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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彩禮的農村男人:每年官司上萬婚姻變交易

▲農村婚姻里的彩禮,往往成為糾紛的主要原因。(人民視覺/圖)

楊單最憤恨的是,為了娶老婆,他將積攢的17.6萬元當做彩禮給了那個女人。

2003年,楊單15歲,初中沒畢業就從四川省達州市的農村來到廣東打工。談第一個女朋友時,對方用尺子量了量地圖上廣東到達州的距離,就和他說了分手;

2017年,楊單29歲,準備和同樣來自四川的女朋友結婚,但見對方父母后,他們說楊單沒有單獨的房子,這場婚事告吹了;

2019年,楊單31歲,趁著放假回家,在達州一家婚姻介紹所登記了信息。2020年8月,婚介所的負責人說有個名為柏雪的女人比楊單小兩歲,離過婚,再婚彩禮只要2.8萬元,其他什麼都不要。

說媒當天,2020年8月12日,楊單就在家裡見到柏雪;第二天,柏雪告訴楊單,覺得雙方挺合適,可以結婚;第三天,他們交了拍婚紗照的定金。

楊單看來,這是一個節儉、會過日子的女人。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他家時,柏雪會主動搞衛生、給楊單和家人端茶送水,即使兩人一起去買菜,她也「非要把價錢從1塊講到8毛」。

楊單覺得娶這個媳婦是「占了一個大便宜」,「畢竟錢又不多,按照我們當地行情,兩三萬彩禮是根本不可能娶到媳婦的」。

但實際上,隨後3個月裡,楊單先後以訂婚紅包、媒人紅包、彩禮、親戚見面禮等各種名義,給了柏雪等人共17.6萬元。而領證12天後,柏雪就向楊單提出離婚。

此後一年多,雙方多次訴諸法庭,在請求離婚的同時,也就彩禮如何返還爭執不休。

作為男女嫁娶的古老民俗,彩禮在中國鄉村已盛行兩千多年。但近十年來,在一些省份特別是農村地區,彩禮金額快速上漲,達到30萬元甚至更高,男女雙方因彩禮返還而訴諸法院的糾紛也呈上升之勢。

南方周末記者用「彩禮」「返還」為關鍵詞,在裁判文書網搜索發現,2014年以來,每年此類判決書公布的數量均有萬餘。根據企查查平台數據顯示,當前因彩禮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數也達11181人。

1結婚收據:悔婚退彩禮

直至現在,據楊單自稱,他也不知曉柏雪的家庭和過往。三個多月談婚論嫁的相處中,楊單對柏雪的認知都來自對方講述:來自遂寧,父母在西藏偏遠地區打工,有一個弟弟,離過婚。由於父母見面不便,柏雪將家中已嫁到達州的長輩「么姨」趙梅介紹作為二人婚事的見證人。

2020年9月,趙梅提出,楊單給的彩禮太少,隨後,雙方在趙梅的安排下,重新走了一遍相親、訂婚流程。所謂「相親見面」,是指男方按照當地風俗,在相親時給女方、女方父母和媒人「見面禮」「謝媒禮」等紅包。3天後的正式訂婚禮上,楊單除了將名為定親禮的3.32萬元交給趙梅,又另外為趙梅一家5人各準備了1800元的「親戚紅包」。「1800元的親戚紅包已算超高了,我們正常的行情其實是兩百」。

楊單介紹,這幾年在達州農村,男方如果要結婚,除了8萬-10萬元彩禮,還需負擔包括女方見面禮、媒人禮金、三金、改口費等多項支出,「起碼得出20萬-30萬元」。

交了各色禮金之後,趙梅和柏雪在訂婚當天給他寫下了一張3.32萬元的訂婚禮單收據,收據中說明:「如後續柏雪欺騙或悔婚,會退還楊單彩禮和結婚期間的所有費用。」

這張單據成了楊單的「定心丸」,10天後,楊單又將一筆12萬元的彩禮轉到趙梅的帳戶中。當天,他就和柏雪登記結婚了。

但柏雪婚後仍住在趙梅家中。相處三個多月來,雙方曾因生孩子、彩禮金額數量等原因多次起過爭執。楊單記得,有一次柏雪說「能過就過,不能過就離」,他說「離婚可以,但你要把彩禮都退給我」。直到2020年12月15日,楊單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傳票,他才意識到,原來對方所說的「離婚」並不是開玩笑。

