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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研究員:憲政原旨主義者深愛美國

憲政原旨主義者一向認為,在大體一致的框架內,理解和應用憲法的方式亦應適應於其它一切法律文本。具體而言,我們解釋和對待憲法,應該基於其原始含義或原始理解。如果法官為了討好統治階級或特權階級,可以隨意運用全新的「解釋理論」來重寫憲法,那麼憲法就不再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位於首都華盛頓的美國最高法院,資料照。(Saul Loeb/AFP via Getty Images)

我於2010年逃離了學術界,原因是我發現學術環境脫離了正常軌道,變得越來越詭異了。而從那時起直至當下,形勢趨惡有增無減。這其中一個重要的表現形式,就是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充斥著越來越多愚蠢荒誕的論調。

茲舉一例。2021年,學術期刊《亞利桑那法律評論》(Arizona Law Review)的發表了一篇題為「為什麼(一些)憲政原旨主義者憎恨美國?」(Why Do(Some) Originalists Hate America?)的文章(pdf),聲稱憲政原旨主義者按照憲法本來面目和本質目標來解釋憲法,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憎恨美國!」與其他憲政原旨主義者一樣,我也有幸名列其中,受到批判。

論文作者是芝加哥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的法律學教授安德魯‧科普爾曼(Andrew Koppelman)。我與他素未謀面,從無交集。據我所知,或許他對於我而言是一個挑釁者,然而他在其它方面未必不堪,甚或出色也未可知。他出生在紐約州的尼亞克(Nyack)市,我曾在那裡度過美好的高中時光。也許基於這個事實,我對於他的好感更甚於他對我的看法。

科普爾曼宣稱憲法「原旨主義者」正在遵循一種全新的、激進的方法。他認為,憲政原旨主義者是想把憲法作為人質,從普通人知之甚少、發霉過時的舊書中找出字句來為自己的觀點開路護航。然後他正確地指出,許多憲政原旨主義者認為聯邦政府擁有的權力已經超出了憲法規定,應該考慮削減。

他總結稱,如果憲政原旨主義者試圖以這樣的方式改變我們國家的政體,那麼這些人一定是從骨子裡憎恨美國!

位于丹佛的科羅拉多獨立研究所(Colorado’s Independence Institute)的主任戴夫‧科佩爾(Dave Kopel)教授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朋友,也有幸得到了科普爾曼論文的點名批評。幾天前,科佩爾教授也專門刊發了一篇題為「憲政原旨主義者並不『憎恨美國』」(Originalists Don’t「Hate America」)的文章,以回應科普爾曼。科佩爾的文章指出,憲政原旨主義者採用的資料來源一點也不晦澀難懂。他進一步指出,主張改進政府並監督政府在法律框架內運行,這與愛國完全一致。

以下幾點是我對憲政原旨主義相關論點的專門闡釋,以饗《大紀元時報》廣大讀者。

憲政原旨主義是理解一切法律之本

憲政原旨主義者一向認為,在大體一致的框架內,理解和應用憲法的方式亦應適應於其它一切法律文本。具體而言,我們解釋和對待憲法,應該基於其原始含義或原始理解。如果法官為了討好統治階級或特權階級,可以隨意運用全新的「解釋理論」來重寫憲法,那麼憲法就不再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那些對「憲政原旨主義」懷有敵意的人知道這個標籤是新的,因為正是他們編造了這個標籤。然而我們出於行文方便還是採用了這個標籤。正因如此,他們常常認為「憲政原旨主義」這個理念本身也是新的。但實際上,這個概念具有非常悠久的歷史。

我在許多場合都強調,我們應該根據「立法者的本意」(intent of makers,原文如此)解讀法律文本,這個規則已經存在了至少500年,可能甚至更久。由制憲者制定的憲法就是這樣解釋的。在隨後的150年裡,美國各級法官和律師幾乎普遍以這種方式解讀各種法律,儘管他們這麼做是基於不同的立場,因為法律本身並不是一門講究精確的科學。

時至今日,原旨主義仍然是幾乎所有法律文本的解讀規則。除了某些文件的性質略有不同之外,原旨主義仍然是解讀合同、法規和州級法律的標準方法。律師和法官們通常會尋求各種證據,證明文件的有關各方應如何理解這些法律。為了補充證據,他們採用被外界稱為「推定規則」(rules of construction)的準則來推斷有關各方的可能理解。

對於除美國憲法之外的幾乎每一種法律文件,採用原旨主義來解讀都是完全沒有爭議的。然而「問題」在於,當人們把原旨主義應用於憲法解讀時,主導法律精英的「進步主義者」往往就不高興了。因此,他們處心積慮發明了新的解釋方法,以獲取他們想要的結果。

「進步主義者」肆意歪曲憲法

在整個20世紀,「進步主義者」法官和學者得出結論,認為憲法的內容不夠好。他們認為這份文件太受歡迎了,無法大肆攻擊;相反,他們著手「重新解釋這部憲法以適應現代社會」。

正如我在今年早些時候的《大紀元時報》發文多次解釋的那樣,最高法院在20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重寫了憲法的幾個部分。法院將一個擁有重要但有限權力的聯邦政府轉變為一個擁有幾乎無限權力的中央集權政府。然後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最高法院改寫了其它條款,迫使各州遵守自由派提出的社會各種優先事項。

