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指出,該事件是長達數月的反送中抗議活動中的關鍵時刻,它使這個中國統治的城市捲入了自1989年北京天安門廣場抗議活動以來反對中國共產黨統治的最大膽的行動。
2019年7月1日,抗議者闖入香港立法會大樓,砸碎窗戶,湧入大樓內,因為一項允許當局將人送往中國大陸受審的引渡法案激起了民憤。
被地方法院法官李志豪判刑的人包括45歲的演員王宗堯(Gregory Wong),他在不認罪後被判入獄6年2個月。
政治活動家劉穎匡(Ventus Lau)和鄒家成(Owen Chow)認罪,分別被判54個月零20天和61個月零15天。
法官將這次事件形容為對香港法治的「嚴重「打擊。他說:「抗議者人數之多、強度之大、立法會獨特的憲制地位以及削弱(香港)政府重要性的意圖,都是侮辱性的。」
路透社報導說,法官詳細描述了抗議者是如何用金屬路障衝進大樓、向該區域投擲雞蛋、在牆壁上噴塗政治標語並塗抹政府徽章的過程。
香港大學學生會前主席27歲的孫曉嵐(Althea Suen)認罪,被判四年零九個月。她說:「抗議者真正犯下的罪行是追求民主、思想自由和自由意志。」
另一名被告鄒家成認為,在一百萬人遊行反對引渡法案後,政府拒絕撤回該法案,這是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
鄒家成在宣判前對法庭說:」無論法庭對我處以何種懲罰,我都將繼續前進,將恐懼轉化為變革的力量,就像我走進法庭的那一天一樣。「他指出,他們的行動源於維護受到當局威脅的基本人權的需要。
鄒家成還對法庭表示,一直倡導和平理性示威的人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曾經說過:騷亂是無聲者的語言。
政治活動家劉文達則說,由於擔心警方會進行血腥鎮壓,他趕到了現場。劉頴匡後來曾離開香港,儘管面臨被起訴的風險,他仍然返回。劉頴匡說:「明知會犯案,我寧願坐監都不想見到有墮胎血。」他還表示:"我不想讓公眾認為這場運動中的所有人都只關心自己的安全。
路透社提到,在上個月提交給法庭的一封減刑信中,演員王宗堯寫道,他的被捕和定罪基本上斷送了他自12歲以來的演員生涯。他稱無論最後刑期有多重,「我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學生記者黃家豪和網絡媒體記者馬凱忠被判暴亂罪不成立,但被裁定「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內」罪名成立,分別被罰款1500港元(約190美元)和1000港元。
報導稱,香港地方法院對暴亂罪的最高刑罰為七年。
當被告被帶離被告席時,親屬和支持者哭喊著「保重!」和「堅持住!」
根據警方的數據,2019年有超過10200人因抗議活動被捕,其中2937人迄今已被指控犯有暴亂、非法集會和刑事毀壞等罪行。
路透社援引專門報導法律新聞的在線新聞入口網站見證(Witness)稱,其中超過870人被控犯有騷亂罪。
2020年,北京對香港實施了嚴厲的國家安全法,將大部分異議定為刑事犯罪,並鎮壓了這場運動。作為當局扼殺民主運動努力的一部分。
另外,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已完成逐條審議,最快在4月前就可能三讀通過。外界擔憂,一旦通過香港的人權狀況將更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