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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罪名何其重 北京正式送出「絞刑架」

23條比預期嚴苛 分析:為國際金融中心劃上完美「句號」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展開,在港股疲弱、外資不斷撤離的環境下,國際社會關注立法對香港經濟有何影響。有財經評論員在本台節目《財經自由講》分析,23條立法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劃上完美「句號」 ,並可能令外商進一步撤資。

23條比預期嚴苛分析:為國際金融中心劃上完美「句號」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展開,在港股疲弱、外資不斷撤離的環境下,國際社會關注立法對香港經濟有何影響。有財經評論員在本台節目《財經自由講》分析,23條立法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劃上完美「句號」,並可能令外商進一步撤資。

23條立法諮詢同一日恆指一度跌逾400點

港府周二(30日)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的同一日,港股再度跌穿16,000點,恒生指數最多跌逾400點,收市報15703點,跌373點,跌幅2.32%。對於如何評估整個立法工作對經濟影響,特首李家超強調,「股票市場涉及許多因素,23條對香港必然有利。」

2024年,港股延續下跌趨勢。早在一星期前,恒生指數上周一(22日)跌穿15,000點,收報14,961點,是自2022年11月首次突破此心理關口。同日,香港股市總市值(約4.29萬億美元)被印度股市(約4.33萬億美元)超越,失去全球第四大股票市場的地位。

貨櫃吞吐量現跌幅外資撤離香港

綜合股市、貿易、外資數目等數據反映,香港經濟表現近年備受壓力。據香港海運港口局公布最新公布,香港去年港口貨櫃吞吐量總額達1434.5萬TEU(標準貨櫃),跌14%,為2009年以來最大跌幅;單按吞吐量則是1996年以來最低水平(當年全年吞吐量為1331萬個TEU)。

近年外資紛紛撤離香港。香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數據顯示,去年境外母公司以香港作為地區總部的數字只有1,336家,較2019年減少13.3%,也是自2012年來數目最少的一年,創11年新低。

評論:為國際金融中心劃上完美「句號」

外界關注,在港股疲弱、外資撤離的環境下,《基本法》23條立法對香港經濟有何影響?財經評論員顏寶剛周二在本台節目《財經自由講》提到,23條諮詢文件參照中國國家機密定義,涵蓋範圍深遠無邊界,包括中港關係、經濟及社會發展都成為「機密」,在資訊缺乏透明度下,恐危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2024年1月3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政府總部主持「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記者會,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全局局長鄧炳強亦有出席。路透社

顏寶剛說:「揭露了香港航運中心地位其實在衰退,在哪些人眼中會否涉及國家金融安全?我們經常發現中國的出口被誇大,這些報導、數據、資料搜集在未來日子,會否被政權定義為國家機密、國家秘密?這其實對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我覺得是相當危險,真的是一個完美句號。」

評論:外商進一步撤資機會大

對於《基本法》23條涵蓋「網絡電腦活動」,顏寶剛擔心會出現「灰犀牛」效應,例如Facebook、 Youtube等網上平台,有機會面臨政治風險而撤出香港。

顏寶剛說:「機構都很擔心員工的安全,會否有一天因23條立法後,因為這些網絡活動,令他們考慮退出香港?這不單影響他們能否看一條片,或者在帖文留言,而是關乎整個商界經營環境,可能有翻天覆地變化,大型企業真的撤出香港,香港營商環境可能有徹徹底底的破壞。」

香港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同日在本台節目指出,《基本法》23條立法是確實了香港「一國兩制」的終結,《國安法》下很多機構都在調整營運模式,再加上23條立法,形容是「捏死了香港」。

錢志健說:「商業社會是用腳投票,哪裡營商環境合理?法治健全,而不是中國特色的普通法,我想(港府)會與商會討論,美國、加拿大、歐盟,但是否很有說服力呢?每人都有底線,我覺得再撤資的機會是很大。」

錢志健相信除了與大陸做生意的公司,其他企業都將香港當成後勤辦公室,而將重心轉移新加坡或者日本。

香港啟動23條立法:增五大國安罪

睽違逾廿載,香港再次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就叛亂、竊取國家秘密、境外干預等訂立新罪行,通過後會成立香港第二部國安法律。學者分析,相較上次2003年的版本,這次內容更嚴苛,並進一步與中國國安觀接軌;五大類新罪行之中,重點針對香港社會與境外勢力的連繫。

特首李家超(中)、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右)保全局局長鄧炳強(右)在新聞發布會上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在周二(1月30日)展開,港府提出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五大類的新國安罪行。

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方案部分重點:

叛國:

禁止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力量、協助與中國交戰的敵方、鼓動外國武力入侵中國等。不止涵蓋真正的戰爭,而是意圖危害中國主權、統一或領土完整而威脅使用武力的行為,罪行同時適用身在境外屬中國公民的所有香港居民。禁止隱匿叛國罪犯人。

