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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迫害23周年 法輪功學員給警察的一封信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發出了追查令,專門追查迫害呂巍的警察。(「追查國際」網頁截圖)

警察兄弟,你好!

你能看到這封信,我相信你是一個本性可貴的人,一個可能擁有美好未來的人。但是,你又是身處危險境地的人,因為你剛剛抓了呂巍等幾位法輪功學員。

論官職,你比周永康小很多;論手段,你比薄熙來肯定低;論權勢,你比徐才厚差不少;你比令計劃、李東升等也差很多……可是,你跟他們擁有一樣的身份:迫害法輪功的人,只是你跟他們的地位不同:他們是主犯,你是具體執行人。

你可能會認為他們是政治鬥爭的失敗者,而你只是國家政策的執行者。這是你一廂情願、是洗腦教育造成的幻覺。你看我來分析給你聽:

一方面:是誰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的?江澤民。江澤民靠什麼「治國」?腐敗。另一方面:習近平最怕誰的威脅?江澤民。習近平靠什麼抓權?反腐敗。習近平抓的都是什麼人?大多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人。

你覺得反腐敗這是政治鬥爭,我也覺得是。但是,那咋就那麼有意思呢?怎麼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人被抓呢?或者說,被抓的人怎麼「碰巧」都迫害了法輪功呢?這不就是老天有眼嗎?這不就是惡有惡報嗎?如果你一定要否認這是報應的話,你得想想:你怎麼能夠保證不被人以反腐敗的名義搞下去?薄熙來貪污也不多。當然了,你肯定不會跟他們一樣去秦城

但是,迫害法輪功這可不是政治鬥爭,這關係到你的命運。為什麼?你聽我給你分析一下:

煉法輪功的人跟刑事罪犯不一樣,這你比誰都清楚,他們是心地善良的人。也許你會覺得他們太「拗」,非得「跟政府對著幹」。

他們「跟政府對著幹」啥了呢?你很清楚:就是非要煉法輪功不可,非要發法輪功材料不可。

煉法輪功犯法嗎?發法輪功材料犯法嗎?你也許會說我這是明知故問。對!我的意思就是:煉法輪功不犯法!發法輪功的材料也不犯法!你去查查中共制定的法律,哪一條法律說煉法輪功違法了?哪一條法律說揭露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違法的?法律是管犯罪的,不是打擊好人的,對吧?哪有說伸伸胳膊、動動腿、盤腿打坐犯法的?哪有說揭露違法犯罪算犯法的?

你可能會說:法律是共產黨制定的,共產黨就是法律。我也不能說你錯,很多中國人都是這麼想的。但是我得告訴你:還真不是這麼回事兒。

共產黨想制定什麼法律就制定什麼法律,它怎麼不制定一個法律名正言順地打壓法輪功呢?這說明,打壓法輪功是沒法名正言順的,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只能靠宣傳、靠行政手段、靠從內部給你們這些基層的公檢法人員下命令。

也就是說,你們打壓法輪功是違法的,是共產黨教你們違法乾的。既然是違法的,共產黨能一直罩著你嗎?現在會,以後一定不會!你聽我說幾個事兒,自己想想是不是這樣:

習近平掌權後,有過一次公開講法輪功的事兒嗎?沒有。都是公檢法在內部講,是吧?公檢法是誰的勢力?江澤民。對吧?

香港,到現在為止,法輪功仍然公開在街頭講真相,習近平沒管,這事兒你知道吧?他就是不在香港迫害法輪功。為什麼?就是要做個樣子:不想背迫害法輪功的黑鍋,對吧?

既然你做的事是習近平不願幹的事兒、是共產黨內部政治鬥爭的事兒,你說你懸不懸?說不定哪一天,也許就是明天,法輪功平反了,你就會立刻莫名其妙地倒楣,被當作腐敗分子搞下去。看看你身邊被搞下去的人,想想自己,多危險哪!

