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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華看社會: 任你說破了大天

徐州豐縣鐵鏈八孩母親事件在虎年前曝光。事件過程和惡劣程度有目共睹,無需贅述。自事件發端至今,人們的道德底線屢遭沉重打擊,引起網際網路上一波又一波輿論滔滔,公眾義憤填膺。而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一開始當地各級有關部門、大小正式媒體、相關婦女組織的寂靜無聲,仿佛什麼都沒發生過。其後在民憤壓力下如擠牙膏般一節一節出來四個通報,而每個通報都被視為應付搪塞,漏洞百出,線索混亂,難以服眾。

我們將四個通報羅列於此,是為了通過文本的比較分析,透視其不被公眾相信且引起憤怒的原因:

須知,公憤是民意的表達,在此事件中是推動事件得到解決的重要動力,因而我不同意一些人所指責的民憤的非理性、對有關部門通報的完全不信任。若無此壓力,調查過程和有意義的解決方式不會展開。若沒有民間各種角度提出的質疑、思考和千辛萬苦搜尋和提供的各類證據,也不會有現在的效果:「2月17日中午,江蘇省委省政府決定成立調查組,對「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徹底查明事實真相,對有關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懲,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此處我無能力評價各種見解和推測是否成立,僅從社會學視角對事件所呈現出的信任危機做一簡要概括:

第一個通報(1月28日):楊某俠與董某民1998年登記結婚,不存在拐賣行為;楊某俠患有精神疾病。

第二個通報(1月30日):楊某俠於1998年在歡口鎮與山東交界處流浪乞討時被董某民父親收留,後與董某民生活在一起;DNA比對和調查中未發現拐賣行為。辦理結婚登記時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未對其身份信息進行嚴格核實。

第三個通報(2月7日):楊某俠身份已經公安部門調查認定,原名小花梅,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人,同村桑某某受其母親所託帶其到江蘇治病並找個好人家嫁了,後小花梅走失;經南京醫科大學司法鑑定所DNA鑑定,八個孩子與董、楊均符合生物學親子關係。

第四個通報(2月10日):經DNA檢驗對比,結合調查走訪,認定楊某俠即是小花梅;經公安機關偵查,董某民及桑、時涉嫌拐賣婦女罪,已對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四次「權威發布」,戲碼不斷變幻,從起初的「婚姻合法」,「不存在拐賣「;到交界處能撿來流浪女並收留做老婆;從遠赴某縣治療精神病再順便「找個好人家嫁了」;又到「非法拘禁、涉嫌拐賣」,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這個合法–行善–幫助–違法的內在邏輯是什麼?如此「權威發布」讓人如何相信?關鍵證據是什麼?法律正義在哪裡?道德譴責又在何方?如此「權威發布」在聚細為流、匯弱為強的民間質疑面前不堪一擊。

此事影響之惡劣顯而易見:一條鐵鏈鎖住的母親,把扶貧的光輝業績、把巨額的對外援助、把冬奧的美輪美奐全都打得稀碎。而人們無法理解的是,並沒有法律正義、輿論譴責的雷霆之勢,反而是雷厲風行的刪貼、禁言、封號、堵路、抓人齊頭並進。這讓公眾不得不追究有關部門到底是無所作為還是積極作為,究竟是過於懶政還是過度行政。

人們同樣無法理解的還有,一個「局部」的、「個別」的事件,明明存在著明顯的重大犯罪嫌疑,卻為何層層觸動不了,級級態度曖昧?視而不見甚至庇護、開脫這樣一個最基(底)層的家庭/村莊的不堪行為到底是幾個意思?

還有一個無法理解是,據《中國走失人口白皮書》發布的消息:2020年全國走失人次達100萬(http://mobile.rmzxb.com.cn/tranm/index/url/www.rmzxb.com.cn/c/2021-02-26/2793905.shtml),「走失」一百萬!這意味著什麼?「走失」,又是什麼概念?現代高科技突飛猛進地發展——監控、記錄、搜尋、DNA驗證等等技術手段都到哪裡去了?為什麼在尋找、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時沒好好利用?它們會自動選擇性應用嗎?

