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新加坡審理了一樁賄賂案件。被告是一名41歲的中國男子魏某杉,他被控2024年8月8日,在樟宜機場第二搭客大廈的抵境廳的等候室里,涉嫌以30元賄賂一名移民局官員,作為對方讓自己入境的酬勞。
是的你沒有看錯,不是我少寫了幾個零,而是這個行賄金額真的只有30元。
我們可以想像那位新加坡移民局官員當時的心理感受:這是在行賄我還是在侮辱我?
然後人家反手就是招呼來安保,將魏某杉當場拿下。
新加坡是有名的對「貪污零容忍」。哪怕你貪污收受的金額只有30元,在性質上來說跟行賄3000萬沒有區別,貪污若罪成,違例者可被判最高10萬元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而行賄者也將面臨相同的刑期。
用30元就想挑戰新加坡移民局官員的底線,剛開始看到的時候我都笑了,怎麼會有這麼「天真」的人?
但總是覺得哪裡不對,人不會傻到這個地步,魏某杉這麼做一定有其他的原因。
要知道,現在新加坡與中國之間開放了相互免簽,中國人入境新加坡已經不需要簽證了,那為什麼魏某杉還要試圖行賄來獲得入境資格呢?
有這麼幾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根據現在的政策,雖然說兩國開放了免簽,不需要再去使領館申請簽證了,但是在入境的時候還需要填寫一張電子入境卡。直接在新加坡移民局官網就可以下載填寫,免費而且也很方便。只是有一個要求,需要在入境前三日內(含入境當天)申請完成,否則即便你拿著免簽新加坡的中國護照,也無法入境。
很有可能魏某杉忘記了,或者沒來得及提前申請這個電子入境卡,然後又想要急著進入新加坡,於是想著反正中國護照都免簽了,讓我進去也沒啥大問題,後面再給你們把電子簽證補上就是,於是就想讓移民官員「行個方便」。
要知道,在新加坡駐華大使館的網站上清楚寫明:「新加坡簽證不是入境通行證。它是有效新加坡簽證持有人前往並尋求入境新加坡的入境前許可。入境通行證的授予將由入境受理。每個簽證申請都將根據其自身情況進行考慮。」
也就是說,即便中國護照免簽了,也不代表所有持中國護照的人都可以入境,讓你們去填電子入境卡就是要審核你是否能入境。免簽不是落地簽,你人到了新加坡再申請是不被允許的。
第二種可能,是魏某杉知道要申請電子入境卡並且也去填寫了,但是新加坡入境處沒有給他通過。被拒的原因可能是覺得他入境目的不純,或者有前科讓人家覺得他可能會危害新加坡的社會安全,所以不讓他入境。但是他機票、酒店、行程都提前規劃好了,不想浪費,就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來試一試。
第三種可能,是魏某杉就是想要吃新加坡的牢飯,故意用30元來行賄讓人家抓他。可能他覺得新加坡的牢飯比較好吃,或者是寧願坐牢也不願意回國,沒錢買機票沒錢吃飯了,最後30元拿來買張新加坡監獄門票,就想待在新加坡,哪怕牢裡也好。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那麼還是有點可憐的。人生低谷誰都有,用這種方法度過的還是第一次見。
現在魏某杉可說是人贓俱獲,被判罪的可能性很大,至於刑期則不會很重,畢竟造成的影響和行賄的金額也不大。
這件事告訴我們,在新加坡這麼一個以「嚴刑峻法」著稱的國家,不要以身試法,更不要觸碰人家的底線。
貪污和行賄在新加坡是僅次於殺人放火這類惡性刑事案件的,你別看規定的最高刑期只有5年,那只是所有懲罰中最輕的一種。但凡是公務員貪污進去的,出來後可以說在新加坡就是「社會性死亡」,養老金和公積金全部沒收,贓款要全部追繳,你連一份餐廳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離鄉背井。
魏某杉想著的「行個方便」,對於人家來說就是不可觸碰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