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世界很多地方就是「違約」、「上訴」和「合同」的事兒,在我們這兒偏偏「這就不是合同的事兒!」——題記
一、等
梅西事件發酵了好幾天,作為一個「旁觀者」,我一直按照「大家都懂的」的普及水準、在等兩個關鍵詞的出場:
第一個關鍵詞,至少廣大球迷都耳熟能詳,是國際上所有足球範疇內對球員、俱樂部、轉會、比賽等等事宜所涉及的糾紛進行「定性」時、最常見的——「違約」。
第二個關鍵詞,幾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詳,是所有覺得遭受欺騙、詐騙……等等的人首先能想到的、也是最有力和最解恨的武器——「起訴」。
我說這兩個關鍵詞的意思很簡單、很粗暴——
「去告他啊!」
而梅西被罵了好多天了、我都一直沒去了解過多細節的原因也很簡單——如果真有可以去法庭上告「誰誰誰」的證據,誰會費勁巴咧扯著嗓子在街上到處嚷嚷著罵?
這個「誰誰誰」很簡單,可以是邁阿密也可以是梅西、小貝,愛誰誰……
因為所有的核心問題只有一個,是更簡單的一個詞彙,叫做——「合同」。
對不起,這些詞彙大家我覺得大部分人一定比我懂,是我膚淺了。
二、世界與案例
自從出了梅西這事兒之後,微信里不少國內的朋友問我——
「外面怎麼看梅西在香港這個事兒?」
我的回答都是——
「我沒怎麼關注,所以不了解……」
這是真話。
甚至都不是「我不關注」,是真的「沒啥讓我關注的」。
因為,要不是我手機里有一個app叫做「微信」的話,我對這件事的了解估計是「梅西有傷」、也就到頭兒了。
因為,「梅西事件」雖然在中文世界已經吵翻了天,可是在推特等社交媒體平台上,除了中文圈之外,基本沒人討論這事兒。
這似乎有些「不科學」——宛如連個東南亞都能掀起一場「金融危機」全世界股市、似乎對「第二大經濟體」的股市冷暖居然壓根沒反應。
甚至,包括我平時常年關注的關於阿根廷足球的官方也好、資訊大V也好(比如All about Argentina,等等)、球星也好,我印象中似乎沒見到有誰提到這件事的一星半點兒(除非是我漏看了什麼)。
All About Argentina唯一跟香港話題「沾邊」的一條推文
我所見到的,即便是偶爾有英文的相關消息,也只是翻譯中文媒體的一些內容,或者本就是華人媒體的英文資訊。
我相信一些大的媒體也許會有這件事的報導,但是和社交媒體上的關注、話題、熱點,還離得很遠。
之所以在「中文世界」之外,這件事的影響如此之低,因為這不僅只是美國職業大聯盟球隊到亞洲的「商業比賽」之旅,更因為——在此之前,有千千萬萬個關於球員合同、俱樂部糾紛、轉會糾紛、比賽糾紛的事情幾乎每個月、每天都在層出不窮和比比皆是。
所以,他們可能沒猜到一個球員商業比賽不出場也會鬧出什麼「花邊新聞」甚至「傷害了感情」,因為千千萬萬個以前出現過的案例就擺在那裡——
這事兒有啥可鬧的啊?
就像好不容易遇到一個「疑似」老外用英語發的評論——
「去告他啊!」
所以,你看去年梅西剛剛在北京瘋狂擺脫完澳大利亞一堆壯漢、然後缺席印尼的友誼賽,印尼那嘎達有什麼熱點新聞嗎?
所以,你看梅西在美職聯的比賽中因傷缺席,那麼多「民不聊生」、「幾分之一尚且缺乏充足食物(但是槍枝泛濫)的美國民眾」咬著牙付著油費驅車又買票的美國觀眾們,製造出什麼熱點新聞了嗎?
沒有。
因為這世界上有個東西叫「合同」。
所以梅西也好,邁阿密熱隊也好,小貝也好,無論在美國還是印尼,既然他們那麼壞,那麼別有用心,那麼「一切都是安排好的」,那很簡單——
「去告他啊!」
你們罵了這麼久,都沒有去告梅西、邁阿密熱隊,讓我懷疑,相比於「社會治安一片混亂」的美帝和「GDP排不上號」的印尼,你們是不是對我們的法治環境不那麼自信?
