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檢察院一些檢察官羅織罪名,製造偽證構陷法輪功學員。(明慧網)
據最近明慧網報導,據不完全統計,中共迫害法輪功23年來,經茂名市檢察院指派、審批,非法對茂名地區81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法院,其中7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位法輪功學員因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梁錦春、鄭保、梁樓圖、吳祖強、吳明露;法輪功學員陳小霞因為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廣東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二次被非法判刑:陳美玲、梁錦春、鄭保、吳祖強、吳志岐、柯鄭基、朱石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二位老年法輪功學員(82歲的李順華老太太和65歲的林立盛)被非法開庭。目前四位法輪功學員(周華建、林武、黃柱峰、俞濤)被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
其中被迫害致死的:梁錦春,男,二零零一年前後,被非法刑期四年;二零零六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後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二歲;吳祖強,高州法輪功學員,第一次(上訪)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第二次(做真相資料)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共十一年。出獄不久被迫害致死;吳永堅,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被非法判刑七年;鄭保,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九年,關押於陽江監獄迫害,後被迫害致死;梁樓圖,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八年,關押於陽江監獄迫害。冤獄結束回家後,身體狀況很差,血糖高等,經常遭到河西派出所、居委等人員的騷擾,於二零二一年一月被迫害致死,終年八十歲左右;徐恩生,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他與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騎車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處三年勞教,後被迫害致死。
被冤判十年以上徒刑的:李坤,男,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掛真相橫幅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遭受殘忍的酷刑迫害,現在被茂名市政法委、610逼迫的有家不能歸;吳金成,男,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掛真相橫幅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劉鑒宗,男,浙江省人,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掛真相橫幅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李康福,男,化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何耿慶,電白沙瑯鎮學員,二零零一年一月做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李建,男,電白區羊角鎮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他又被綁架,二零一零年五月被非法判十二年;李峭松,廣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二月下旬在茂名市被國安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三年;李鳳娣,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八月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年;盧洪飛,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五年;李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成麗,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茂名市僅僅是廣東省的一個地級市,就有七十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後迫害致死,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十年以上徒刑,最多竟達十五年!可見茂名市檢察院、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多麼邪惡和嚴重,那全國該有多少這樣的迫害案例呢?從廣東茂名市檢察院我們得知檢察院是造成冤判的主要幫凶,如果茂名市檢察院所管轄茂名地區下面六個檢察院不去羅織罪名予以構陷,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法院就沒有非法判刑的前提。況且茂名地區的各個檢察院提請法院判多少年,都得先經過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審閱、批示。那麼判多少年不是法院一處的因素,茂名市檢察長也是冤判法輪功學員刑期多少年的罪魁禍首之一。
文中列出了歷任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的名單,指出他們「不能秉持正義良知,踐踏法律,非法指派、審批、批捕、起訴法輪功學員,製造多起冤假錯案,致使有很多堅持真、善、忍的好人被非法判刑,身陷囹圄,給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庭帶來巨大的災難。」其實何止他們,在每一個冤判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公、檢、法三家(包括政法委、610等)沆瀣一氣,以莫須有罪名非法構陷,製造冤假錯案,廣東茂名市檢察院只是中國大陸的一個縮影而已。
從茂名市檢察院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們看到了中共各級檢察院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中共各級檢察院是冤判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幫凶,是貨真價實的打手!奉勸廣東茂名市檢察院所有檢察官及中國大陸那些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各級檢察官、法官、警察和610人員,趕快清醒,懸崖勒馬,拋棄中共,悔過自新,為自己選擇一條後路。切莫再執迷不悟,繼續做惡,毀了自己的前程和生命的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