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設籍北京,梁先生打算花35萬,讓妻子跟他人「假結婚」。可錢也花了,妻子跟一個北京男人也領了證,然而戶口卻落不成了。那麼錢還能要回來嗎?
梁先生和中間人簽訂了委託協議書,約定設籍費用35萬,並先期支付了15萬元。假結婚提上了日程,梁先生就和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隨後中間人又讓梁先生的妻子和一名擁有北京戶口的王先生辦理了結婚登記。按照原定計劃,三年後,梁先生妻子和孩子的戶口就能落到北京了。可是風雲突變,北京的設籍政策發生了改變,這一計劃泡湯。可對方卻不願意退回15萬元的費用。梁先生起訴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15萬,並且賠償利息損失。
近日,北京朝陽法院認定協議無效。並判決中間人姜女士全額退還梁先生支付的15萬元,考慮到雙方均有過錯,梁先生要求的利息法院沒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