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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一次被集中隔離的經歷(圖)

因為不想人擠人,我一直不喜歡在假期出門。

但今年真的感覺很累,國殤假期來臨時,我是有想過出去放鬆一下,但後面想想可能會因為疫情遇到的各種意外,最後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選擇呆在家中。

假期的前兩天,朋友圈看到一些外出的朋友被隔離在外,還慶幸自己沒出去。不曾想到,10月4號早上下樓取外賣,發現單元樓的大門被人用鐵絲纏死了。

問了一下門口的工作人員,說是小區有人核酸陽性,所以都不能出去了。

深圳今年一直間斷有陽性病例,現在我們小區出現了陽性病例,我不奇怪,不讓出門了我也不奇怪,畢竟今年都已經經歷過2次居家隔離了。

但整個單元樓的唯一出口被鐵絲纏死封住,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做法只是以前在網上看到過。

我記得國殤前一天國家聯防辦剛說過集中或居家隔離時不得採取外鎖門方式,我也知道這種堵塞、封閉安全出口做法是違反消防法的。

我覺得這種事不應該發生在深圳這樣的城市,所以撥打了110反映這個情況,110將問題轉給了屬地派出所,民警打了我電話說這是臨時管控措施,已經去跟領導反饋了,然後就沒有了下文,我就在12345再提交了投訴。

到中午我再下樓時,發現鐵絲已經拆除了,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和我的電話有關,但鐵絲被拆了門能打開了,我還是覺得有些欣慰。

到了下午,小區所有的樓都用紅色的水馬圍了起來,我也知道自己小區成了中風險區。

這些也沒有影響我的心態,因為心理有預期,現在家裡也多了一隻貓,覺得看看書、看看電影,擼擼貓7天很快就能過去。

心態有點變化的是晚上快11點的時候,有人來敲門讓做核酸,我當然也知道防疫資源有限等等,但這個時間點在自己的家裡都可能被強行喊起,還是讓人沒有安全感。

但我並不知道這還不是最壞的情況,到了10月5號,晚上11點多,不知道是街道辦還是社區的人打來電話,通知我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讓我準備一下出去集中隔離。

我知道當時小區唯一的病例是物業保全,我平時基本和保全沒交流,以醫學常識來理解說我是密切接觸者很離奇,就問我們判密接的標準是什麼?我是因為有什麼接觸而被判為密接?

我也跟他們說如果要來拉我,最好提供一下相關依據,他們說提供不了,他們只是按疾控提供的名單執行,只知道我在出入小區時和保全有交集,他們聯繫好酒店就來拉人,讓我等通知。同時我也收到了下面這條簡訊。

於是,雖然馬上後半夜了,我也只能默默等待指示,等到快2點還沒有新的消息,我以為過了這個點應該是明天的事了,自己也困得不行了就睡了。

沒睡多久在敲門聲中醒來,我一看時間已經是凌晨3點了。都這個時間了還來拉人,我很生氣,開始不想去開門,他們就不停地敲,聲音越越來越大,我擔心嚇到孩子,就還是去開了。

我問他們為什麼一定要這個時間來拉人,即便是他們所說的2號有所謂的‌‌「交集‌‌」,現在已經是6號了,過去我這4天我核酸都是核酸陰性,我家人核酸也都是陰性,我真有傳播風險的概率有多大?哪怕我真的就是有傳播風險的密接者,我現在也是在居家隔離狀態,讓我安心在家睡這一覺明天早上去隔離,會造成什麼社會危害?

同時我繼續表達我之前在電話里說的那兩個問題:我們判密接的標準是什麼?判定我為密接的依據是什麼?

