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羅網記者秦瑞報導/12月9日,中共最高檢察院發布《關於加強行賄犯罪案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強調要整治「行賄犯罪」。在中共不斷發出武統台灣信號之際,再一次強調要整治「行賄犯罪」,似有歷史重演之感。
中共最高檢察院意見措辭嚴厲,聲稱「要加大力度追繳和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要從嚴追究性質惡劣的行賄犯罪,從嚴提出量刑建議,包括適用財產刑的建議」。
公開資料顯示,財產刑是以剝奪財產為懲罰內容的刑種,有沒收財產和罰金兩種。
《意見》還說,「要嚴格把握行賄犯罪的從寬處理,認真審查從寬情節證據」,「對涉行賄犯罪的企業,...不認真落實整改的要依法提起公訴。要加大力度追繳和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確保充分追繳和糾正。」
「行賄人認罪認罰,可以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決定是否從寬、如何從寬。」
10月22日,中共二十大閉幕當天,《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文章《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剷除腐敗滋生土壤》。
阿波羅網記者發現,文章里的行賄出現了28次,而受賄只出現了11次。因此,中紀委這篇文章與其說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不如說向"行賄」的「資本家」吹響了「衝鋒號」。
文章讓人想起中共歷史上的"三反五反"運動。
據《九評共產黨》一書指出,「三反」是從1951年12月開始的針對中共內部幹部腐化而開展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當時也處決了腐敗幹部,但緊接著中共認為其幹部變壞都是資本家引誘的結果,於是在次年一月開始「五反」,即「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竊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
在五反運動中,至少三分之一的私人企業主受到整治或者警告。而「五反」運動,雖然以」反行賄「等為名,實際上就是搶資本家的錢、甚至是謀財害命。
到1952年10月「五反運動」結束,查補的「五毒帳」達20億美元,這些錢被用於當時正在進行的韓戰,也就是中共所稱的「抗美援朝」戰爭。
就這樣,在幾年之內,中共在全國全面取消了資產階級和私有制,將商業收歸中共所有。「五反」運動後,中國資產階級也走進了歷史。
在中共不斷發出武統台灣信號之際,再一次強調要整治「行賄犯罪」,似有歷史重演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