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這是我今年聽過最駭聞的命案。
恐怖之處不在於作案方式,而是兇手年齡——
三個初中生殺人埋屍。
受害者小光(化名)是河北邯鄲一所中學的學生。
父親對他評價是:非常聽話、脾氣好、性格好的孩子,在家會自己洗衣做飯收拾家務,非常讓人省心。
誰也不會想到,這樣一個乖巧的孩子,卻成了另一些學生眼裡的「眼中釘,肉中刺」。
3月10日,周天,下午一點左右,小光離家出門。
奶奶問他幹嘛去。
小光說:有同學約我去玩。
下午2點左右,奶奶要出門,還特意打電話問孫子,「什麼時候回家,要不要留門?」
小光回了什麼不得而知。
只知道,電話掛斷後,就完全失聯了。
下午5點,電話打過去顯示關機。
奶奶把情況告訴孩子父母,一家人開始四處打聽尋找。
到晚上10點,還是不見人影。
小光家人意識到問題嚴重性,決定報警。
警察先是調取了小光出門後的街道監控。
視頻顯示,小光最後出現監控鏡頭時,身邊有3個男同學伴隨。
沿著線索找到這3個同學。
只是,面對警察詢問,三名同學回應是,「不知道,沒見過。」
一夜過去。
孩子還沒找到,小光家人越來越慌。
次日,小光父親立即去營業廳,把孩子電話卡補回來。然後登錄微信,看和誰有聯繫。
關鍵線索找到了。
小光父親發現,3月10日下午4點,孩子給一個微信好友發生了轉帳。
這個微信好友,就是監控中的一名男同學。
警方得到線索後,對3名同學進行審問。
這一次,面對鐵證,三個人招了。
他們表示:小光被埋在了北營村南的廢棄蔬菜大棚內。
之後發生的一幕,讓人揪心。
人找到了,只是已經不幸身亡。
「現場看孩子遺體時發現,孩子的臉被鐵鍬鏟得面目全非。」
網絡圖片:據稱是被害者頭部醫學影像圖片
遇害男孩家屬在網上發聲:
這是團伙作案!
三個人分工明確,有人回家拿鐵鏟,有人在大棚門口把風,有人在裡面控制孩子(受害者)......
殺人後,第二天面不改色,去學校上課。
小光父親在網上控訴對方罪行:
我兒子活活被打死,面目全非,掩埋屍體。
其家人拒不配合警察,我們敲門2小時左右都不開門,還說生怕自己孩子被嚇到。
你們是孩子是孩子,我們孩子就該被活活打死嗎?
很多成年人殺個家畜都有心理壓力。
這三個初中生卻敢殺人埋屍,之後還能淡定應付警察盤問。
不禁懷疑,這到底是孩子,還是未成年小惡魔?
02
受害者家屬還透露一個信息,小光不是第一次被毆打,而是長期被校園霸凌。
沒有經歷過校園霸凌的人,可能很難體會到「長期霸凌」這四個字有多恐怖。
小時候我是留守兒童。
校園霸凌親身經歷。
校園霸凌和成人之間的衝突不同,一個孩子欺負另一個孩子,往往是沒有任何起因的。
你放學走在路上,忽然被一群叼毛圍毆,需要理由嗎?
不需要,對方就是看你好欺負。
你在遊戲廳玩遊戲,忽然有個黃毛小子把你拉出去,拿著西瓜刀用刀背在你身上猛拍,需要理由?
不需要,人家是校霸,惹事就是為了「立威」。
校園霸凌還有個特點,未成年心智不全,下起手來不知道輕重。
因此,校園霸凌演變成故意殺人的事,也不少見。
作為校園暴力親歷者,如何讓孩子避免被霸凌的漩渦,我有這些建議。
一,為人父母,儘量把孩子帶在身邊,如不能,也請務必花上200%精力關心孩子的校園生活。
仔細觀察你會發現,校園暴力多數發生於農村或偏遠的小縣城。
留守兒童現象普遍。
很多孩子被欺負後,根本不知道可以找誰幫自己撐腰。
父母不在身邊。
跟爺爺奶奶有溝通代溝。
很多小地方的學校負責人,對校園暴力也是和稀泥狀態。
怎麼辦?只有忍,忍到畢業為止。
比如邯鄲命案受害者小光。
鄰居透露,孩子是由爺爺奶奶帶大,平時被欺負,也沒有告訴家人。
所以對於育兒,我常說,寧可少賺點錢,生活苦一點,也要儘量把孩子帶在身邊。
為給孩子更多愛。
也是為讓孩子被欺負時,自己能成為他的靠山。
如果生活實在迫不得已,孩子只能留守。
為人父母,務必做到這幾點。
做好老人思想工作,發現孩子情緒不對,或身體有傷,第一時間告訴自己。
跟孩子老師建立一定聯繫,委託對方多留意孩子的校園生活狀況。
日常多關心孩子,讓他知道,爸爸媽媽雖然不在你身邊,但會永遠站在你這裡。只要有必要,可以為你做任何事。
二,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可以讓孩子練武。
這要先看孩子性格。
如果孩子性格暴躁,本身就是「小霸王」那種,那就別學了,免得引來禍端。
如果孩子性格內向,偏柔弱,那就應該安排上。
跆拳道、武術表演多是修身養性,表演性更強。
如泰拳、散打、自由搏擊則更側重實戰。
順便提醒下,建議不要去健身房,而是去那種專業的拳館。
讓孩子帶好護具,多上擂台練實戰。
一來增強勇氣,二來強健體魄,養成肌肉記憶,讓「自衛反擊」成為一種本能。
三,跟孩子建立信任。
雞娃現象日益嚴重。
很多父母見到孩子,張口閉口就是,「作業做完了沒有?」、「這次期末考試預計能考多少分?」
這種父母,怎麼可能會獲取孩子信任?
這些不被愛的孩子,在被欺負後,又怎麼可能會跟父母傾訴?
孩子比我們想像的更敏感。
為人父母,想走進他們的內心,第一步就是從「放低姿態」開始。
少問問能考多少分,多問問孩子過得快不快樂。
03
繼續說邯鄲命案。
當地警方對此回應是:屬實,案件正在處理。
很多人關心,這三個兇手到底會不會被判刑?
遇害者小光是13歲,兇手年齡也是12-14歲之間。
關於12-14周歲能不能負刑事責任,這讓我想起大連發生的一起命案。
2019年10月,大連10歲女孩被殺。
兇手是未成年,13歲。
當時法規是,負刑責最低年齡為14周歲。
所以這個兇手最終處理結果是,無法立案,只能收容教養。
這在當時引起很大的輿論討論。
很多媒體,包括我,當時也表達了強烈希望下調未成年負刑責年齡的態度。
輿論即民意。
就在2020年12月,刑法修正案通過:
低齡未成年刑責範圍再調整。
12-14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究其刑事責任。
顯然,邯鄲這個三個小畜生都已經「夠格」了。
殺人埋屍,搶劫錢財,撒謊掩蓋罪行。
對於這樣的極惡之人,我的聲音是:
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不嚴懲不足以儆效尤!
不嚴懲不足以告慰受害者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