在雙方第一次離婚的庭審記錄里,柏雪說,楊單對她展現了極強的控制欲,具體表現為她出門需要隨時接聽楊單的電話,向對方發送視頻,並報告位置。自己無法接受對方的控制行為,遂提出離婚。至於需要返還的彩禮,柏的代理律師認為實際彩禮為8.8萬元,剩下的花費都用在三金和購買衣物上,因此退還8.8萬元的60%較為合理,餘下的訂婚紅包、見面紅包則不需要返還。

楊單則堅持,自己在短時間內為結婚花去大量錢財,柏雪在領證後提出離婚,屬於「騙婚」。

根據法院認定,楊單共支付了5200元的見面禮、2.8萬元的訂婚禮和11萬元的彩禮,還有親戚紅包、媒人紅包、衣物、戒指等若干支出。但柏雪未能提供證實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這次訴訟以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束。2021年1月18日,楊單又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院撤銷二人婚姻關係,要求柏雪退還彩禮及其他各項支出共17.6萬元。

2民法典支持彩禮返還

儘管從1950年制定的婚姻法開始,中國便確立了婚姻自由原則,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實際上,近年因彩禮糾紛衍生出的官司層出不窮。

南方周末記者通過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在彩禮返還的糾紛中,河南、河北、安徽、山東、甘肅等地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受理情況較多。

安徽省合肥市的律師余智明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了一起他於2019年捕手的案件。這起案件中,男女雙方經人介紹認識後,很快決定辦理結婚登記。為了籌集彩禮,男方家庭找親戚朋友借錢,最後將15萬元「紅包」交給女方。但婚後一段時間,男方發現女方婚前從事足浴行業,有一次還當場發現對方與異性的不正當行為。事後,男方家庭要求女方返還彩禮,但女方及其家人並未對此做過多回應,並離開合肥外出工作。

最後,男方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女方退還彩禮。法院認定,由於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時間短,男方借錢給付彩禮也導致其婚後生活困難,便要求女方返還部分禮金。但令男方沒想到的是,女方非但沒有依法院裁決執行,反而以離婚為由要求分割婚前男方父母在合肥出資購買的一套婚房。這起圍繞彩禮展開的離婚官司,最終以雙方達成調解意願、男方給女方「補償」了一萬多元結束。

多位律師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會對如下幾種情況支持返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至於男女雙方的過錯是否影響彩禮返還比例,則需要考量案件的實際情況。

來自河南省三門峽市的律師楊妍志向南方周末記者提起她代理過的兩起案件:第一起案件中,男方婚前給付了九萬左右的現金彩禮,儘管雙方沒有舉辦婚宴,但辦理了結婚登記。雙方相處3天後,女方搬回娘家。鑑於此,法院最終判決女方返還男方60%的彩禮。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男女雙方舉辦了傳統意義上的婚宴,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共同生活了一年半時間。在此期間,男方常在外地工作,女方作為護士時常晝夜顛倒,雙方感情走向破裂,多次調解無果後,男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女方返還80%的彩禮。

3收仲介費的農村紅娘

南方周末記者觀察發現,在部分彩禮金額較高的農村地區,男性若想結婚,一個共同的渠道就是婚姻仲介。

來自安徽省宿州市的紅娘縱姐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自己每撮合成功一對戀人,即雙方確定戀愛關係,男方需要給紅娘2000元,女方不用給錢。根據縱姐觀察,目前在當地婚戀市場,「門當戶對」是非常重要的考量指標,「大專的要找大專的,本科的要找本科的,有工作的要找有工作的,基本都是這樣」。

同樣居住在該市的紅娘朱乃紅說,通過紅娘介紹的婚姻,男女雙方結婚時的彩禮通常會由男方的家庭條件和地域共同決定:市區和礦區的男性找對象,在有房有車的前提下,就是八萬八或九萬九;到了農村,即便男方有自建房,也會要求男方有一套商品房,此外還需要準備三十萬元左右的彩禮。「即便二手(婚)的女性,最少也都要二三十萬(彩禮),而且我這裡登記的離過婚的女性比沒結過婚的還要多」。

「這樣的婚姻沒有愛情,全是金錢交易。」她向南方周末記者抱怨。

楊單回憶,自己通過婚姻仲介所認識柏雪,就向仲介繳納了1200元的見面費。交過這筆費用後,男女雙方可自行約見、私下見面。「但後續如果出現法律糾紛,仲介是沒有責任的」。

山東省菏澤市的農民李家義則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按照當地水準,托媒人相親的費用在10000元左右。他於2021年10月花了9000元錢請村子裡的媒人幫忙介紹對象,這位媒人找到一位中間人,中間人再找到另一位媒人,最終給李家義介紹了來自臨沂的魏文美。

