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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KTV男模陪侍服務猖獗 致多個家庭離散

網友舉報KTV男模有償陪侍猖獗致家庭離散,多地公安清查

澎湃新聞消息,「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一家三口生活美滿幸福,做夢都想不到我老婆會接觸到男模,開始察覺是因為家裡存款總是莫名少了很多,老婆經常各種藉口應酬,夜不歸宿,對孩子和家庭不聞不問……」

「我也是其中的一個受害者,我真的對這個場所深惡痛覺(絕),現在我的家庭支離破碎吵架,離婚給小孩的傷痛,都是這個罪該萬死的場子……」

「每天營業至早上六七點,多半都是女性客戶去找男模,敗壞社會風氣,影響社會秩序,破壞家庭感情。懇請各位領導嚴厲查封此場所……」

在湖南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的網站上,有關「男模有償陪侍」的舉報網帖近兩年已多達35條,這些舉報帖中的內容,既是網友敘說婚姻家庭離散的「樹洞」,也是對娛樂場所「男模有償陪侍」的憤怒,更是期盼公安機關進行查處的強烈呼聲。

澎湃新聞統計發現,上述涉及「男模有償陪侍」的舉報還另外涉及湖南株洲、益陽、永州、岳陽、常德、湘潭、衡陽等地的市縣區KTV。多地公安對部分涉嫌男模有償陪侍的娛樂場所進行查處,並在回覆中表明立場:警方將繼續嚴厲打擊娛樂場所的涉黃違法犯罪,並歡迎積極舉報問題線索。

網友舉報的KTV男模廣告

舉報連連:男模有償陪侍導致家庭離散、敗壞社會風氣

6月7日,有網友在紅網「百姓呼聲」發帖《舉報臨湘市火車站歐亞量販KTV男模提供有償陪侍服務》。該帖舉報稱,「(岳陽市)臨湘五里牌火車站唯一一家男模專場四樓歐亞量販KTV男模有償陪侍,人員達到五六十人,都是外地的人,有些還只有十八歲左右,每天徹夜燈火未眠,經常營業到天亮,由於四樓隔音效果不好經常擾民現象發生,去玩的都是有家庭有小孩的女人,不僅敗壞社會風氣,還破壞到家庭婚姻,對社會產生惡劣的危害。」該網友稱,組織男模場的老闆囂張跋扈,為所欲為,朋友圈每天宣傳造勢。

「希望臨湘不再有男模場,少一個家庭離婚,少一個家庭傷害。」該網友說。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5月以來,舉報益陽KTV男模有償陪侍的帖子多達6個。當地警方對部分查實存在有償陪侍的娛樂場所進行了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

6月18日,澎湃新聞以「男模」為搜索詞,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網站搜出35條涉及湖南多地網友反映KTV存在男模有償陪侍服務行為的舉報,舉報的時間跨度為2020年10月到2022年6月。其中,有各地公安、網信部門回復「已辦理」的20條、「辦理中」的5條,「未辦理」10條。

這些舉報,涉及湖南株洲、益陽、永州、岳陽、常德、湘潭、衡陽等地的市縣區KTV。各地網友在舉報中,痛斥相關KTV藏污納垢,「男模有償陪侍」橫行,破壞家庭、敗壞社會風氣,有的還提供陪睡等性交易行為,有的高價銷售假酒。

網友舉報的KTV存在大量男模螢幕截圖

查了又查:多地表態嚴查,有的KTV被查後再犯

比如,2021年4月28日,有網友舉報《桃源縣夜宴KTV男模有償陪侍》,該舉報帖稱,桃源一家男模專場KTV,實施有償陪侍服務模式,「老闆經營KTV男女場混合模式,女場用來打掩護,真正經營的是男模專場,場所男模大約六七十人,男模陪侍費三百起上不封頂,一般都是一千左右,每天十二點過後生意火爆,至凌晨五六點,有時甚至七八點,大多半都是女性客人過來找男模,敗壞社會風氣,影響社會秩序。」「場所里因男模太多,有些人的女朋友或者老婆去夜宴玩,多次導致在夜宴樓下被自己老公或者男朋友看到或者發現一起去開房而大打出手,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2021年10月2日,有網友再次舉報《桃源縣桃城夜宴KTV提供男模陪侍服務》,該舉報帖稱,桃城夜宴在KTV2021年5月因舉報停業6個月後,改名為「八號公館」,「老闆還是原來的老闆,法人做了更改,每月給法人一定的費用。不到一個月又重新開業。」而在當年7月,又發生一場嚴重鬥毆事件,「後在當地派出所的調解下,私了。舉報多次無果,並經常出現搶客戶、睡客戶而打架,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

2021年11月15日,有網友舉報常德鼎城區「好聲音KTV有男模提供有償服務」,當地公安次日前往檢查,「未發現有男模提供有償陪侍的情況。」不過,半個月後警方再次回復稱,經多次組織警力對「好聲音KTV」進行突擊檢查和暗訪巡查,「發現久光商廈三樓好聲音KTV記憶體在有償陪酒、陪唱的違法行為,責令好聲音KTV停產停業三個月。」

