是很普遍的事情,甚至在一些地方比徐州更嚴重。

比如,江蘇省的少數民族人口在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比1990年的「四普」增加了62%以上,增量為10萬餘人,最主要來源是西南地區少數民族女性,其中苗族1.7萬人,侗族7394人,彝族6284人,布依族6167人,哈尼族1926人,白族1847人,傣族993人,傈僳族789人。

這些外來女性的流向又集中在封建意識較為濃厚的蘇北蘇中地區。以彝族在江蘇的分布情況為例,70%分布在蘇北和蘇中地區,最多的依次是徐州934人、宿遷856人、連雲港689人、鹽城575人,而蘇南地級市都在400人以下。顯然,這種人口遷徙不是經濟務工因素驅使,而是婚姻遷徙因素所導致的。

跟徐州毗鄰的山東省,改革開放以來流入的西南少數民族女性數量要比江蘇更多。從2010年的「六普」統計看,山東是全國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景頗族女性第二多的省份,僅次於他們的主要聚居地雲南;也是普米族女性第三多,布朗族女性第四多,傣族女性第五多的省份(國家統計局:《中國201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人口資料》,民族出版社2013年版)。

處於最東部沿海的山東與西南地區,遠隔千山萬水,按照人口自然分布輻射規律,本來不應該有什麼西南少數民族人口;從經濟上講,山東是人口總體遷出地區,外出務工經商的多,吸引的外地人口少。山東有如此規模突出的西南少數民族女性,顯然也是非自願性婚姻遷徙的結果。

(3)為什麼徐州,乃至蘇魯兩省的非自願性婚姻如此普遍,並且屢禁不止呢?從根本來講,這是長期重男輕女的惡果。

首先,重男輕女導致嚴重性別失調。實行計劃生育之前,蘇魯新出生人口性別比在103-107的正常範圍,1990年山東和江蘇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116和114,2010年分別為119和117。作為封建傳統家庭倫理觀念最頑固的蘇北魯南地區尤其高,比如徐州達到121。徐州自進入21世紀以來,男女人口差異就在30萬以上,這就意味著如果完全是本地婚配的話,有30萬男人找不到媳婦。

其次,重男輕女加劇了那些過剩的男性必須要結婚、傳宗接代的意願,進而加劇這些地方婚姻市場上的供需不平衡。為了解決這種婚配不平衡,像董志民那樣的、在本地沒有婚姻競爭優勢的男性,通過買賣的方式,從比本地更落後的西南邊遠地區引進女性,成為解決婚姻供給短缺的最重要途徑。

我們可以看出,同樣作為東部省份的浙江以及東北地區,因為女性地位相對高,社會風氣相對開化,流入的西南少數民族女性就少的多。比如,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山東、江蘇兩省的哈尼族女性分別是2938、1926人,而浙江789人、遼寧74人;佤族分別是山東4424人、浙江230人、遼寧69人;景頗族分別是山東335人、浙江38人、遼寧6人。因此,人口拐賣與女性權利保障程度,與經濟發展情況沒有必然關係,傳統的男女觀念,是導致女性受壓迫的罪惡之源。

再次,在重男輕女的社會氛圍下,無論是政府,還是普羅大眾,在骨子裡都普遍缺乏對女性權益的尊重,他們都認為這種強迫性婚姻是無罪的、天經地義的,整個社會都在默許縱容這種醜惡現象。比如,在買賣婚姻最猖獗的時候,蘇魯某地政府有關部門曾經專門發文要求:「對外省婚嫁婦女,要認真核實,想方設法辦理戶口遷移」,(許新民:《少數民族遷入以後》,《中國民族》2003年第二期)。最近,很多網友又搜出很多地方公安機關到豐縣解救被拐賣婦女失敗的新聞。

可以說,由於強大的傳統意識,在保護女性權益方面,法律和公權力都出現失靈,女人既不能免除被販賣的自由,也不能在進入婚姻狀態後,免於家暴或虐待的自由。蘇魯地區比較傳統的社會,存在著這種令人絕望的鏈條陷阱:重男輕女——男多女少——買賣婚姻——政府和社會默許——女性權利無法得到保障。

女人在這個鏈條中始終是犧牲品,尤其是那些外地過來的,她們是這個以繁殖為主要目的社會系統內最卑賤、權利最無法得到保護的人群。這次豐縣事件,縣政府及當地老百姓對此事的高度容忍,見怪不怪,就是這種病態社會文化的反映。

因此,社會有必要繼續保持對徐州豐縣事件的關注,這並不是簡單地為某個個體伸張正義的問題。「鐵鏈女」的遭遇並非孤例,在徐州周邊數百公里內,居住著兩三億人口社會中不知還存在多少買賣、虐待婦女的醜惡現象。在中國很多地方,社會開化、文明進步,路漫漫其修遠兮!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阜成門六號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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