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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三十年前的稅,放五十年後的債」引熱議

最近一段時間,中國地方政府因財政吃緊正在花樣翻新地搞「稅務倒查」,甚至倒查三十年。

而稅務倒查又恰逢財政部發行50年超長期國債,引發社交平台熱議,有網友寫了一副對聯,上聯:放五十年後的債;下聯:收三十年前的稅;橫批:吃干撈盡!

具體案例包括:

廣東佛山一家已經倒閉多年的新世界酒店被倒查25年,要求補稅及滯納金93萬元;

青海上市公司藏格礦業被倒查20年,應補繳稅款及帶納金合計近1.88億元,其中滯納金金額是稅款的2.38倍;

廣東惠州泰基集團被倒查20年,追繳在2000-2008年偷漏稅款5304.92萬元;

湖南岳陽某知名開發商被倒查20年,依法追繳補稅罰款9億多元;

杭州伊裝服裝被倒查10年,在2014-2021年偷漏稅2.1億,追繳補稅罰款3.6億。

中國央行路透社

網友@再加一根稻草發帖說:民營企業不死的搞死,已經死了的挖出來鞭屍。

網友@XunLongJi發帖說:國庫虧空,但鷹犬還得好吃好喝才能保住紅色江山代代傳;以為慶豐帝會學耄太祖,沒想到一下子復興到隋煬帝

網友@Gancheng Wang發帖說:放五十年後的債,收三十年前的稅,還有比這更大的流氓嗎?哪裡的黑社會比這更黑?

網友@艾躍發帖說:有史以來,每一個王期的覆滅都要經歷三個階段:先是耗空過去,然後是搜刮當下,最後是透支未來。當走到最後這一步時,民心盡失離王朝滅亡就不遠了。習近平全做到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網友@Seeele6發帖說:飲鴆止渴而已,大多數人都知道問題在哪,也知道應該怎麼解決。問題在於敢說出來的,在問題還沒解決前他就要被解決,而飲鴆止渴起碼可以讓自己多苟活一回。

網友@黎明刀發帖說:打劫的還會考慮明年的事情?大不了從井岡山流竄到延安去。

一篇題為《現階段雷霆萬鈞式的查稅是在破壞經濟大局》的網文這樣寫道:

前幾天有朋友在佛山跟幾個老闆聊天,他們說稅務稽查,讓他們每家補繳稅費六千萬至幾個億不等,也不是一口價,還是可以談的,現在沒那麼多錢也可以分期支付,在幾年內補交完畢都可以。眾人一籌莫展,像這種目的性如此明確的查稅,別說倒查30年,就算倒查10年、5年,估計也很少有企業能經得起查。

我們翻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可知其第五十二條說: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徵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期限限制。

但是,現階段這種雷霆萬鈞式的查稅,對經濟大局有什麼好處?在當下經濟如此不景氣,如此低迷時,政府為讓經濟復甦,避免經濟出現大蕭條,本來首先應該是大幅減稅,降低企業負擔,讓企業早日渡過難關啊!如果在這個時候,還反其道而行之,這將給企業家帶來何種衝擊?有幾家企業經得起這樣的「折騰」?這種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行為如果不迅速調整,馬上就是更猛烈的企業破產工人失業大潮。企業關門停業停產,到底對誰有好處呢?首當其衝的是員工,員工失去工作,沒有收入,一個個家庭會面臨困境。底層社會更加動盪;與此同時,企業停止生產經營,自然也不可能再為國家貢獻稅收,最終受影響的還是國家大局。現在的當務之急難道不是讓企業先活下來,穩定生產、擴大就業嗎?廣大民企一直是社會就業的主體,也一直是企業納稅的主體啊!如此鼠目寸光地追繳三十年,而社會則倒退五十年。即使暫時靠倒查解決了今年的財政問題,但是大量企業倒了,明年地方政府的財政問題又靠什麼解決?作苗自縛,何苦來哉?!

網友@老王談改革以「倒查30年後補稅是個危險信號」為小標題發帖說:

這幾年「倒查」之類的事有擴大化之勢。最早是從內蒙倒查煤炭領域腐敗問題開始,獲得廣大民眾擁護。但現在倒查範圍有向其它類型企業擴大,時間有從20年擴大到30年的勢頭。博主認為,對特定腐敗高發的行業搞倒查,有一舉多得的作用;但對普通的競爭性行業也這樣搞,則矯枉過正。尤其是在企業大面積經營困難的情況下,對企業會造成生存性打擊,產生殺雞取卵的後果。建議:只對腐敗高發並金額天量,嚴重影響經濟正常運行的金融、證券、房地產等行業搞倒查,而不是跑去對普通競爭性、生產型的企業搞倒查,否則,有捨本逐末之嫌。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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