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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募捐」:我喊一聲「報恩」你敢答應麼?

敢給劉鑫捐款,等她「報答」的那七百人,

我敬你們是「真的猛士」。

——題記

說件挺奇葩的事兒。

幾天前,江歌案在國內的訴訟迎來終審判決。法院駁回案件主角之一劉鑫的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判決,劉鑫需要賠償江歌母親江秋蓮近70萬元,其中包括20萬精神損害賠償。

而在判決下來之後,劉鑫立馬搞了個「大新聞」——她寫了篇長文發到網上,公開向網友「募捐」,來籌措這70萬補償款。

標題叫《劉鑫最後的話》……

有很多一直關注此事、並支持江母的網友看到這事兒以後不斷私信我,說「小西你能不能再寫寫,這x怎麼這麼不要臉?關鍵是,怎麼還有多人打賞?」

是的,截止微博將該文刪除,並將劉鑫永久禁言為止,她當天就獲得了700多人次,總計兩萬多的打賞。

其實,我看了她這篇題為《劉鑫最後的話》的文章之後,第一感覺倒不是憤怒,而是感覺,六年了,無論是道德水平、還是網絡公關水平,我看不出劉鑫有啥長進。

你看這篇文章里,不顧法院的判決,再次指責江歌母親「網暴」她是為了「炒紅」自己、並暗戳戳的暗示江歌曾私下裡與兇手陳世峰聯繫,所以陳世峰本就是衝著江歌來的。這些觀點咱就不說了,雖然江母和法院做了駁斥,但她有主張的自由麼。最讓我感嘆的,還是文章中這樣一句話,劉鑫說:「如果有人願意幫我,我叩謝你們,我會一筆筆記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機會報答。」

……

我覺得,眼下全中國,如果非要找一個最該慎言「報答」二字的人,那非劉鑫莫屬。

因為,至少在公眾眼中,她的「報答信譽」已經破產了。

六年前,面對在困難時曾經幫助過她、受到前男友威脅時願意挺身而出保護她的好友江歌,劉鑫的「報答」是把對方鎖在門外,替自己擋刀。

而案發後,劉鑫一度在媒體鏡頭前痛哭流涕的向江母道歉,並表示願意像女兒一樣「孝敬」江母、用一生請求她的原諒,以「報答」江歌的救命之恩。

但六年來,不論江母是怎樣對她的,劉鑫對江母的「報答」是在網上跟這個喪女的母親硬剛。

哦,對了,還有,「阿姨,血餛飩好吃麼?」

我們仍未知道,那天發這條喪天良信息的,到底是人是鬼。

你看,這就劉鑫的「報恩」方式。

感覺,劉鑫的「鑫之報恩」殺傷力已經直追伏地魔老師的「阿瓦達索命」了——觸之即死,惹不起,惹不起。劉長老,您快收了神通吧!

我估計江母跟她打了半天官司,想傳達的也有這層意思——我不要你「報答」,我就要你賠償!跟你打交道,咱就說錢的事兒,千萬別往什麼「日後報答」上扯,怕了。

但在這種情況下,劉鑫居然還敢在「募捐」時跟網友說「大恩大德,希望有機會報答。」……

這個自信的程度,現實中已經找不到可比擬的對象了,文學作品中,也就《三國演義》裡的呂布同志可堪一比。

你看那呂布先認丁原當義父,結果殺了丁原,後又認董卓當乾爹,又殺了董卓。按說也是「報恩信譽度」清零的傢伙,祖安老哥張飛親自授名「三姓家奴」的人。可下邳被捉,被綁到曹操面前時,呂布還在那兒自信的嚎呢!「縛太急,乞緩之」,「公為大將,布副之,天下不難定也!」

倒是手下陳宮、張遼什麼的都勸他:老大,就別掙扎了,死則死耳!您這些年混了個啥道德形象,自己心裡沒點x數麼?

可呂布似乎真的沒x數,到這個份上,他依然想靠施展「認爹大法」苟且偷生……

這就讓人不得不感嘆了,這世上怎麼總是那些報恩信譽已經破產的人,總把報答掛在嘴邊,那麼自信。

其實。在《三國演義》裡,寫呂布白門樓殞命這一段,對小說要烘托的主角劉備的偉光正形象是有極大損害的——甭管呂布怎麼對不起丁原和董卓,在劉備這兒,他還算夠義氣,劉備幹嘛在曹操面前上眼藥,非要讓呂布死?「大耳賊,不記轅門射戟時耶?」

可羅貫中為什麼還是要堅持把這一段寫上呢?

