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人士透露,谷歌公司和聯邦政府就《在線新聞法》(Online News Act)的爭議達成了協議。
根據協議,谷歌平台上將繼續分享加拿大的新聞,作為回報,谷歌每年向新聞公司支付1億元左右的費用。
一位熟悉談判的政府消息人士稱,本周初,聯邦政府和谷歌就監管框架達成了一致。
聯邦政府今年早些時候曾估計,谷歌的賠償金額應達到1.72億元左右。谷歌估計的數額為1億元。
"與谷歌邁出這第一步很重要,"該消息人士稱。「這是確做媒體生存和恢復商業平台之間平衡的又一種解決方案。」
此外,新規定將允許谷歌與代表所有媒體的單一組織進行談判,使該公司能夠限制其仲裁風險。
這些規定將被納入C-18立法框架,法案將於12月19日生效。
谷歌仍需與媒體協商並簽署協議。這家數字巨頭還可能提供額外的款項,具體數額尚未公布。

最初,由於加拿大政府這項立法,谷歌曾威脅要在其平台上屏蔽加拿大的新聞內容。而Meta公司已經中斷與政府談判並停止在Facebook和Instagram上發布加拿大新聞。
面對谷歌的威脅,加拿大政府的立場似乎有所軟化。不過政府消息人士認為,最新的協議是加拿大媒體的勝利和獲益。單一談判的框架可能會成為其他國家的榜樣。
C-18法案適用於每月獨立用戶2000萬、年收入10億元的數字平台。只有Meta和Google符合這些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