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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陪讀,中國媽媽非法滯留7年被判監6個月,她竟然說...

—為了陪讀,中國媽媽非法滯留7年被判監6個月

為了兒子的教育,她在新加坡滯留了7年。

近日,一中國女子因在新加坡非法逗留7年遭移民與關卡局逮捕,被判入獄6個月和罰款2000新元。法庭上,這名女子竟然說:為了兒子教育,值得。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康女士滯留新加坡六年被抓

判六個月監禁,罰款2000新元

康女士最後一次獲發的長期訪問通行證有效期為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當她的通行證過期後,又去移民局申請了一張62天有效期的探訪准證,給她兩個月的時間離開新加坡。

本應在六月就離開新加坡的她,並沒有回國,而是選擇黑在新加坡,這一黑就是七年多,直到今年的八月一號被入境及關卡局逮捕。

她通過視頻的方式出席了庭審,連律師都沒有申請。在法庭上,她闡述了自己滯留新加坡的原因希望得到法院的從輕處理,但是法官並沒有採信。

最終,法院決定依據《移民法》判處康女士六個月監禁,外加2000新元的罰款。

滯留原因

為了孩子讀書

對於滯留原因,康女士是這樣解釋的:她滯留新加坡最重要的原因是「支持她兒子的教育」,因為她的兒子當時還在本地升學,如果沒有她的陪伴和資助,兒子可能無法繼續升學,為了兒子讀書,她迫不得已在新加坡逗留這麼久。

當兒子進入理工學院讀書之後,又沒有人為他支付學費,作為一個母親,她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選擇站在兒子背後支持他。

而當兒子畢業並開始工作後曾要求她回中國,又偏偏碰上了來勢洶洶的新冠疫情。受疫情影響她並沒有回到中國,一方面是因為機票當時太貴,另一方面她也擔心自己回到中國,會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

她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但也當庭表示對自己所作所為並不後悔:"我認為這是值得的。」康女士說

最讓人觸動的是,哪怕即將被判入獄康女士都還在想著她的兒子,她說:我希望我的案子不會影響我的孩子。

可憐天下父母心啊!

康女士被判六個月監禁

新加坡法律如何處理非法滯留的人

當法院判決她六個月的監禁時,康女士還是哭了,反覆詢問「刑期是否可以縮短?」

雖然康女士的遭遇很值得同情,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

新加坡《移民法》的第133條規定:在新加坡逾期逗留不超過3個月,將會被判處4,000新元以下罰款或6個月以下監禁,或兩者並罰;但是非法滯留時長90天以上的話,將會面臨6個月以下監禁、3鞭以上鞭刑(或處6,000新元以下罰金),無證賣淫按非法打工加重處罰,如涉及非法滯留,則按非法滯留加罰。

當然對初來乍到不了解新加坡法律的人來說,法律還是留了一個口子:如果是初犯,旅客在發現自己逾期後可以帶著自己的資料(護照、入境卡、解釋信)去移民局申辯,在做出會快速回國的保證後,就不會被處罰;如果自己身體出現問題或者公務延期,就可以在移民局網站上填寫申請,審核通過後可以獲得一個89天的簽證延期。

很多人並不理解非法滯留這件事情的嚴重性,這可能會影響下次入境新加坡:如果發現旅客有滯留新加坡歷史的話,簽證就會變得難上加難,所以希望每一個旅客都引以為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總結

說到康女士滯留新加坡,除了感嘆「可憐天下父母心」,還應該注意到,康女士滯留在新加坡,在一定程度上來說也是對新加坡教育的認可。但是這樣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留在新加坡的這種行為真的就值嗎?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新加坡萬事通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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