可能是因為之前用鐵絲絞死樓道門的事被我報警投訴過,也可能是之前電話溝通時感覺到了,街道和社區的人大概已經知道我是一個很難搞的對象。

來轉運我的人對這一點應該做了比較充足的心理準備,也能看出他全程在儘量保持尊重和耐心,包括允許我錄影。

他反覆強調他的任務就是在接到通知的4小時內把我轉運走,避免疫情擴散。對我要求他提供疾控的溝通申訴渠道,我要先確認我被判為密接是合理的這個訴求則各種迴避和轉移。

他要求我馬上跟他們走,我希望先和疾控溝通確認判我為密接是合規的。

他要求我先跟他們走再去申訴,我說如果我不是密集,你把我和密接者一起轉運了我就真成了密接,更不可能不被隔離了,他說不會,他保證一個人一輛車。

期間他給了我一個所謂的疾控電話,但打過去根本就不是所謂的覆核申訴渠道,而是一個陽性申報渠道。

溝通持續了近1個小時,他顯然也失去了耐心,威脅說要讓警察過來了,考慮到孩子在家,我也不想進一步升級,在他承諾1-2小時內提供疾控申訴渠道後,答應跟他們先下樓。

然後他們提供了N95和防護面罩+兩套隔離服,一套是大白,一套是那種普通的一次性藍色隔離衣,要我選一套穿上,我選了後者穿好後跟著他們下了樓。

到了小區門口,有幾個待轉運的人在等著,後面又陸陸續續來了一些人,過了一會來了一輛中巴車,司機也是穿著大白戴著防護面罩裹得嚴嚴實實。我也知道所謂的一個人一輛車只是他誆我下樓的謊言。

臨上車的時候,和我溝通轉運的人讓我記一個電話找她溝通,我一看就是那個在電話里說‌‌「他這個鬼人…‌‌」的那位,我也知道他所謂的1-2小時內提供疾控溝通渠道也是另一個謊言。

我知道這時再去爭取什麼已經沒有意義了,我也很疲倦了,也就沒想再說什麼。等我們這些‌‌「密接者‌‌」陸續上了車,車子就在深夜裡上路了。

戴著防護罩,即便是戴著N95口罩,呼吸一會後面罩上也有水霧,我真擔心司機會不會看不清路況。

好在路不遠,我們很快就到了隔離酒店,同樣全副武裝防護的工作人員把我們行李消殺後,就辦理了入住,開始了集中隔離的生活。

平心而論,相比於網上看到的那些集中隔離場所,這裡的隔離條件算很不錯的,是賓館的單間,每天到了飯點就有人敲門把飯菜送上門。由於之前已經在家隔離過幾天,完成了剩餘需要集中隔離的那4天,就把我送回家繼續完成居家隔離了。

回顧整個過程,我覺得主要有兩點不合理。

一、判定密接的標準和緣由完全不清楚,且申訴不暢。

1.沒有有實際意義的申訴渠道

判為密接將承受的是7+3的隔離,即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這樣的人身自由限制對誰的工作和生活都是一個很大的影響。所以背後密接判定有清晰標準及認定理由,以及有相關申訴渠道對被判定的人很重要。

但整個過程從接到電話通知到執行轉運,是沒有有意義的溝通渠道和時間的,問來執行轉運的街道或社區的人他們也沒有,雖然明面上‌‌「粵省事‌‌」上有紅碼的申訴,但不管是你是通過哪個渠道去提交申訴,一天內能和相關部門溝通上都算快的。

比如我10月4號通過12345投訴了鐵絲絞死大門的事,到了8號社區才來電話跟我溝通反饋。我後面是6號白天通過12345去申訴密接判定的事,也是8號才收到疾控的反饋電話。

而一旦你被判密接,轉運的人4小時內就要把你轉運走,公開的申訴渠道根本改變不了你要被強制集中隔離這個結果,等申訴有反饋了,你已經是處於被集中隔離這個既定事實,而且和其它密接者密接了,更不可能放出來。

2、我認為對我的密接判定不合理

就我自己被判定為密接這件事,和疾控的兩次溝通(另一次是通過街道辦聯繫的),他們後面給的理由,都是說我因為在2號晚上在小區出入口和患者有近距離交集且沒有戴口罩,參考防控指南‌‌「與其有近距離接觸但未採取有效防護的人員‌‌」做了判定。

我們來讀一下防控方案(第九版)附件5對‌‌「密接者‌‌」的定義以及詳細的9條判定原則。

讀了這些判決標准和原則,像我這種情況肯定不應該判為密接。

比如說第6條細則里,在密閉或通風不良環境的餐廳里經過患者身邊,前面都要加一個‌‌「頻繁‌‌」才符合標準,也沒有區分什麼戴沒戴口罩,我這種在戶外這樣通風良好的開放環境下,在患者身邊經過1次都判為密接,不是擴大是什麼?

而且,以‌‌「是否戴口罩‌‌」來作為判定為‌‌「是否採取有效防護的人員‌‌」也肯定是不符合國家這個方案的精神,理由如下:

1.)密接判定的細化原則1-9,沒有一條有把是否戴口罩作為判定的考量因素。2.)方案附件一里的《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也是提倡科學戴口罩,沒有要求在這種戶外場景戴口罩。

福田疾控的人第一次和我溝通時說:你沒有戴口罩和病例有交集100%感染,我問她100%感染的依據在哪裡?