上述三個無法理解和公眾質疑涉及一個重大社會問題,既信任危機,這是一個幾乎每遇重大事件都會出現的現象。人們常把這種輿情危機和信任危機稱之為「塔西佗陷阱」(Tacitus Trap)。塔西佗陷阱是一個政治學概念,得名於古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意指倘若公權力失去其公信力,無論如何發言或是處事,社會均將給予其負面評價。此後人們將其引申成為一種社會現象:指當公權力部門或某一機構/組織失去公信力時,無論其說真話還是假話,做好事還是壞事,都會被認為是說假話、做壞事。(https://baike.baidu.com/item/%E5%A1%94%E8%A5%BF%E4%BD%97%E9%99%B7%E9%98%B1/2604169)但每一次聲明和解釋都會引發新一輪質疑和危機,

對這一借用概念,《人民日報》曾整版撰文指出「塔西佗陷阱不能盲目使用」。原因在於:

「在中國,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與廣大人民群眾有著天生的血脈聯繫。中國共產黨一經成立,就努力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中國共產黨具有嚴明的組織紀律,始終注重保持同人民群眾水乳交融的關係,這是西方政黨與政府無法做到的。因此,在中國討論政府公信力問題,需要立足中國實際,不能盲目運用網絡術語或照搬西方政治學理論,而應當著力構建與運用中國話語。用西方的話語來解釋中國問題往往行不通。如果試圖用西方政治學理論來為中國政府公信力問題尋找對策,就更會南轅北轍」。(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7/1217/c1003-29711345.html)

此處我們暫不討論「塔西佗陷阱」是否可用於不同的政黨與民眾關係,只從現實案例出發,探討信任結構是如何瓦解的。無論我們稱之為何,這種信任危機是客觀存在的,你也可以叫它「豐縣陷阱」或「徐州陷阱」,總之民眾就是不相信「權威發布」了:編,使勁編,任你說破了大天,我也不相信!

社會學對社會信任的關注由來已久。眾所周知,傳統信任與現代信任的區別體現為人際信任和系統信任。前者是對有特殊關係(如血緣、親屬、熟人、朋友等)之人的信任;後者則是指陌生人之間能夠建立起的信任,通常來自於對權威的信任,即對有合法性的公權力的信任;對專業體系的信任,即對有專業知識和規範的專家系統的信任;對規則的信任,即對制度、法律、法規的信任。系統信任中,對法律、制度的信任尤為重要。不難理解,現代社會的信任主要來自於系統信任。福山曾指出:「依韋伯之見,現代經濟世界的形成與契約的興起同樣有密切的關係。產權法、契約和穩定的商業法體系等制度的發展,是西方崛起的關鍵所在。如果說規則和契約對現代商業來說普遍重要,那麼同樣顯而易見的是,在現代工廠,規則和契約離不開對信任的需要。」(福山:2001,201-203)

目前我們陷入的是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機,而且是人際信任和系統信任的雙重危機。前者表現為「殺熟」和「凌弱」;後者體現為如豐縣案這類重大事件發生時公眾對公權力、權威、專家、官媒、司法等系統的質疑。

回到豐縣一案,信任危機的形成機制頗具代表性。

首先,一旦說出第一個謊言,就需要十個、百個謊言來圓;只要欺騙開始,謊言就如同水流順勢而下,無法回頭。

其次,謊言說慣了,殊難改正。比如一個說謊成性的人,年年說謊,月月說謊,天天說謊,偶爾有一天他說了一句真話,誰能相信?誰敢相信?

能否跳出「豐縣陷阱」,能否使信任危機有所改變,要看公權力如何作為,也要看社會力量即公眾能否作為。信任的建立需要公眾的主體性判斷和自主選擇,無論個人,還是機構或組織,要得到人民的信任必須有更為公開、公正、透明和高效的作為,這正是重建社會信任結構和良性社會生態的基石。從誠實面對每一個事件做起,從深入細緻地調查分析開始,一步一步穩健前行。如此才能制止社會生態的惡化趨勢,逐漸形成上中、下、層都享有基本的生存權利,都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的環境。

信任危機的緩解、公信力的重建殊為不易。事件發生至今,江蘇省委省政府決定成立調查組,對「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進行全面調查,並承諾徹底查明事實真相。這固然是多日來難得的好消息,人們在寄以希望的同時長舒了一口氣。但我們心中的石頭依然不能放下,因為常識告訴我們,頑症痼疾的治療、社會信任的重建,不可能靠一次兩次處理好矛盾衝突事件一蹴而就,也不可能僅憑高層出手就一錘定音,最終解決。社會向好、人心向善仍需全社會共同參與,不懈努力。

2022年2月18日於清華園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鍋魚滑(郭於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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