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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官員駕無牌車逆行撞死人 照常上班惹民怨

近期,中共遼寧瀋陽市應急管理局一官員駕無牌車逆行將一名三輪車駕駛員撞死。但事發20天後,家屬仍未收到此事故責任認定書,而肇事官員仍正常上班,引發家屬的不滿。

據《濟南時報》旗下媒體「新黃河」報導,5月2日傍晚,瀋陽市應急管理局一公務指揮車逆行與一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導致58歲的三輪車駕駛員、瀋陽蘇家屯區白清姚千街道尹家溝村村民郭濤(化名)倒在血泊中。

報導提到,與郭濤相隔幾米遠的對向車道上,就是貼有「瀋陽應急」標識,卻沒有懸掛號牌的肇事車輛。在肇事地點上方,還懸掛有限速20公里的標誌牌。

5月26日,事故中的遇難者家屬表示,事發後至今已經過了20天,家屬仍未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不清楚肇事司機的具體身份。經過屍檢,已排除父親酒駕、毒駕嫌疑。

「大概是(2日)下午5點多鐘,我們聽說出事了,5點20分左右,我們到了現場,他就已經不行了。」郭濤的女兒表示,當天午飯過後,父親像往常一樣,駕駛電動三輪車到地里勞作,卻再也沒能回來。

當家屬們趕到現場後,肇事公務車上的人員已被清空,該車內安裝了行車記錄儀,但卻未見儲存卡。

報導引述一位接近官方的知情人士透露,5月2日,瀋陽市蘇家屯區尹家溝村附近發生山火。當天下午5點左右,涉事公務車為避讓前方停靠車輛,採取逆向行駛,結果與郭濤駕駛的三輪車發生碰撞。

該知情人表示,肇事公務車的駕駛人為瀋陽市應急管理局某處處長王某某。他所持駕駛證與車輛不符,且涉嫌多項違規行為,包括未掛號牌、逆行及超速等。

瀋陽市應急管理局王某某的一名同事表示,王某某確實駕車肇事,但王某某仍在工作,「該調查調查,正在弄呢,不工作咋整」。

5月27日,當地警方稱,目前已經確認肇事司機為王某某,案發時該車確實未懸掛車牌,因該案涉及相關檢測鑑定,暫時無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目前該案還在調查中。

此事曝光後,引發大陸網民憤慨:「為什麼沒有車牌?」「逆行就等於是危險駕駛。」「他沒有駕駛證,超速,逆行,不拖車牌。」「不要拿救火說事。」「這就是故意殺人,不要洗白。」

「希望嚴懲,拒絕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執法犯法,罪加一級!」

「誰不是為了工作,誰不是為了生活?執法者違法,必須嚴懲!」

「要是老百姓開車,肇事早都被警方關押了,當官的就是不一樣,有特權呀,證明法律是給老百姓設的,我們拭目以待吧。」

「駕駛無牌照車輛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這可以判他。」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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