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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租霸欠租4年終被強制驅趕 房東喜極而泣

2024年6月28日,紐約法警在市警111分局的協助下,根據法院命令,對位於皇后區貝賽(Bayside)206街56-02號的一棟三層連排房屋的租戶實施了強制驅逐。法庭多年訴訟後,馬姓房主因租戶拖欠四年租金最終獲勝,法官發出了驅逐令。

當日上午8點,法警帶著法官簽署的驅逐令來到房屋前,按照程序按響門鈴約一分鐘,屋內的潘姓男子沒有回應。法警隨後加大力道敲門,潘姓男子開門後,法警出示了驅逐令,並要求屋內所有人立即離開。潘姓男子一度試圖拒絕,法警隨即請求警方支援。

幾分鐘後,市警111分局的兩輛警車趕到現場,五名警員進入房屋,要求所有人遵循法庭的驅逐令離開。二十分鐘後,兩名年輕子女帶著背包從臥室走出,隨後,一名成年女子手提紙箱和背包也離開了房屋。最終,潘姓男子低著頭,手挽小箱子,戴著帽子,帶著三名子女登上一輛停在房屋旁的黑色汽車離去。

在被他們稱為「租霸」的租戶離開後,馬先生一家難掩激動之情,互相擊掌慶祝。馬太太感謝法警的迅速行動,並表示他們沒想到能如此順利地收回房屋所有權。法警隨後更換了房屋大門的鎖,並在門上貼出了法院的驅逐令,禁止租戶再次進入房屋範圍,否則將面臨監禁。

法警完成了所有強制驅逐程序後,將新的門鎖鑰匙和簽署文件交給馬太太。她表示,當簽署法警收回房屋的最後一頁文件時,她感到非常高興,失去多年的房產終於回到他們手中,喜悅和激動的淚水奪眶而出。

法警還告知馬先生一家,法院將安排有保險執照的搬家公司處理潘姓家庭遺留在房屋內的物品,這些物品將被存放在倉庫中30天,等待其領取。從6月28日上午8點起,租戶家庭成員在30天內不得接近房屋範圍。馬太太還詢問是否可以安裝攝影頭監控房屋,法警確認可以。

資料圖:紐約皇后區

據馬太太介紹,潘先生一家四口,包括三名未成年子女,在2016年通過某華文報紙的廣告得知房屋出租信息,並顯示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他們隨後與潘先生簽署了租約。在新冠疫情爆發之前,潘先生一直按時支付租金,是一個良好的租客。但疫情爆發後,潘先生利用紐約州出台的《租戶安全法案》(Tenant Safe Harbor Act),以經濟受疫情影響為由拒絕支付租金,房東在這期間不能驅趕租戶。

馬太太回憶,每次與潘先生見面要求支付租金時,他都以子女未成年、沒有工作等理由請求寬限。經過兩年的無租金收入後,馬先生一家最終求助法律程序,希望通過法庭解決問題。然而,疫情導致房屋法庭長時間不審理案件,直至2023年底,法庭才開始恢復審理積壓的租務糾紛案件。

在2024年6月11日的庭審中,房屋法官拒絕了潘先生以離婚、未成年子女需要居住、沒有工作和房屋需要裝修等理由提出的延遲搬出的請求,並在6月27日發出最終的驅逐令。次日,法警執行了這份驅逐令,潘先生一家被強制要求搬離。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華人生活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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