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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再次修訂國家保密法加劇外商在華風險 續重創中國經濟

—中共再次修訂國家保密法 恐繼續重創中國經濟

據中國官方最新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本周二通過了第二次修訂。新的修訂內容強調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泛化了國家安全概念。外界普遍認為,此舉會加劇外商在華經營風險,繼續重創中國復甦乏力的經濟。

中國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美聯社資料圖片

據中共官方最新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本周二通過了第二次修訂。新的修訂內容強調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泛化了國家安全概念。外界普遍認為,此舉會加劇外商在華經營風險,繼續重創中國復甦乏力的經濟。

據中共黨媒新華社發布的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已由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本周二(2月27日)修訂通過。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予以公布,且修訂後的該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

這次是保密法的第二次修訂工作,而第一次修訂是在2010年。本次修訂從法律制度上進一步明確了加強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

據總則顯示,「保密工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黨管保密、依法管理,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技管並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據中國政府官方發布,中央保密辦主任、國家保密局局長李兆宗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對本次修訂作出了說明。他強調,必須構建更加完善的國家秘密管理體系,及時發現和消除泄密風險隱患,做到「國家安全領域拓展到哪裡,保密工作就覆蓋到哪裡」。

美國民間機構「信息與戰略研究所」經濟學者李恆青在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修訂保密法就是為了保障中共和習近平的執政安全,這才是國家安全的核心。

他說:「一切都是為了政權的穩定。習近平曾講過一句話,『如果離開了政權穩定,要經濟發展又有什麼用呢?』他不承認是以放棄經濟發展為代價,但實際上他並不真的在乎老百姓的民生,並不在乎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

修訂新添科技保密、網絡保密條款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訂的保密法新增條款支持保密科技創新,完善保密科技防護制度措施,規範用於保護國家秘密的安全保密產品和保密技術裝備管理。

本次修訂的保密法還進一步完善了網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網絡營運者需按照該法配合有關部門對涉嫌泄露國家秘密案件進行調查處理,還需及時處置報告涉嫌利用網絡泄露國家秘密的嫌疑案例。

紐約城市大學政治系教授夏明告訴本台,修訂後的保密法只強調黨的領導而規避了對黨的工作監管。

他說:「顯然中國的保密法就是針對老百姓、針對小人物刺探國家機密,或者外國人在中國打探機密等等,沒有針對自己國家領導人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法當然也說了工作秘密,但過去十幾、二十年,哪一項路透社的消息不是中共高層內部自己放料放出來的?」

修訂後的條款還對「工作秘密」進行了明確規定。根據該法第六十四條款,「機關、單位對履行職能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泄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適用工作秘密管理辦法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工作秘密管理辦法另行規定。」此外,涉密人員出境需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出境。

立法收緊國安管控恐加劇外商在華風險

修訂《反間諜法》,推出《國家安全法》, 中共當局近年來頻頻通過立法途徑加強對整體國家的審查和管控。

夏明指出,本次修訂正是在 中共當局只許「唱響經濟光明論」的背景下產生的,加強保密與信息公開、尤其是經濟相關的信息,二者必定相矛盾。

他說:「對於每一個投資中國的公司來說,第一要對中國進行市場研究。各種數據對中國來說都是保密的,因為涉及到政體安全。如果任何真實的經濟數據它(中共)都認為,人們可以從具體的、細小的波動都可以解釋出對其政體、政權不利的信息,那麼一切都成了保密範圍。」

美國媒體《華爾街日報》警告說,此次修訂是中國政府對潛在國家安全威脅提高警惕的最新跡象。 中共當局通過法律收緊有關國家安全的規定,可能加劇外國企業在華經營風險。

李恆青分析說:「大家現在肯定進入寒蟬狀態,它(中共)越是這樣做,越使得投資的外商、企業家對中國望而卻步。跟現在中共中央一致對外講的,擴大開放、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對外資有特殊優惠政策,完全是背道而馳。」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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