我知道我們‌‌「幸福福田‌‌」的公眾號推送過沒戴口罩導致傳播的案例宣傳,這些案例都是在戶外沒戴口罩嗎?我們的專家又是怎麼確認這些案例都是因為沒戴口罩而導致的傳播呢?戴了口罩還被感染的案例又有多少呢?

福田疾控的專家們自己也可以想幾個問題:

1.)如果你們認為戴口罩就屬於採取了有效防護的人員,那密接判定細則里1-8的這些情形,比如直接照顧患者的人,你們是否會因為這個人戴了口罩而不把他當作密接?

2.)戶外非人員密集處,已經是通風條件最好,病毒滴度最低,也是人類被呼吸道疾病傳染風險最小的場景,如果這種場景都需要戴口罩,那就沒有不需要戴口罩的場景了,你們自己這3年是不是隨時隨地,包括在辦公室都是隨時戴著口罩?如果是的話還請你們彼此監督一下。

3.)如果戴普通口罩新冠的防護都非常有效,那我們防疫人員戴著N95+防護罩+防護服是不是過度防護?

4.)如果戴普通口罩對新冠防護的效果那麼好,那為什麼同樣戴著口罩,同為呼吸道傳播疾病的甲流今年夏天為什麼也還流行了?

5.)我們福田滿大街的口罩糾察隊,口罩佩戴率全國應該也無出其右,為什麼我們福田的疫情在深圳也還總是高發區域?

我在小區出入口這種戶外場景,沒戴口罩,既符合國家發布的《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群戴口罩指引》

也符合防控指南第九版的《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的要求,以此為據判定我為密接肯定是不合規的。而且,我們福田區組織口罩糾察隊,志願者滿大街巡查要求路人佩戴口罩是不合理的,也無科學依據的防疫加碼。

二、凌晨3點來拉人轉運

貴州那件事才過去不到一個月,我是很難理解那天為什麼還一定要凌晨3點來轉運,當天一起被轉移的還有兩三歲的孩子,

按轉運人員的說法,我是10月2號和病例‌‌「有交集‌‌」,10月6號來轉運我的凌晨,已經過去的4天我核酸都是陰性,我家人核酸陰性也都陰性,而且我已經處於居家隔離狀態,我有傳播風險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哪怕真的要拉去集中隔離,讓我在家裡安心睡個覺第二天上午再去隔離,能有多大的社會危害呢?

這些意思我也跟那天來轉運我的人也說了,他的說法就是你被判定為密接,他的任務就是在接到通知後4小時內把我轉運走,避免疫情擴散。

密接的轉運時間有標準嗎?後面後查了一下防控指南第九版,裡面是有的,寫的是8小時內。如果是按8小時執行,肯定不需要凌晨3點把我帶走。

至於為什麼他說4小時,他們自己一定要3點來敲門,我想應該也不是他們自己的意願,畢竟這個時間他們自己也很辛苦。

開始我想,可能防疫是一個整個整個行政系統最重要的工作,隨時有人可能因為這個事而丟了職位,指南里也說‌‌「應隔盡隔,應隔快隔‌‌」,所以到了基層執行的時間就變成能多早就多早,也就不會管是午夜還是中午,也不會管你是在吃飯還是睡覺了。

後面在隔離結束被送回來的車上,問了一下其它批次被轉運過去的人,也都是在凌晨被轉運的,我想不會這麼巧我們都是卡在4小時內又都恰好都到了凌晨,是不是有其它考量我就不得而知了。

從防疫至上的角度,或者有其它考量想這樣做當然沒有問題,但這樣做的另一面是,當一個人因為成為密集就會隨時隨地被帶走,不管是你是大人還是孩子還是老人,哪怕你是凌晨3、4點在自己家裡睡覺,都可能會被帶走。那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安全感也是沒有的,畢竟這個病毒傳染性這麼強,誰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密接者呢?

三、防疫隨意加碼為什麼不好?

不管是強制路人戴口罩,還是沒戴口罩有交集就判密接強制隔離,還是判密接就4小時內拉走,哪怕是凌晨。對這些加碼措施我進行投訴時,福田疾控的工作人員第二次和我溝通時說,‌‌「國家的標準只是兜底的‌‌」,聽起來加碼是名正言順且上不封頂,國家要求的‌‌「九不准‌‌」按我們福田的標準大概是怠於防疫。

防疫這麼重要,多加點碼有什麼不好?我覺得不講科學的隨意加碼,不但對防疫沒有幫助,反而會適得其反。

比如說,像我這種只是在戶外和病例身邊走過的情況,因為被感染風險極小,所以按國家的防控指南我這種情況本不需要當作密接,肯定不需要集中隔離。

加碼把我當作密接後,把我送賓館隔離個幾天,一天住宿+伙食的成本至少200塊吧?如果每個人都是隔離7天,就1400,再加上3個人來轉運我的成本,運輸成本,隔離酒店的後勤支持人員的成本,還在我身上的錢保守算都要2000塊。

而我們小區這一個病例就集中隔離幾十人,很多也是和我一樣就是因為出入小區閘口時沒戴口罩而被拉過來的,包括那兩個孩子的媽媽,僅我們小區這一起疫情這樣擴大隔離範圍增加的成本就遠不止幾萬塊吧。全年深圳多少疫情,因此多隔離了多少人,多付出了多少成本?

