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24年五月份獲知,中國大陸至少有7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布於20個省、直轄市。
迫害最嚴重地區為:遼寧省12人,湖北省10人,山東省9人,黑龍江省、湖南省各5人。
其中,34名60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82歲居住在貴陽市的蔣朝林,年齡最長,被非法判刑4年6個月。80歲,來自貴陽市的吳道芬,也被非法判刑4年6個月。
此外,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經濟迫害。五月份法院非法罰金33萬元,警察敲詐勒索8萬5千元,共非法奪取法輪功學員41萬5千元。
山東省萊州市法輪功學員林洪傑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4萬元。湖南衡陽市祁東縣法輪功學員匡宗堯被冤判八年、勒索3萬元;邱新乃被冤判七年四個月、勒索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