這是因為他知道,對於呂布這樣一個道德信譽已經破產的人,不安排一場罪有應得的道德審判,傳統中國讀者是不能買帳的。

是的,三國是一個道德淪喪、信義無存的亂世,可是越是在這種道德失序的時刻,正常人越期望看到恩將仇報、信譽破產的人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這樣原本已經岌岌可危的道德體系才可以得到一點點維護。

越是在道德的亂世,人們越希望看到的是桃園結義、三顧茅廬,而不是呂式認爹。

所以呂布必須死,所以劉鑫必須罰。

一年前此案初審審結的時候,我曾經寫過《就算江歌案是「道德審判」吧,那又如何?》一文,想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這六年來,輿論對劉鑫進行的,也許是一次「道德審判」,但這種道德審判難道不應該麼?如果這樣的審判都不進行,如果「鑫之報答」被合理化,屆時人們將不再相信「報答」這個詞。我們自己將來遇到困難時,還怎麼向身邊的朋友或陌生人求助,並明示或暗示他們「大恩大德,希望有機會報答」呢?

寫「最後的話」向其同情者募捐的劉鑫自己,估計都會不答應。

所以道德審判劉鑫,恰恰是向網友募捐的劉鑫自己的訴求,邏輯閉環了這不是?

然而,內部邏輯自相矛盾的劉鑫「募捐」文,獲得了700多人次的打賞。

看到有篇文章,叫《江歌去世六年,劉鑫日入兩萬》,標題似乎起的有點以偏概全(畢竟劉鑫不是天天都能得這麼多打賞),但對比出來的荒誕感確實是真實的——時至今日,怎麼有這麼多人還肯信任、打賞這個已經報恩信譽破產的劉鑫呢?

這也太魔幻了。

想像一下,呂布被綁上了白門樓,自己還沒開腔嚎呢,就看見樓上七百多個曹操齊刷刷俯身下拜:「操飄零半生,未逢良將,今幸得將軍,君若不棄,操願收為義子」……

不可能吧?小說里,呂布兩次反水之後,天下諸侯都不敢給他當爹了。

可現實中,目睹了劉鑫的兩次「報恩」,卻還有這麼多人上趕著被劉鑫「一筆一筆記下」,等著她來日「一定報答」……

這報答,她敢說,你敢接麼?

這麼魔幻場景,需要一個完美的解釋。

下面,我們來試著解釋一下: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發自內心的依然願意支持劉鑫。

其實劉鑫與江歌母女之間的糾葛本質,用一句話可以扯清:無論對江歌還是江母,劉鑫可能確實想過要「報答」,只是這種「報答」在劉鑫心中的心理價位非常之低——

江歌跟她之間有「絕世友情」,但當江歌替她死了,她對江歌的報答禁止於「不要干擾我的正常生活」,換而言之,你死你的,我還要歲月靜好,否則我就「停止協助警方調查」。

而對於江母,我願意相信,劉鑫可能確實想過「道歉」、「孝順」、「給她做女兒」,但這一切的前提是你江母必須接受,我「孝順」了你,你也必須原諒我、對我好。否則我就「阿姨,血餛飩好吃麼。」

換而言之,劉鑫這種人很精明,她們對自己和他人之間的每一段關係,都做了生意般的估價,只有當這段關係中能夠維持「低買高賣」,自己能夠從這段關係中維持正向收益時,她才願意精明的好好維護這段關係。

六年前她住去江歌的房間時,打的應該是這個算盤,六年後,官司敗訴,她還在打這算盤——江歌搭上一條命,她願意「心懷感激」,但要賠給江母七十萬,這太多了,能從網上「募捐」,她絕不自己掏錢,因為她覺得這樣自己太虧了。

以生意的眼光去經營自己與他人關係,只能賺不能虧。這種交友觀對不對呢?

很難說完全錯。

請大家捫心自問一下,你在與他人交往、維持一段關係時,會不會也會做這種計算呢?

