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就沒有什麼天理昭昭,靠的都是不懈追問和努力。
——項棟樑基本常識
時隔一年多,豐縣鐵鏈女一案終於等到了一部分的正義。據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認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認定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犯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個月和八年,並處罰金。
董志民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將小花梅從雲南拐賣出來的人販子,將她鎖起來生育8個孩子的董志民,都受到了法律的懲處。對公眾來說,這是大家持續不懈追問所得到的一部分正義結果。是的,正義來了,但並不完整。
判決公布後,有評論認為量刑太輕,9年都不夠生育8個孩子;也有觀點認為定罪不合理,因為虐待罪是家庭成員之間適用的,而拐賣和偽造資料形成的婚姻本不應成立。這些質疑都有一定道理,但沒有抓住關鍵問題。
與其關注壞人受到多重的懲罰,我更想追問的是受害者有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救。
小花梅的鐵鏈沒了,但並未收穫自由
雖然已經過去一年多,但小花梅脖子上的鐵鏈仍然沉重地壓在每個關心她的人心頭,也仍然在切切實實地捆綁著小花梅這一生悲慘的命運。
小花梅上一次被大家看到的消息,是某些官媒在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採訪」發出的報導。之所以給採訪加上引號,是因為那本質上屬於官方發布而不是媒體調查。作為掌握最多核心事實的受害者,小花梅本可以在健康允許範圍內向公眾講述其遭遇,但在報導里,她沒有任何聲音。
今天,新華社再次報導了小花梅的現狀,仍然是由大兒子董某港來介紹。
是因為小花梅沒有語言表達能力嗎?顯然不是。儘管口音難懂,儘管存在精神障礙,但她還是能夠說話的。是因為要保護她作為受害者的隱私嗎?顯然也不是。央視都拿鏡頭懟著臉拍了,也沒打碼就發出來,哪還有什麼隱私可言……
根本原因在於,小花梅被另一根無形的鐵鏈以保護和救助的名義鎖住了。
在結束了二十年被當成生育工具的悲慘遭遇之後,小花梅又被當成了嚴密管控的維穩對象,可能永遠失去了回歸正常社會的機會。
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當然大快人心,但更能撫慰人心的是受害者得到真正的關愛與幫助,能夠沐浴自由的陽光。
補充科普一點知識:
精神分裂症患者經過科學救治,仍然有回歸正常生活的可能性,在病情穩定階段自殘或傷害他人的概率並不高,不應該被一直關起來封閉治療。而且,被剝奪社會接觸也不利於患者的康復。
父親和母親都沒了,8個孩子怎麼辦?
父親是收買和虐待婦女的混蛋,被判刑了,母親是被迫生育的精神障礙患者,被管控了,對8個無辜的孩子,這般命運的劇烈轉折還真的很難說是好是壞……
往好的方面說,他們終於可以擺脫這樣一個極度扭曲的家庭,不用在這樣一個與現代文明嚴重脫鉤的環境裡成長,或許能夠得到更好的營養保障,或許能有更健康的心理。
往壞的方面說,輿論事件的餘波仍然沒有平息,甚至可能一輩子都不可能真正平息,這些孩子帶著鐵鏈女的標籤想必成長會格外艱難。由當地政府介入指定的監管和救助也不曉得能維持多久……
據新華社4月7日報導,小花梅的8個孩子現在仍然留在董家村,弟弟、妹妹都在上學和上幼兒園,村里「愛心媽媽」經常到家裡來幫助洗衣、做飯。由此可見,孩子們並沒有被收養,也沒有進入兒童福利機構。
如果在一個正常的社會環境裡,這些孩子的救助其實是有相對更理想解決方案的:
由專業的兒童救助機構捕手,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帶孩子脫離原來的環境,時機成熟時託付給符合條件的愛心家庭撫養,既能最大限度為孩子提供健康成長環境,也能相對遠離輿論事件對孩子的不良影響。
很可惜,這條路是不被允許的。正如鐵鏈女事件發生一年多後,豐縣歡口鎮董家村的路口仍然有人日夜把守,不允許任何陌生人進入。
鐵鏈女的案子判了,其他被拐婦女呢?
更讓我牽掛,讓我義憤難平的,是鐵鏈女的案子止步於個案,沒能真正推動當地更多被拐賣婦女的解救。
小花梅於1998年被拐賣至豐縣,經多手轉賣,最終被董志民收買,整個拐賣鏈條觸目驚心。打死我都不相信,參與其中的人販子在這麼多年裡就只做了這麼一樁拐賣婦女的惡行,只拐賣了小花梅一個受害者。
小花梅案是那段歷史和那個地區正義拼圖的第一塊,完整的正義還需要持續的追問。
其他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呢?被賣到哪裡去了,如今生活狀況如何?江蘇省去年轟轟烈烈的集中打拐清查行動,到底有沒有成果?
我也知道,追問這些問題會很不受歡迎,但我的價值觀和良知不允許我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