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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亮答問:夫婦後悔送養女兒尋女30年終團圓,如何看待此事?(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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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夫婦因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孩子,便將女兒送養,後悔後尋女30年終於認親團圓,如何看待此事?

@搜狐新聞:2月5日,正月十五元宵節,四川廣安的毛先生、蒲女士夫婦趕到了綿陽市警局刑事偵查支隊參加視頻認親,終於見到了分別30年的親生女兒。30年前,毛先生夫婦倆在上海打工,生下女兒「小毛毛」後,因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孩子,於是送給了上海一個家庭撫養,但第二天就後悔了,從此開始長達30年的尋女之路……去年7月,綿陽市警局「胡祥雨工作室」通過努力,成功找到夫婦倆的女兒楊女士,並在胡祥雨長達半年的勸解開導後,楊女士終於同意和親生父母——毛先生夫妻相認。2月5日下午3點,視頻認親會舉行,一家人30年的分別,終於在今年元宵節畫上團圓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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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知乎網友@魏春亮對於這一新聞的評論:

昨天,一則內容為「夫婦後悔送養女兒尋女30年,元宵節終於認親團圓」的新聞,在微博上被熱議。

簡單點說,就是30年前,毛先生夫婦在上海生下女兒「小毛毛」,因無力撫養,將孩子送給上海一個家庭。但第二天,兩人就後悔了,於是開始了30年的尋女之路。

而就在2月5日元宵節當天,通過綿陽刑事偵查民警幫助,終於通過遠程視頻見到了女兒。新聞標題都是「失悔尋女30年,元宵節終於認親團圓」,滿滿的正能量。

可仔細看完整個報導,我一點正能量都沒感受到,我只覺得噁心。

先說這對夫妻。

看到這個新聞,就有網友說,盲猜有個兒子,而仔細一看確實有。1992年生下「小毛毛」時,他們已經有一個4歲的兒子,她屬於超生。「那會窮,交不起罰款」,於是,把女孩送人。

多麼熟悉的劇情,我在想,如果先生了女孩「小毛毛」,再生個兒子,罰款能交得起嗎?還會把男孩送人嗎?

他們聽了工地上一些好心人(第一次見這樣的「好心人」)的建議,把女兒送給別人撫養,但送人後第二天就後悔了。

他們就去收養人家裡討要孩子,但對方不承認孩子是她們的。再後來,對方搬離了住處,於是他們就失去了女兒的消息。

這就奇怪了,第二天就後悔,且都跑到收養人家裡了,又怎麼會失去孩子的消息?難道女兒的養父母第二天就人間蒸發了?怎麼會要不回自己的孩子?撒潑、打滾,給錢、報警,既然那麼愛孩子,有毅力30年尋女,就不能守著養父母家不走?怎麼就會失去了女兒的消息呢?

按照母親蒲女士的說法,隨著日漸年邁,兩人懊悔之心和思女之情愈發濃烈,於是就到處打聽女兒的下落。

我不理解的是,既然錯已鑄成,就應該心甘情願受著良心的譴責。如果真的愛女兒,讓她繼續過著正常平靜的生活不好嗎?為什麼要去無端打擾?難道自己的心安理得,比女兒的幸福更重要?不是丟失,不是被拐賣,是遺棄,這種情況下認親,除了往女兒心頭上插刀,還能彌補什麼?

有網友說「我先送人,別人養好了,我再要回來,一分錢不花,有人給我養老嘿嘿」,難道說想吸女兒的血,才是真正的原因?

再說幫忙尋親的警方。

這對夫妻聯繫的,是專門幫助失散家庭尋親的綿陽市警局胡祥雨工作室。在此次尋親中,這個工作室確實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但辛苦幫忙尋親,還要做思想工作。

胡祥雨說,由於楊女士(就是被送人的「小毛毛」)並不了解自己的身世,不願配合警方工作,還把他的電話拉黑了。後來,「胡祥雨通過近半年的勸導,楊女士同意與親生父母相認」。

新聞里這句輕飄飄的話,真的太讓人窒息了。半年的勸導,說明這個女孩根本就不想認親生父母。別說半年,如果有一個人連續一周因為同一件事不停聯繫我,我也會崩潰。所謂勸導了半年,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騷擾了半年?是不是楊女士不堪其擾,又得罪不起警察,最後只能自認倒霉?

在新聞視頻少的可憐的鏡頭中,楊女士一臉冷漠,明顯沒有認親的開心。是不是又側面證明了她的被迫無奈?

所以,在這件事情中,勸導被送人的孩子認親,真的是警察必須要做的事情嗎?警察要做的,難道不是去治這對夫妻的遺棄罪嗎?

再說報導此事的新聞媒體。

紅星視頻」的新聞,標題是「夫婦後悔送養女兒尋女30年,元宵節終於認親團圓」,內文里寫道:「2月5日下午3點,視頻認親會舉行,一家人30年的分別,終於在今年元宵節畫上團圓的句號…」而相關視頻還配了背景音樂《漫天星辰不及你》,十分煽情,明擺著朝著正能量新聞的方向可勁用力。

而「封面新聞、河南新聞廣播」的詳細文字報導,只採訪了毛先生和蒲女士夫妻,以及幫忙尋親的胡祥雨。30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只有那對夫妻的一面之詞。是不是把女兒賣了,都去了養父母家為何又失去了女兒的消息,都是人家說什麼記者寫什麼。連幫忙尋親的警察都有機會說句話,但被送養的女孩,除了給出了一張冷漠的臉,從頭到尾都是沉默的。

她之前為何不願認親,後來為何又願意了,她怎麼看待自己的被送養,如何把看待自己的親生父母,這麼多年又是怎麼過的,被找到又對她的生活造成了什麼影響……這些在媒體的報導中,統統看不到。估計媒體們也沒想著要去報這些,為了製造出一種正能量的感動氛圍,被送養的女孩必須淪為失語的背景板。

這是在尋親事件之外,對她的二次傷害。

縱觀整個事件,這對父母收穫了一個在上海生活和工作的成年人女兒,幫忙尋親的警察收穫了讚譽和名聲,報導此事的媒體收穫了熱度和流量。

只有被送養的女孩,及其養父母,受到了暴擊。平靜的生活被打破,那種親密無間的關係可能再也回不去了,這樣的影響和傷害可能會伴隨終生。要知道,養父母可能壓根就沒告訴女兒她不是親生的。

新聞里說,「2月5日下午3點,視頻認親會舉行。蒲女士她們計劃等幾天就去上海,和女兒見面。」事情還沒結束,被送養的女兒楊女士的噩夢,可能才剛剛開始。

心疼這個女孩,願她不被道德綁架,並願以後少些這樣的正能量新聞。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知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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