多數情況下,會的。

對朋友、對戀人、對親人,我們真正願意無限度付出、不計回報的關係其實很少。

人性偏私,在多數人際關係中,人都是會做「收支衡量」的,欠了人情債要還,被欠了人情債就想討,我們可能沒有劉鑫算的那麼吝嗇,但這個帳是一定會算的。

而我們每個人其實都害怕自己像劉鑫對江歌那樣,突然欠下一筆大大的、需要用一輩子來償還的人情債。更不願意碰上江母那樣一定要跟你死磕到底、不依不饒的「討債人」,這是網上很多人「同情」劉鑫的心理基礎。

因為,背債的滋味不好受,尤其是人情債。所以很多人在那種境遇下會想像劉鑫那樣賴掉這筆「人情債」,甚至找個理由,爭辯說,說這債我壓根就沒欠。

所以劉鑫爭辯說:「人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劉鑫』。」——這話也有道理,就像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債多還不起,而想逃避的老賴一樣。

但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劉鑫,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老賴,並不等同於說債多了賴帳就是合理合法的。

我們不妨做個對比——假如一個土豪做生意失敗了,欠下了一筆巨款,在網上募捐,社會總體輿論一定對他嗤之以鼻,大家會問他:「你早幹什麼去了?買賣做不起你就別做啊!」

其實對劉鑫也是一樣的,她背負江歌對她巨額「人情債」、無力償還並因此遭遇網絡長年口誅筆伐的窘境確實讓人同情。但我們同樣需要問上一句:「你早幹什麼去了?人情債欠不起你就別欠啊?」不要無家可歸時在日本不合法的住到江歌的住所去,不要自己遭受前男友威脅時向江歌求助還不許她報警,不要在回家時候,明知後方有危險還先跑進家門。當初不要欠這些人情債,如今你不就不用還了麼?

甚至我大膽猜測一下,如果當初哪怕案發以後,劉鑫對江母的態度能好一點,不扯什麼華而不實的「給您當女兒」「一定孝順您」,而是肯主動真金白銀的拿出一筆錢來賠償江母。事情也未必落到今天這步田地——至少法院判賠江母那20萬的精神損失費,完全是劉鑫自己這六年的騷操作搞出來的。

所以劉鑫落到今天這步田地,怪誰呢?只能怪她自己。是她自己非要「精明」的去做人情生意,卻又經營不善,欠債難還。

其實,我覺得,法院終審判賠,對劉鑫來說反而是一種解脫——70萬雖然多,卻把她與江歌母女之間那難以算清的「人情債」一次性折現了。以後無論劉鑫感不感激江歌、還要不要給江母「做女兒」。至少在法律上,雙方兩清了。劉鑫如果老老實實自己賠了這筆錢,江母若再在網上掀起什麼對她的聲討,那就是對方理虧了。

賠70萬,能買個後半生的清淨,難道不應該開心才對麼?

可是劉鑫顯然不這樣想的,她非要寫「最後的話」賣慘,還要跟支持她的網友「募捐」這筆錢,並許諾什麼「大恩大德,今後一定報答」。

真的,我看到這話,就替她犯愁:她這是想借新的「人情債」去還舊的人情債,借更多人的「大恩大德」,去還江歌對她的救命之恩和賴帳造成的違約金。

且不說什麼良心不良心,友情不友情。六年了啊!一場命案,六年折騰,怎麼就沒讓這個人明白,這世上最不能欠的「人情債」,最應該謹慎說出的,就是「報答」兩字呢?

還是說,在今天不知改了什麼名的劉鑫的心中,依然想做低買高賣的人情生意,她許諾的所謂「報答」,依然只有她對江歌那樣的,吝嗇的一點點?

湧泉之恩,以滴水相報。你敢催債,我就跟你撕到底。

這樣的人情債「報答」原則,請問誰敢接受?

雖然我反對微博動輒給人禁言,但我覺得叫停這個鬧劇是應該的,無論對劉鑫和打賞她的人來說,這都是及時止損。

而已經給劉鑫捐款,獲得她「報答」許諾的那七百多人可要小心了——

你們將獲得的哪裡是「鑫之報恩」啊?這分明就是「呂奉先認父」,是「阿瓦達索命」。

這就是我眼中的劉鑫「募捐」——我喊一聲「報恩」,你敢答應麼?

還真有人答應,還一下子就有七百多人

……

吵了六年了,也不想再說什麼,我只敬你們是真的猛士。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海邊的西塞羅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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