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陳希同和他的別墅「野味齋」

1995年4月5日,正在被調查的北京常務副市長王寶森突然自殺身亡。王寶森的問題很嚴重,自然也牽涉到了他的親密夥伴、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

輿論譁然,重壓之下,陳希同被迫引咎辭職。

乾脆利落地死去的王寶森,一了百了;而活著的陳希同,卻不得不面臨一系列麻煩,以及身敗名裂的境地。

案發兩年後,1997年9月,中紀委查明陳有一系列問題,比如侵吞貴重物品、腐化墮落、謀取非法利益、嚴重失職等問題。

以陳希同為軸心的22名涉案人員也被關進大牢,其中包括陳的兒子陳小同。

陳希同的主要經濟問題,是指示王寶森擅自動用財政資金修建豪華別墅。

那兩處備受關注的豪華別墅,在北京八大處公園和懷柔雁棲湖畔,分別建於1990年和1992年,耗掉了3521萬財政資金。

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也就是在王寶森開槍自殺前,他和陳希同把這裡當做行宮,經常帶著情婦們來此尋歡作樂,夜夜笙歌。

兩座耗費公款建造的別墅,完全成了陳希同、王寶森私人享樂的場所。兩年間,他們共耗用服務管理費人民幣240萬元,揮霍公款人民幣105萬元,用於吃喝玩樂。

法庭上,面對指控,陳希同承認別墅與自己有關,但卻不認為自己應該擔責。

他態度囂張地說:「反正都已經蓋了,總不能拆了吧?別墅我沒有私人占有,不能算是罪證。」

知情人說:陳希同把屬於自己的那棟別墅戲稱為「野味齋」,經常帶些不三不四的年輕女人來此幽會玩樂。

第一個光顧「野味齋」的女人叫楊梅,是陳希同品嘗的第一道「野味」,之後,她經常光臨這裡。

陳希同出事前,給了楊梅20萬,要她離開北京,永遠不要再回來。

楊梅哪裡懂得深淺,她拿著錢逃離北京之後,沒兩年就花光了所有錢,沒辦法又回北京找路子。結果被逮個正著。

楊梅坐實了陳希同生活作風腐敗的傳聞。她把與陳之間的經濟往來,以及她在「野味齋」所經歷的一切,都如實交待,甚至包括與陳的各種姿勢等細節。

北京原市府秘書長、R大副主任鐵英,1936年出生,來自山東,是陳希同的鐵桿心腹,她也是經常光顧「野味齋」的女人之一。

鐵英喜歡名牌和奢侈品,生活奢靡。早在90年代,她就穿名牌,戴名表,鑽戒,在人前很招搖。她家的房子,面積很大,以至於裝了八台空調才夠用。她家僅裝修就花了七十萬人民幣。

案發後,鐵英被判了15年。

據傳聞說,陳希同搭上了小姨子,但這事無從考證,不知真偽。

陳希同的夫人為他生育和撫養了兩個兒子:老大陳小希,老二陳小同。但陳希同的心還是不在她身上。他雖然與夫人結了婚,真正愛的人,卻是她的妹妹。

為了得到氣質高雅的妻妹,陳希同下了很大的力氣,托人把她的工作關係轉到了昌平十三陵公社,然後再找機會給她安排了個工作。

家醜曝光後,妻妹離家出走,獨自到十三陵公社設籍。當時陳希同剛升任北京副市長,岳父母勸他的夫人不要離婚,更不能聲張,為家庭名譽和陳的前途、還已孩子多考慮。

陳夫人最終選擇了默默承受這一切。陳希同出事後,她對知情人說:我恨他,但不恨我妹妹。

與陳希同廝守時間最長的情婦,名叫何平,事發前是一名涉外酒店的中年女經理。

何平1960年出生,1984年7月大學畢業,被分配到了北京某旅遊單位工作,擔任宣傳幹事。

身為市長的陳希同到她所在的單位視察工作,兩人因此結識。當時何平已經四十多歲,風韻猶存。陳希同非常迷戀她,連出國考察都要帶她一起去。

1985年,陳希同出任第11屆亞運會組委會主**席,打算前往東京參加第一屆世界大城市高峰會議。臨行前,他不顧參會名單早已定好,點名要求帶上何平一道去。

何平跟隨陳希同出國歸來後,就成了他的人,也開始平步青雲,被陳希同提拔為某涉外大酒店的中方經理。她整整與陳希同廝混了6年,漫長的青春時光,都搭在了一個比她父親年紀還大的貪官身上。

陳希同案發後,何平成了重要見證人。不但之前吃進去的所有東西,又被迫全吐了出來,還得接受懲罰。

陳希同案發後,何平作為重要見證人,也被捉拿歸案。

陳希同的第三個著名情婦,是某電視台製片室的一名編導,名叫佳玉(化名)。

佳玉是個出了名的冰山美人,也是一尊移動的美人花瓶,沒有工作能力,說的是在電視台當編導,實際上一部像樣的片子也沒做出來過。憑藉美貌,她就能輕易得到一切。

陳希同當時剛從昌平調到市里,到電視台檢查工作時,邂逅了佳玉。

電視台里的美女如雲,陳希同卻只看中了當時還未婚的佳玉。為了得到她,他經常找理由往電視台跑,費盡千辛萬苦,總算把佳玉搞到手。但佳玉跟其他女人不一樣,她從不向陳希同提任何要求。金錢、地位、物質享受等等,對她的吸引力都不大。

她唯一在乎的,就是陳希同的真情。但陳希同恰恰就給不了她這個。兩人廝混數年之後,陳希同說:「我不能離婚娶你,你必須嫁人。」

佳玉很順從地嫁給了陳希同親自為她選擇的男人、他的下屬兼朋友高啟明(化名)。

高啟明是個狠人,他把兒女之情看得很淡,認為什麼都比不過金錢和地位。他當然了解陳希同與佳玉的關係,心甘情願做起了龜公。換來的是陳希同對他的大力提攜:升官,發財,顯赫的地位。

雙方的最後一次交易中,陳希同給了高啟明5000萬,支持他下海創業。最終支付這筆巨款的人,是王寶森。

高啟明辭官經商之後,佳玉也離開了陳希同,高啟明向她提出離婚。

據說在陳出事之前,佳玉就已經辭掉工作,孤身一人離開了北京,沒人知道她究竟去了哪裡

除了這幾個大名鼎鼎的情婦之外,陳希同自甘沉淪,甚至還在王寶森的慫恿下,接受過一些三*陪*女的服務。

據說當年王寶森在西直門附近的某歌舞城發現了一名絕色女子,她來自哈爾濱,不過20歲的樣子,非常熱辣。王寶森讓司機把她接到野味齋,獻給陳希同。

陳一見有新鮮野味,頓時來了興致,胃口大開。

這個歡場女子得知陳希同的真實身份之後,恍惚以為自己攀上了高枝,說她表哥(其實是男友)在701廠上班,能不能給弄到機關當個幹部?

陳希同欣然答應。為了表示感謝,該女此後經常光顧野味齋,為陳提供各種服務。據說陳希同被捕後,女子一見不好,連夜逃回哈爾濱,換個身份繼續生活,此後再也沒有回京。

陳希同終究為自己的荒唐行為付出了代價,獲刑16年,最終死於癌症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小英子侃歷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3/1015/1966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