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女商人狀告男模退款。來源:裁判文書網

訴至法院:50歲離異女包養95後男模花89萬元

在眾多的舉報中,「男模有償陪侍」被指破壞家庭,敗壞社會風氣,同時也亦產生「三觀不正」的情感與經濟糾紛。

據湖南湘潭縣人民法院於今年6月1日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一名年近50歲的離異經商女子在長沙一家KTV與一名生於1995年的男模胡某相識後,同居半年,而後周某起訴胡某隱瞞已婚事實,要求索回自己花在胡某身上的89萬餘元。而該起民事糾紛,被判決斥為「顛覆三觀和正常人的傳統道德認知」。

湘潭縣人民法院的判決顯示,1972年出生的周某是女商人,2021年4月上旬,周某在長沙市區的「叄號娛樂」KTV消費時,認識該KTV有償陪侍從業人員胡某,幾次消費後互生好感,遂於4月下旬開始同居。而湘潭縣人胡某於1995年出生,周某比胡某大20多歲。周某與胡某相處可謂揮金如土:比如,2021年4月18日,周某逛商場時給胡某在迪嘉雅買衣服花費6297元、范思哲買皮帶花費3600元、LV買鞋子花費12450元,綜上,一次性消費就達22347元。胡某經周某訂房在「叄號娛樂」KTV唱歌動輒消費一兩萬元亦是常態。2021年6月15日,「叄號娛樂」KTV因涉黃被公安機關查處,後停業。

而在2022年1月,周某起訴胡某稱,她無意中發現胡某已婚,她是抱著結婚的目的與胡某交往的,胡某卻以此騙取自己的財產,並隱瞞已婚事實,致使自己陷入錯誤認識。

胡某則辯稱,周某虛構了以結婚為目的與其交往的情節,雙方相識於「叄號娛樂」有償陪侍KTV,自己是該KTV男模,周某非常清楚其工作性質,轉帳行為多數是用於「叄號娛樂」KTV消費。胡某表示,周某與其保持男女關係,完全是看中其年輕帥氣、善解人意,並非以結婚為目的相處。周某還多次與其妻子陳某聯繫,也多次透露知道陳某為其妻子。

湘潭縣人民法院認為,兩人相識於涉黃場所,庭審中,胡某對和周某交往的目的直言不諱,稱「一直把周某當客戶,圖的是周某的錢,讓周某給自己做業績」,而周某也僅為尋找刺激、排遣寂寞,彼此各取所需罷了。這種緣起於尋歡場所和非法性交易中的畸形關係雖曾得以存續,彼此更多的不是真情實意,而是逢場作戲,胡某用身體和尊嚴作為代價博得周某青睞,周某用金錢來彌補類似母子的巨大年齡差,換取胡某的重視與短暫伴隨,彼此實則處於通俗而言的「包養和被包養狀態」,確實顛覆三觀和正常人的傳統道德認知,故對雙方曾經的關係應予否定性評價。

2022年4月24日,湘潭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胡某返還周某不當得利款70000元,駁回周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百姓呼聲》中的KTV男模舉報貼

專家:男模陪侍如涉及性交易,組織者應以組織賣淫罪定罪

有償陪侍為何如此猖獗?是否因存在大量打情色擦邊球的情況而難以查處?

對此,著名刑辯律師王甫表示,我國《刑法》第358條所規定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中的賣淫人員不僅包括女人,也包括男人,同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67條所規定的賣淫人員也包含男性。賣淫是指為獲取物質報酬(金錢、禮物等),以交換的方式有代價地或有接受代價之約地與不固定對象發生的性行為。有償陪侍中如果發生有組織的賣淫行為,便可對組織者、協助組織者依照《刑法》追究刑責,對賣淫人員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如果有償陪侍不存在賣淫行為,便可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進行查處。

湖南省刑法學研究會原副會長、著名律師賀小電認為,有償陪侍,從寬泛廣義的角度理解,則包括給他人自願提供有償的所有陪伴、照顧、伺候、服務等活動,既包括合法的職業性的服務,又包括違法乃至犯罪的陪侍。狹義的有償陪侍,在特定場合中則用於貶義,包括為特定或者不特定的他人有償提供的伴隨著賣淫、吸毒、賭博、非法同居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內的陪侍行為。其中的非基於人類情感向不特定之人自願有償提供的包括發生性關係或者進行與性相關行為在內的性服務行為,實際上就是賣淫。組織者、協助組織者就構成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的違法犯罪。

此外,王甫表示,「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有的網帖舉報稱,有場所招攬高中生、甚至未成年人參與其中,以上內容雖無公安機關給予證實,但如果存在招攬中學生、未成年人參與有償陪侍,不僅可能違反《勞動法》和《條例》,還因有違道德倫理會對中學生、未成年人的人生觀、價值觀造成不良影響,不利於其健康成長;若陪侍者不滿14歲,陪侍對象還可能涉嫌猥褻兒童罪。」

王甫表示,當有償陪侍在娛樂場所存在時,陪侍者無論男女,往往與陪侍對象以曖昧不清的情形相處,從眾多舉報的網帖內容可以看到,「男模有償陪侍」並不局限於打情色擦邊球,其目的是作為娛樂場所引流、高消費的一種手段,也可能存在高價兜售假酒或者以欺騙、引誘、強迫消費者等方式進行高消費。如果高價兜售假酒,可能涉嫌銷售偽劣商品罪,如果假酒有毒有害且明知假酒摻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而銷售,可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用暴力、脅迫等手段迫使消費者消費,情節嚴重的,可涉嫌強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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