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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光榮前秘書肖卓受審細節曝光

中共最高檢檢務督察局局長肖卓。(大紀元合成)

中共最高檢檢務督察局前局長肖卓曾是時任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秦光榮的專職秘書,並追隨秦光榮到雲南,秦光榮落馬後肖卓受到長時間審查。被中共檢方認為「謹小慎微到極致」的肖卓長最終被控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肖卓和秦光榮都曾積極參與迫害雲南法輪功學員。

7月11日出版的《中國新聞周刊》雜誌1051期文章,披露了肖卓的仕途和秦光榮的密切關係以及其案件細節。

肖卓1990年大學畢業後,進入長沙市南區(現天心區)區委工作,後又調至長沙市委辦公廳、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委辦公廳工作。1995年至1998年,他擔任時任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秦光榮的專職秘書。

1999年1月,秦光榮轉任雲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同年6月,肖卓追隨秦光榮由湘入滇,出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

秦光榮在雲南省歷任組織部部長、常務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等職務,2011年8月,任省委書記。

肖卓的仕途也隨之水漲船高,先後出任雲南省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2011年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14年5月進一步升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2014年10月,秦光榮離任雲南省委書記,赴京出任中共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肖卓則在2016年5月轉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2016年8月,他到中共最高檢任職,2017年6月任中共最高檢監察局局長,2018年12月轉任最高檢檢務督察局局長。

2019年4月6日,受賄貪污的秦光榮主動投案,成為中共「正部級主動投案第一人」,也是繼白恩培後又一個被查的雲南省委原書記。

《中國新聞周刊》報導,肖卓的親屬、前同事透露,秦光榮投案後,肖卓曾接受過長時間的審查,最後過關。肖卓曾對他的朋友說,「查我的人說,我是一個謹小慎微到極致的人」。

2020年9月10日,中共中紀委和國家監察委聯合下發「指定管轄決定書」,指定雲南省監委管轄肖卓涉嫌違法犯罪問題。次月11日,肖卓被雲南省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同日被從北京帶到了雲南。

一周後,官方通報,肖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2021年4月,肖卓被「雙開」。

針對雙開指控,肖卓2021年5月14日寫了一份申訴狀稱,2003年至2017年他每年過年去秦光榮家拜年時都送了紅包,但秦光榮的妻子馬上按照湖南的習俗回一個紅包給肖卓的女兒,而且金額會高一些。

「如果加上我們在秦光榮生日時送的禮金,雙方禮尚往來的紅包禮金數額大體均在10萬元左右。」肖卓稱,作為從湖南到雲南的舊部,他確實與秦光榮有比較密切的人情往來,但交往都沒有超出正常範疇

2021年4月27日,肖卓案移送檢方審查起訴。雲南省檢察院對肖卓逮捕。

檢方指控,肖卓犯有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2001年至2014年,肖卓利用擔任雲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兼雲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長,雲南省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常務副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生意合作、案件處理、競拍土地、置換土地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索取或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55.434萬元。

檢方提到的上述455萬餘元,共涉及3名商人,分別是林旭鈞(香港柏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偉源、雷武軍(湖南北控景盛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知情人稱,林旭鈞、楊偉源、雷武軍均是秦光榮的朋友。

檢方還指控,肖卓濫用職權,造成雲南省檢察院基建項目防水工程造價高於市場價610餘萬元。

落馬586天後,肖卓今年5月27日接受遠程連線庭審。因其做過秦光榮的專職秘書,此次庭審備受關注。

在庭審時,肖卓對上述指控全部否認。其辯護律師也為他做了無罪辯護。

針對檢方指控的肖卓跟楊偉源之間265萬所謂索要收受賄賂,肖卓稱不存在。但楊偉源證言,肖卓向他借款時從來沒有寫過借條,也沒有和約定還款期限和利息,「在我看來,肖卓內心其實根本不想還錢給我,於是以借款的名義在向我索要錢財,要知道當時肖卓已經是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和秦光榮關係不一般」。

肖卓案一審後,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2011年秦光榮出任雲南省委書記,之後,肖卓與秦光榮在雲南長期做搭檔,在雲南省政法系統任職17年之久,對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難辭其咎。

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全面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時任雲南政法委書記的秦光榮傳達中共中央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有關精神」,時任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的肖卓積極配合秦光榮並操控公檢法司在全省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7月20日深夜,雲南省政法委及「610」協調雲南公檢法司一條龍徇私枉法式執法,把全省各地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全部綁架、抄家。

肖卓積極推動迫害政策、執行江澤民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配合秦光榮對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抄家、監控、剝奪人身自由;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全都遭到國保警察與單位的非法監控看守,被跟蹤、盯梢、電話被監聽、誣判法輪功學員、使法輪功學員遭虐殺、致殘、致瘋。

至肖卓調離雲南前,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強行送「轉化班」洗腦迫害;近5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300多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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