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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巡視辦主任受審 曾為秦光榮秘書

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前局長、巡視辦前主任肖卓。(大紀元合成)

近期,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前局長(巡視辦前主任)肖卓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在雲南開庭審理。肖卓被指與已落馬的雲南省委前書記秦光榮關係密切。此外,肖卓、秦光榮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大陸財新網6月7日報導,5月27日,肖卓案在雲南省怒江傈傈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他被指控:在2001年至2014年間,肖卓為他人生意合作、案件處理、競拍土地、置換土地等謀利,收受林某某、楊某某、雷某某三名商人共計45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在任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時,幫助其親屬所在的工程隊攬下一防水項目,致使該工程造價相比市場價虛高610餘萬元。

肖卓被指控任雲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期間,其接受香港一家公司董事長林某某請託,多次聯繫時任雲南省菸草科學研究院(2009年更名為「雲南省菸草農業科學研究院」)院長姚慶艷,為林開展菸草香料生意提供幫助。2002年5月,肖卓收受林某某為其支付的購房款40餘萬元。

2014年,肖卓任雲南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期間,接受香港一家公司董事長、昆明書湘門地酒樓總廚顧問楊某某請託,為楊某某之弟所涉刑案提供幫助。2006年至2011年12月,肖卓先後四次向楊某某索要265萬元。

2006年至2012年,肖卓在任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及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時,為湖南商人雷某某的公司在低價競拍土地、置換土地、解決民事糾紛等謀利。2011年,肖卓收受雷某某為其支付的購房款150萬元。

2009年,雲南省檢察院籌劃建設新辦公區及職工住宅小區項目,時任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肖卓任省檢察院基建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肖卓指定其下屬耿光瑞、戴漢全(肖卓姐夫)負責防水工程項目,該工程造價高於市場價610餘萬元。

報導提到,從仕途軌跡來看,肖卓與秦光榮高度重合,曾擔任秦光榮秘書。在前述涉案當事人中,有人是秦光榮、肖卓共同的好友。2019年5月,秦光榮主動投案。知情人士表示,肖卓因此被牽連,曾接受調查,但「他沒有牽涉進秦光榮的犯罪中」。

該案庭審結束後,未做宣判。

現年54歲的肖卓,曾長期在湖南、雲南任職,均與秦光榮有交集。秦光榮於1993年至1998年間擔任長沙市委書記,並於1994年至1999年為湖南省委常委。此時,肖卓在湖南的仕途剛剛起步,在長沙市南區區委、長沙市委辦公廳、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委辦公廳等部門任職。

1999年1月,秦光榮調至雲南省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後,同年6月,肖卓調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是秦光榮的直接下屬。

2007年1月,秦光榮升任雲南省省長。同年5月,肖卓調任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並於2011年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而2011年8月,秦光榮出任雲南省委書記。

2014年5月,肖卓出任雲南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同年10月,秦光榮卸任雲南省委書記。而肖卓則不斷高升,於2016年5月起,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等職務。

秦光榮於2021年1月19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肖卓與秦光榮迫害法輪功

肖卓與秦光榮兩人不僅有交集,還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秦光榮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海外明慧網報導2020年10月26日,肖卓與秦光榮在雲南長期做搭檔,在雲南省政法系統任職17年之久,對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難辭其咎。

1999年7月22日,中共江澤民集團全面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後,時任雲南政法委書記的秦光榮傳達了中共所謂「有關精神」,時任雲南政法委辦公室主任肖卓極盡全力配合秦光榮在全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包括把全省各地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全部綁架、抄家。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秦光榮卸任、肖卓調任前,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送洗腦班;近5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超過300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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