與法院的各種創新齊頭並進的是法律教育的變化。曾幾何時,大多數法律學生都在資深律師的辦公室里接受實踐培訓。然而,在20世紀,法學院——特別是那些附屬於大學的法學院——幾乎壟斷了法律教育。教授憲法的大多數教授在政治上具有明顯的左傾思維。此外,大多數法律學生缺乏法律實踐經驗,因此無法通過實踐獲得解釋法律文件的有益觀點。

許多法律教授與現實世界脫節,他們把對憲法的傳統理解嘲笑為「法律形式主義」。他們把一些傳統的法律理解完全拋到了九霄雲外,轉而採用一些激進做法,例如,讓學生閱讀省略了複雜晦澀段落的最高法院案件簡易版本。

被譽為我們國家史上最偉大首席大法官之一的約翰‧馬歇爾(John Marshall,1755—1835)關於最高法院的真知灼見亦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了這種不公待遇。整整一代的未來律師和未來法學教授從未了解過馬歇爾大法官是如何依賴傳統的法律來源的,也根本不關心這些來源是什麼。他們從來沒有聽聞過馬歇爾關於國會在必要和適當條款下的權力限制方面的重要見解。他們也沒有了解到,其實馬歇爾本人多次強調,衛生政策嚴格來說是一個州內事務,而不需要聯邦插手。

令人遺憾的是,法律學生們從課堂上獲得的信息卻是,馬歇爾就是秉承自由主義思維的激進法官,只會通過編造謊言來決定憲法糾紛(pdf)。

憲政原旨主義的復興

長期以來,一些堅持學術獨立的學者對「進步主義者」對憲法修改現象提出嚴重質疑。在20世紀末,這些獨立學者開始密集地發表關於憲法實際意義方面的論文。他們經常查閱參考傳統的憲法史料,這些史料其實那些「進步主義」學者也經常查閱,但卻有意選擇性忽視。這些典型史料包括開國先賢們的著作和小冊子、18世紀的法律書籍和其它受開國先賢們歡迎的著作、早期的州憲法、州立法機構和英國議會的會議記錄、大陸和聯邦議會的會議記錄,以及1787—1790年關於憲法本質的辯論等(pdf)。

當憲政原旨主義觀點通過學術期刊和新聞媒體廣泛傳播並逐漸深入人心時,許多自由主義者和「進步主義者」變得驚恐不安。他們驚呼,這是對他們所構建的憲法神話的正面攻擊!許多人根本不清楚原旨主義所使用的史料來源。這就是為什麼科普爾曼和其他批評人士認為原旨主義是新近冒出來的,採用的證據也是模糊不清的。

憲政原旨主義者遭遇的諸多尷尬

如果你是一個法律教授,堅持憲政原旨主義觀點並不會令你的職業發展順風順水,而是困難重重。在大多數法學院的團隊中,你將會被當作一個異類。如今的學術期刊大多是「覺醒」(woke)一派,除非你與編輯團隊具有特殊的關係,否則很難在任何「有聲望」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憲政原旨主義方面的學術成果。我本人就深受其害。我的文稿一次又一次地被頂級期刊拒絕,沒有任何解釋。後來我才發現,這些期刊認為我的工作夠分量,恐會引發更多的效仿和反駁。

這些堅持「進步主義」觀點的學界人士一向認為自己在性別觀和種族觀方面政治正確,占據道德高點,他們的學術研究可以堂而皇之地進入學術大聯盟的法眼。與之相對的是,憲政原旨主義學者卻受到學術界的排擠而鬱郁不得志。

捍衛憲政原旨主義緣於關愛

儘管如此,我們這些憲政原旨主義者仍然堅守我們的思想陣地。就我本人和我認識的憲政原旨主義者而言,毫無疑問,我們這樣做完全是出於熱愛。

首先,我們熱愛知識。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都喜歡學習新東西。我們拒絕寫拍馬屁的八股文章,而這正是目前「學術界」的例行做法。我自己按照合理的方式自由地探索憲法意義,從而發現了各種意想不到的美妙見解方向。

我們熱愛自由和公平,致力於促進人類的蓬勃發展。在我們的法律體系中,按照法律制定者的本意解讀法律是法治的核心,而法治也反過來促進這些價值觀的傳播。

我們遵循憲法背後的主要原則:自由、共和、公共信任、權力下放和有效政府等。此外,我們還欽佩制憲者當初如何巧妙地平衡這些原則。我們感到欣慰的是,大多數憲法修正案都加深了這些原則的應用。

我們熱愛自己的國家,所以關心國家的未來發展。誠然,一些學者可能會安於現狀,樂見這樣的狀況:聯邦官員無視地方和個人的優先權,助長依賴性,不顧後果地鼓勵消費花費,無視法治,一邊享受憲法賦予的權力,一邊卻要擺脫同一部憲法對他們的權力限制。然而正如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的那樣,大多數美國人根本不喜歡這種狀況。

因為大多數美國人民,就像大多數憲政原旨主義者一樣,深深地熱愛美國。

作者簡介:

羅伯特‧納特森(Robert G. Natelson)是位于丹佛的科羅拉多獨立研究所(Colorado’s Independence Institute)憲法法學高級研究員,曾任憲法學教授和憲法歷史學家。他著有《原始憲法:憲法的實際內容和含義》(The Original Constitution: What It Actually Said and Meant,第三版,2015)一書。

原文:Constitutional Originalists Love America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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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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