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移民部官網
在加拿大部更新的最新版EE移民符合資格職位列表,即NOC列表中,出現了一個新的職業:(Influencer)。
「網紅」在NOC列表中代碼為55109,,屬於Tier5的工作,無需相關教育學歷,但需要短期培訓。從業者可以是受僱於劇院、廣告製作公司等,也可以是自營職業。而且,該職業要求相對「模糊」:
就廣泛的主題分享想法和建議。
為社交媒體或其他數字平台創建個人和品牌內容。
這意味著,目前還沒有對流量、粉絲數等「硬數據」有要求。也就是說,從業者只要是在網絡平台上有作品並且擁有一定影響力即可。
不一定非要做真正意義上的「網絡紅人」或者「網絡達人」。只要影響力達標,小紅書、抖音等媒體上有一定的粉絲、流量基礎就可以嘗試通過這個渠道申請永久居民的身份!大家有沒有心動呢?
圖源:移民部官網
圖源:NotionalGeographic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