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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注意!裝修趕租客必須申請許可!費用$700

安省漢密爾頓市(Hamilton)即將開創全省先例,出台一項新的「翻新逐租」法規,防止房東以翻新房子為由驅逐租客。該法規將強制房東獲得許可證,以使他們對房產進行的維修合法化。

這項新法規在周三的市議會投票中以13-0-2的表決結果獲得通過,規定業主在申請安省N-13通知(因計劃拆除、維修或轉換租賃單元而終止租賃合約)時必須申請特別許可證,費用約為700加元。

滑鐵盧大學教授Brian Doucet對住房不安全問題進行了研究,他認為這項新法規是一場運動,將"開闢一條安省其他地區很快就會效仿的道路"。

Doucet表示,明確列出"(裝修)步驟和預期"的條款是關鍵因素,在整個裝修過程中對房東和租戶具有約束力。這些條款確保了租戶在房屋完成升級時可以返回。

Doucet周三在會議上說:「這項擬議的附則明確規定,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東與居住在其中並將其視為自己家的租戶之間,必須共同承擔返還權利的責任」。

漢密爾頓市第3選區議員Nrinder Nann表示,這項新法規將成為安省《住宅租賃法》的"補充條款",規定並概述了住宅租賃協議中房東和租戶的權利。

她說,漢密爾頓新法規的靈感來源於BC省New Westminster以前制定的一項法令——指派檢查員對房屋進行檢查,以確保它們符合標準。

Nann解釋說:"我們先在紙面上尋找一些信息,然後再根據這些信息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檢查。我們知道,如果市政府沒有掌握這些信息,我們就無法核實是否進行了實質性的翻修工作。"

與此同時,這項新法規規還借鑑了在多倫多和密西沙加實施了約5年的規定——要求檢查員向房東發放許可證,確保其符合物業標準。

現行的省級法規要求房東以書面形式向租戶提供翻新進展的最新情況,以及何時可以重新入住。對於違規行為的擬議罰款額為每天最高500加元,但還需接受安省總檢察長辦公室的審查。

然而,Nann指出,省級或特定市政府通常不會跟進和確認這些後續工作。她說:"因為我們無法跟蹤這些翻新工作是小型改造還是大型改造。因此,在新法規下,現在所有這些信息都將提供給市政府,以便幫助我們的租戶。"

據Rentals.ca網站估計,截止去年12月,漢密爾頓市一居室單元的平均租金同比增長了3.5%,達到每月約1,825加元。

ODSP(安省殘疾人支助計劃)領取者代表Colleen Langmead淚流滿面地告訴議員們,這個數字"超出了她每月的津貼"。

Langmead所租住的Barton Street街上一個八單元住宅樓,在幾個月前被新業主接管,本周一有人向她提供了"現金換鑰匙(cash for keys)"的和解協議,讓她搬走。

"現金換鑰匙"的做法是合法的:租客可以要求房東或者房東提出給錢補償,讓租客在約定的時間和平離開。

她說,自從發生變化後,她的鄰居已經減少到只剩下三戶。但她無法接受房東的提議,因為她需要在家中安裝無障礙輔助設施,同時需要空間放置電動殘疾人代步車,找一個新的住所並非易事。

她說:「無論如何,我不再相信我的優先租房權會得到尊重」。

根據漢密爾頓市政府的估算,該市34%的家庭是租戶,而每新建一個可負擔的單元,就會有23個可負擔的單元消失,相當於10年內失去了大約1.6萬個月租金低於750元的租賃單元。

2022年,該市表示大約有6000戶家庭正在等待國民住宅。

Nann說,她一直在與渥太華、溫莎和皮爾地區尋求實施類似解決方案的議員們分享漢密爾頓新法規的進展情況。

這項新法規仍需在下周由漢密爾頓市議會投票批准。與其相關的年度成本約為95萬元,其中包括8名全職工作人員、車輛、外聯和溝通工作等營運成本。一旦獲得批准,2024年的一次性總成本預計將達到200萬元。這筆資金將部分來自許可證申請費的收入,部分來自該市每年的稅收徵收。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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