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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奈山峰:肉身自由與精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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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後,全美各地各種抗議持續不斷,西方主要國家的政客們也紛紛批評美國最高法院開歷史倒車。而保守派則歡天喜地,他們認為這是傳統的公序良俗在復興的一個標誌。

這件事引發了廣泛的爭論,到底什麼是自由,自由的意義又是什麼?

自由,字面上的意思就是「由自」,由著自己。

但是,人們在實踐「由自」的過程中發現,許多東西限制著人類不能完全「由自」,盧梭說「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或者,即使有能力完全「由自」的人,也未必能夠獲得完全的幸福感和滿足感。

自由,分為肉體自由和精神自由。

肉體自由,可以由不受財富控制而獲得。

不受財富控制,既包括大富豪式的財富自由,這樣的人已經不用為賺錢而勞心費力,可以隨心所欲享受能用金錢換得的一切;

也包括視金錢如糞土的窮漢。比如睡在木桶中的狄奧根尼,學做曳尾龜的莊子,以及風行網絡之前的「流浪大師」。他們不捉錢物,卻感受不到貧窮對其肉體自由的限制。

何以故?因為他們沉浸在自己的精神自由中。

多數人嚮往的自由是肉身自由,《逍遙遊》中的鵬鳥似那種肉身自由。但精神自由無需這個階段。莊子寫鯤鵬,並非羨慕,而是貶低,他是說一個人的事業即使像鯤鵬那樣宏偉博大,也與精神自由無關。唯有精神自由才有可能讓人走向最高目的。

當前大眾關注和爭論的,都是肉身自由。比如持槍,墮胎,口罩,疫苗之類,莊子不太關心這些,他認為這不是通往最高目的必須。西方傳統宗信其實也是這個觀點。

比如「羅伊訴韋德案」中的那個主角——羅伊。她是一個酗酒、吸毒、濫交的女子,真名叫——諾爾瑪·麥考維。羅伊,為了保護其隱私,打官司的時候對外宣稱的化名。

1972年,「羅伊」因第三次懷孕,想要墮胎,但她住在德克薩斯州,該州法律規定墮胎是非法的,於是向聯邦法院和最高法提出上訴。1973年1月,最高法院裁定得州的墮胎禁令違憲,認為禁止墮胎會侵犯孕婦的隱私權,並觸犯第十四修正案和第九修正案。

20多年後,「羅伊」在基督教中找到了自己的信仰,成了新教福音派的一名信徒,信仰讓她對自己在最高法院的裁決中所扮演的角色表示悔恨。

之前的「羅伊」,肉身實現了很大的自由,酗酒、吸毒、濫交。

而有了自己的信仰之後,她的生活在「常人」看來失去了太多自由,甚至連免費的酒吧都不能再誘惑她。

可她的精神擺脫了虛無、幻滅的控制,走向了自己的最高目的,真正的自由了。

十字架上的耶穌,肉身到了不自由的極致,但誰也剝奪不了他與最高目的合一的精神的大自由。

精神的自由,必然源於人的信仰,以及由信仰演生出的道德。信仰和道德,最初階段是一種認同、選擇,需要類似偏執的堅持。升華之後,它們就成了自覺,成了肉身之魂。

這就是人區別於動物的本質。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洛克雜譚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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