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副總經理李東被判無期。(大紀元合成)
中共央企——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副總經理李東受賄案一審結束近3個月後,審判結果出爐。周二(16日),一審法院宣布,李東被判無期,此前其被控受賄1.08億餘元。
7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前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受賄案。李東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稱,1999年至2023年,李東利用擔任神華准格爾煤炭公司經理、准格爾能源公司董事長,神華集團副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國家能源集團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李東部分受賄犯罪系未遂,歸案後如實供述,涉案贓款贓物全部追繳到案,對其從輕處罰,因此作出無期判決。
此前4月19日,宜春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東受賄案。李東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李東生於1960年,在煤炭領域深耕三十餘年,2020年退休。2023年2月,中共當局通報其被查;同年8月,當局通報其被開除黨籍。
今年初,中共官媒播放的電視專題片披露,李東是靠煤吃煤的典型。在他剛被留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搜查其住所時,仍有人「上門送禮」。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為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擁有煤炭、火電、新能源、水電、運輸、化工、科技環保、金融八個產業板塊。2022年,在《財富》雜誌發布的世界500強排行榜中位居第85位。
中共國家能源局一直被中共江派所把持,近年來能源系統腐敗案頻發。已被判無期徒刑的能源局前局長劉鐵男、努爾‧白克力均被指是江派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