三、旁觀者
作為一個「似乎應該很關注這件事」的阿根廷球迷,之所以說我是這件事的一個旁觀者,而沒有去關注過這件事的諸多細節,是因為我覺著如果有那種「簡單扼要、直擊要害」的證據,早就拿出來了。
但是如果是雖然聲勢浩大、罄竹難書的一大堆聲討材料呢?
我估計大家也許會和我一樣,真沒時間去聽他講述一個曲折的故事……
因為,很簡單——「去告他啊!趕緊的!」
而具體到這次的梅西事件,其實所謂「簡明扼要、直擊要害」的關鍵「證據」再簡單不過了——
還是那兩個字——合同。
把邁阿密熱隊這次商業比賽的合同條款拿出來——
合同里如果有關於「梅西是否上場」的條款,那就按合同辦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罰錢了事!
如果沒有這樣的條款,那就不用說、誰也怪不到誰了。
當然,此事的熱點在於大家覺得梅西是「假受傷」有意缺席……對此,我想提醒一下大家——
這是一場正規的國際商業足球比賽,再看看香港方面的組織者和出場的官員,你會覺得合同條款含糊不清、或者懷疑合同的專業性嗎?
大哥,您這是「辱」誰呢?
四、關注點
看到這裡,細心的讀者應該會已經覺得有些不對勁兒了——
「既然你不關注、只是旁觀,還囉里吧嗦寫了這麼多幹嗎?」
是啊,那我就來說一下——因為對這件事,我的關注點並不在梅西(更不是覺得需要站出來捍衛一個阿根廷球員),而是在聲討梅西的人們、在於這個現象——
為什麼: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會想到拿出合同來、判定違約、付諸上訴的事情,在這裡卻「只是」掀起了一片聲勢浩大的「口誅筆伐」?
「去告他啊!」
難不成大家自認為罵功了得、對一個人或者一個俱樂部的聲討,會比「經濟賠償」更有打擊力度和懲罰效果?
難不成大家覺得梅西和邁阿密熱隊精通中文,只要措辭足夠有理有據有節、足夠犀利辛辣,就能讓他們盡收眼底悉數收下、然後羞愧難當、感受到比賠錢還要痛不欲生的切膚之痛?
五、「這不是合同的事兒!」
如果上述這些「也」都不是「大家只罵他(們)而不告他(們)」的原因,我就不得不想到了另外兩種解釋——
第一種:大家是不是覺得合同沒用、或者去告他(們)沒用?
第二種:象很多聲討梅西的措辭(「有沒有考慮大家的感情?」、「他懂不懂這件事情的敏感性?」、「……」)那樣,大家覺得「這壓根兒就不是合同的事兒」?
這兩種解釋,讓我想起每逢最近「年關將至」、總會定期出現的一種新聞——「討薪」!
相信大家對那樣的新聞並不陌生:一群建築工人,快過年了,站在了樓頂上、扯起了橫幅。
然後來了一群警察,在一番勸解之後常常發生了如下的喊話——
「你們快下來吧,這快過年了,影響多不好,再說了,……」
「請你們從大局出發,這樣再鬧下去就不是合同的事兒了!」
乃至後來,「討薪」已經真的不再是「合同」的事兒,性質甚至逐漸滑向了「惡意討薪」。
我之所以想起這些,是因為裡面出現了和梅西事件「也許」類似的思維——
一種人是認為,「告了也沒用」。
另一種人是認為,「這不是合同的事兒。」
這種新聞和故事,不用我贅述,大家懂見過、聽說過,也都比我懂。
我謹希望有一天,再出現今天的梅西事件時,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建議比賽的組織者或者主辦方——「拿出合同來,去告他!」
就象我同樣希望有一天,天下所有「討薪者」遇到欠薪的事情,首先想到的都是「拿出合同來,去告他!」
而不會有人覺得——「算了告了也沒用,還是上樓扯橫幅吧!」
或者有人說——「這不是合同的事兒!」
其實,這就是合同的事兒。
當然——要想讓一切都回到「就是合同」的事兒,還真不僅僅是合同那麼簡單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