禁止未經當局批准之下接受、提供、參與境外勢力策劃的「非法操練」,如軍事、武器和變陣演練等。

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具煽動意圖行為:

新增「叛亂罪」處理危害國安的暴動,指現有暴動罪罰則不足以反映如2019年「大規模暴亂」的本質;提高現有煽動意圖及煽動刊物罪的罰則。

禁止煽惑叛離的對象,由警員等擴闊至「制定及執行政策、維持公共秩序、管理公共財政、維護司法公正、具調查政府部門法定權力的公職人員等」,禁止煽惑他們放棄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

竊取國家秘密及間諜:

參考《中國國家秘密法》重新定義「國家秘密」,除防務及國際關係資料外,還包含有關中港經濟、社會發展、科技等。禁止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

擴闊間諜活動定義,禁止損害國安而勾結境外勢力、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舉例指境外勢力在「港版顏色革命」中策動境內代理人發布誤導信息,煽動對政府仇恨,屬於「典型的現代間諜行為」。

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

新增罪行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破壞公共設施危害國安,舉例2019年「暴徒」破壞鐵路站等癱瘓交通以迫使港府屈服妥協。

境外干預:

新增「境外干預」罪,禁止配合境外勢力不當影響施政、干預選舉、影響立法會及法院履行職能,而「不當手段」除暴力外,還包括失實陳述、威脅損害他人名譽、使人精神受壓等。

擴大政府取締組織的權力,如本地政治團體與境外政治組織有聯繫,或當局相信禁止任何本地組織運作屬維護國安所需,則有權禁止運作。舉例原因是有境外勢力透過本地代理成立「所謂非政府組織」、或香港組織移師境外成立「影子組織」繼續危害國安。

分析:較2003年加辣針對境外連繫

這是繼2003年後,港府再度推動23條立法,此前的唯一一次是前特首董建華任內。當年民間憂慮23條侵害自由和人權,引發50萬人在七一回歸紀念日上街抗議,隨後建制派的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辭任行政會議,港府在立法會內無法取得足夠票數,最終擱置立法。此後數任特首都沒再把這個政治敏感話題提上議程。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周二的記者會上形容,23條下的新國安法是一部分「防守性法律」,將這個長年的爭議劃上句號。雖然現已有北京頒布的國安法,但他說地緣政治日益複雜,必須儘快修補好國安短板:「街頭暴亂事件隨時可以其他藉口,包括打造為幌子的民生問題、民主問題、一般的生活問題,推波助瀾。」他說:「要防範孤狼式攻擊,一些潛伏性的對抗,因為外國代理人、港獨思潮還在香港潛伏。」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香港法學者黎恩灝接受DW訪問,認為這次的方案更嚴苛、影響更廣泛。「例如2003年的修訂版本加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但這次沒有,可以說是加辣。」他分析,此次23條主要定位之一是針對香港社會和市民與境外勢力的連繫,並把中港國安法看齊。「它沿用中國國安法規、習近平的國安觀和定義,國家機密和反間諜法的涵蓋範圍等亦看齊」。

關於境外干預罪,官方文件指「正當批評政府施政、正當遊說工作、一般政策研究、與海外組織正常交流或日常商業活動」屬於一般國際慣例可接受範圍,只有超出範圍的不正常干預行為才構成國安風險。但是同時,諮詢文件點出的境外勢力問題,不止於外國政府和政黨,也包含非政府組織在港推展人權活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則認為:「與外國政府有一些連繫的商業或其他團體都可以被涵蓋。」黎恩灝解讀:「等於無論政府或非政府組織都可被視為境外勢力,還有海外關心香港議題的團體。」他也留意到,當局把近年有關訂立假新聞法的討論融入為國安罪行,例如境外干預罪包含發表失實陳述等元素,擔心會加劇新聞界的寒蟬效應。

不送內地審擬彷英美擴執法權

李家超說在23條國安法之下,被捕人士不會送往中國受審;但保釋、審訊程序和指定法官等,會與現有國安法安排一致。

港府大篇幅引述英國國安法,參考加大警權如延長犯人羈留期、阻止其諮詢某些律師、強制指定居所、限制通訊等;並考慮參考美國法律,取消在逃人士的護照及福利,訂立窩藏逃犯罪。另外建議訂立新罪,禁止騷擾針對處理國安案件的人員;考慮收緊國安囚犯的假釋門檻。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特別擔憂,市民會更易誤墮泄露國家秘密或煽動罪的法網,建議加入公眾利益為免責條款。他說:「國家安全在內地很闊,但香港究竟如何界定,特別是經濟金融方面如何令大家放心?例如有人唱衰香港股市樓市、公布資料影響金融體系,或一些大到不能倒的企業出現大問題,有人揭破它會否變成國安風險?我希望不會,但現在看不到具體說法,(定義)寬闊的程度仍令人憂慮。」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德國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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