我給你舉幾個遭報應的例子,你可能都認識,都是哈爾濱的:副市長賈劍濤,南崗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景俠,安埠派出所所長劉文濱,雙城分局巡警大隊長劉洪桐,松北區政法委書記賈岩,阿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譚順……我這才花5分鐘在minghui.org(你是能翻牆的人,上去看看吧)上就查到了這麼多,都是罷官的、坐牢的、送命的……

其實,你現在做迫害法輪功的事情不擔心有麻煩,最關鍵的想法也許是:你以為共產黨永遠不倒,所以你永遠沒事兒。且不說共產黨沒倒之前,你可能就會被拿下,我真心告訴你:共產黨隨時就會倒,共產黨沒倒就是你自保的機會。且聽我告訴你原因:

已經有4億中國人退出了共產黨的黨組織,或者以前加入過的團組織、少先隊。你也許知道這事兒。你想想:這麼多人都退出了中共,還有很多想退但是還沒有辦法翻牆的人呢?還有很多想退但是又怕中共打擊的人呢?真正願意給中共賣命的還剩幾個人呢?很多人不就是為了混口飯吃嗎?

這麼多人都退了黨,裡面有沒有你的領導、同事、下屬?鐵定的!只是人家不會告訴你!你不要覺得自己在執行共產黨的政策,你身邊說不定多少個人在給你記著呢!等共產黨一倒,你的事兒能不發嗎?

而且,就在現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發出了追查令,專門追查你迫害呂巍這件事。你要明白,無數人在盯著你呢!你也許知道,「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一個宗旨是:「追查到底,永不放棄!」你也許不知道,一旦上了這個追查名單,你的全家老小,在共產黨倒台之前根本到不了國外,在共產黨滅亡之後,全球你都沒地方躲,就像當年的納粹分子一樣,有的躲藏了幾十年、九十多歲了照樣被找出來審判!

你們是我的鄉親,如果有一天,在大街上我們見到了,也許是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我們遠日無冤,近日無讎,何必非得把我妹妹關進大牢,讓她身陷囹圄呢?

2016年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終身追責。誰要是冤判了我妹妹,我會追查到底的,只要判我妹妹的人活著,不管他多大歲數,我都可以追責他。我也會廣泛地向社會知情人士搜集迫害人的個人及家庭成員的信息,國內外資產信息,以及本人及家庭成員信息,本人和配偶及子女的護照和出國信息,然後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把迫害人送上國際法庭。

當然,這是下下之舉,但是別把人逼急了。

所以,立刻釋放我妹妹,她是善良的好人,修煉法輪功是她的自由,是憲法賦予她的權利,也受到刑法第251條的保護。

也許你會說,她有印表機,她手裡有書籍和資料。201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國家出版署》總署令第50號令:廢止1999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也就是說法輪功的書籍和資料是合法的,就算我妹妹有一火車皮資料,那是她的私有財產,都是合法的,而你們,非法闖入家中,這是侵犯了人權,違法了憲法第36條和刑法的第251條,你們犯法了。

而且,你們知道嗎?她省吃儉用的印那些資料是為你們好,為你們好呀!期望你們不要犯罪,讓你們了解到法輪功是佛家修煉,是修佛的,你們害修佛的人,那老天能饒你們嗎?俗話所:善惡有報。你們的前政法委書記、公安部的老大周永康不就是很鮮活的例子嗎?

放了呂巍吧,她不是為自己,而是真心地為你好,她那麼的善良,你們於心何忍呀?

放了呂巍吧,別等著有一天法輪功平反了,你們被清算。到時候,人家說:都是地方警局和派出所瞎整,他們不懂法律,法律沒說法輪功犯法。到時候你們就是替罪羊。別等著有一天共產黨倒台了,你們全世界無處可逃。哪一朝哪一代都是有定數的,唐朝也會滅,宋朝也會亡,到時候一切罪責都由你們來背黑鍋,你們傻不傻呀?

好了,說了這麼多,真是為你好。期望在你的能力範圍之內,立刻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刻釋放我妹妹呂巍,美好就會回報給你。一句話:停止迫害法輪功,為自己和家庭留下美好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

呂巍的姐姐呂娜

2022年7月18日(寫於妹妹被捕第8天)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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