7天之後,二人訂婚,李家義給對方轉去了99000元的訂婚禮金。次月,二人登記結婚,李家義又在結婚當天給魏文美轉去11萬元的彩禮。

聽媒人介紹時,李家義得知魏文美離過婚,但結婚登記後,李家義才發現魏文美有過3次婚姻,最近一次離婚,正是與李家義訂婚之後。

1990年出生的李家義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我)上面有三個姐,父母都是農民,家庭條件不好,村里適齡女的少,自己一直不好找對象,也就沒啥挑的。」

但領證不到一個月,還沒辦婚禮,魏文美就開始與李家義吵架分居。感情破裂後,李家義本想通過離婚訴訟將彩禮要回來,魏文美卻說,是對方不願和她一起生活,自己在外面欠了債,與前夫還有一個兒子需要撫養,這筆錢沒法退。

4為何不願退彩禮

楊單看來,花錢娶媳婦本是一件美事:對方有工作能力可以給家裡掙錢,還能幫他生小孩,只要那個媳婦還在家中,「不要說彩禮花二十幾萬,就算再花個二十幾萬自己也都不會虧」。但他現在發現,這場婚姻反而像給了女方「賺錢的機會」。

楊妍志分析,一紙婚姻鬧到法院,雙方實際已沒有感情可言,特別在農村地區,經媒人介紹而成的婚姻更缺乏感情基礎。這位律師觀察發現,農村地區男性對於結婚的想法大多是為了「過日子」,婚前可以容忍女方很多缺點,而婚後女方一旦表現出行為和思想上的任性或不忠,就會讓男方覺得這是一種「騙婚」,「我給你錢了你還不跟我過日子嗎?」

在四年多的民事訴訟代理中,楊妍志看到很多男性在諮詢時,仍停留於「騙婚」的概念上。「在他們的理解中,給女方支付彩禮,也辦了婚宴,但不跟他生活,那就是『騙婚』。」

不過,「騙婚」確實存在。來自湖北省黃岡市的律師王樓代理過多起利用婚姻騙取錢財的刑事案件,他向南方周末記者分析,法院在甄別案件究竟屬於「彩禮糾紛」還是「騙婚」時,主要會從證據角度,甄別對方的目的。「比如公安機關調查發現,你確實只有這一次婚姻,一般不會定為婚姻詐騙,但如果連續多次結婚、頻繁索要財物,或者有其他惡習,就有類似可能。」

而在地方習俗中,男女雙方無論是否登記結婚,只要是辦了婚宴,便被認為已經結婚。至於女方為何不願返還彩禮,余智明分析,這通常是女方父母認為雙方確實舉行了習俗意義上的婚姻,村落的親朋好友都知道女方出嫁的事實,這對女方再婚產生了影響,所以彩禮更像是「對女方家庭未來的名譽或者身心上的補償」。

來自四川省內江市的紅娘安姐則談到了更為現實的問題:女方家還需要彩禮給她的兄弟娶親。安姐就遇見過一對年輕夫妻,雙方已經有了個一歲多的孩子,但老丈人還有個兒子沒結婚,他朝女婿要20萬彩禮,不然就把女兒和娃帶回娘家,男方最後沒拿出來,「那個女生還真跟老丈人走了」。

南方周末記者未能聯繫上柏雪,但針對為何不願將彩禮退還給李家義,魏文美對南方周末記者說,自己找男人就是為了依靠對方。與李家義結婚,鬧翻後不退彩禮是「他耽誤了我」。「我沒有生活來源,也沒有工作,前夫還不給孩子撫養費,我花錢帶著孩子,不靠他的話,自己為什麼要嫁給他?」

社會性別與公共政策研究學者、原中央黨校社會學教授李慧英向南方周末記者分析,農村地區的彩禮糾紛,男方覺得自己吃虧,女方也覺得自己吃虧,大家算的都是物質帳,好像得到了錢,心理就能平衡。「無論女方的父母還是男方,甚至是女方自己,都會把自己商品化。」

但這類糾紛的根源,還是在於農村地區本身的社會結構極其不平衡。只有改變女性從夫居的傳統和農村集體土地資源的分配,給女性留一條後路,才能改變這種情況。如果女方在結婚時連彩禮錢都沒有,一旦離婚她就徹底什麼都沒有了。不過,「用彩禮去衡量人的價值,實在是女性的悲哀」。

(受訪者要求,柏雪、李家義、魏文美為化名)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南方周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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