再加上把這些本來沒什麼風險的人做這樣的轉運、集中隔離,反而增加疫情風險,是不是進一步增加防疫成本?萬一像貴州那樣出了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成本是不是更大?

還有這種無根據的擴大隔離,以及半夜上門拉人對全體居民基本安全感的破壞,從而對防疫產生的恐懼心理,對大家防疫措施接受度的影響,進而進一步增加的防疫成本,這些是不是成本?無意義消耗防疫資源,是不是讓疾病控制更困難?

再比如,因為戶外傳播風險很低,國家本沒有要求大家在戶外戴口罩,我們福田硬是要自己加碼強制大家在路上也都戴上,背後宣傳資源浪費了多少?這些防疫糾察隊、志願者的人力成本花了多少冤枉錢?還有遠超防控指南標準的每天24小時核酸,背後的成本是怎樣?

防疫的這些錢是從哪裡來的呢?

因為疫情的影響,各種經營活動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企業經營不好,財政收入就下降,這些無依據的加碼還進一步限制大家的消費和經營活動,財政收入就進一步下降。

我們深圳財政情況還是非常好嗎?我所知道的是很多醫生、老師、公務員都降薪了,這些從大家口袋裡省出來的錢,撥給我們防疫部門,結果我們的防疫部門浪費在這些無意義的加碼措施上,一方面對被加碼管控的人造成了不便,另一方面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並且對我們所有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利益造成了損害。

而且,本可以白天做的事一定加碼要凌晨去做,讓大家半夜在家睡覺都需要擔心,產生了對防疫的恐懼心理。當一個防疫政策執行後讓所有人都失去了最基本的安全感,成為所有人的恐懼來源,這樣的防疫被人接受、被人配合的可能性是不是會越來越小,是不是也會導致防疫成本進一步上升?

對這次經歷我的個人感想

就這次經歷對我個人而言,雖然沒有遭受什麼經濟損失,但心理上的影響肯定是有的。

這幾年為了應對生活和工作中的巨大不確定性,我一直在給自己尋找更多的確定性,哪怕是一些很小很小的。

比如這次國殤假期,因為擔心出去碰到疫情導致的各種意外,所以放棄了出去的念頭,比如為了緩解焦慮情緒開始養這隻貓。

但你試圖抓住的這些小小的確定性給自己一點小小的保護時,總有新的不確定性來把你努力構築的保護殼擊碎。

比如我放棄出行選擇呆在家,結果家被封控了,我安慰自己封在家比封在外面強,緊接著又被要求凌晨坐上一輛不知開往何處的中巴去集中隔離。

你每一次試圖留一點點期望給自己一點安慰,最後現實都會把那點期望擊碎。最後你可能會想,也許就不應該對生活抱有任何期望,才不會再失望。所以我被集中隔離後,也不敢慶幸家裡只有我一個人被集中隔離了,不用去擔心如何安置貓。

經歷過這幾年的種種巨大不確定性,我想有這種感受的肯定不止我一個人。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樂觀主義者,在我決定跟他們下樓的那一刻,我就知道結果已經不可能改變,但後面還一直努力通過各種公開的正規渠道去申訴去較真,原因是相信深圳是一個一線城市,還有人會願意講道理,講法規,我對這個城市還抱有期望。

包括現在記錄並分享這個過程,即便知道可能被刪掉,也還是希望我們的防疫是依法依規的。疫情已經讓大家那麼難了,依法依規給大家多留一點確定性,讓我們生活、工作在福田能更安心一點點,依法依規也能讓疾控工作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當下還有一些心力,如果有一天心力沒有了,對未來也不抱期望了,也就什麼都不會說了。

我一個人當然無足輕重,但如果我這樣一個有醫學專業背景,有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對法律法規還有所了解的人,這樣努力去據理力爭也是什麼都改變不了,那放棄期望的人肯定不會少。

如果哪一天大家都對未來不抱有期望,生活還有繼續的必要嗎?我們這個城市還會好嗎?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裴洪崗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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