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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清盤案:法官批准押後 12月4日為最後期限

負債約3270億美元的中國房地產巨頭恆大集團被提出清盤呈請一案周一(3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負債約3270億美元的中國房地產巨頭恆大集團被提出清盤呈請一案周一(3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法官批准案件押後至12月4日,並要求恆大集團屆時需提供債務重組方案及相關條款清單,否則便將頒令清盤及任命臨時清盤人。

據港媒《星島日報》報導,清盤呈請人Intershore Consult(Samoa) Limited旗下的Top Shine Global Limited在2022年6月24日就申請恆大集團清盤。周一聆訊時,呈請人指案件已拖延超過17個月,申請法官當天頒令清盤。恆大集團則申請押後3個月,以有足夠時間準備修訂版的債務重組方案。

法官陳靜芬聽畢各方陳詞後,批准押後至12月4日,同時強調這是最後一次押後。

據美國彭博社日前報導,曾支持申請重組的部分恆大債權人現已態度轉變,原因是恆大9月臨時取消與債權人的會議,使持有超過60億美元離岸債券的債權人小組感到被「蒙在鼓裡」。

恆大近日表示,正調整其離岸債務重組條款以滿足各方需求。據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說,恆大代表上周曾與C類債權人進行過溝通,但具體細節未明。C類債權人擁有總額達150億美元債權,是恆大重組計劃的主要障礙之一。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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