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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兒防老?山東百歲婦沒人養 6子女被告、最大80歲

贍養父母是成年子女的義務。示意圖,與文無關。(新華社)

劉婆婆和丈夫育有五子一女,如今她近百歲,沒有獨立收入來源也沒有住房,六個子女也因贍養問題相互推諉。萬般無奈下,劉婆婆將六個子女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她的子女們履行贍養義務,這時她最大的兒子已將近80周歲。法院介入調解,最終六個子女同意輪流將劉婆婆接到自己家中贍養一個月,醫療費由六個子女均擔。

新黃河報導,劉婆婆生於1925年,已將近百歲,和丈夫育有五子一女。劉婆婆臨老因沒有獨立的收入來源、住房,六個子女又因為贍養問題相互推諉,其飲食起居無法得到保障。於是,劉婆婆一紙訴狀將六個子女告到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法院,要求判令她的子女們履行贍養義務:這時她最大的兒子已將近80周歲,最小的兒子也已是60多的老人。

法庭上,六個子女都向法官陳述自家的實際困難,不是稱自己年齡偏大,家庭困難,就是覺得自己母親對子女有偏心。案件承辦法官在了解了每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心理後,耐心做了各方的調解工作,最終六個子女達成一致,每個子女輪流將劉婆婆接到自己家中贍養一個月,照料飲食起居,醫療費由六個子女均擔。

審理此案的民事審判一庭法官表示,「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劉婆婆的六個子女雖各有困難,但子女應趁老人還在世時及時行孝,讓老人安享晚年,讓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源遠傳承。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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