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yq班」一詞引發爭議。
「yq班」,是指22屆、23屆、24屆的畢業生,他們或在yq中上學,或在yq後畢業,是被yq「耽誤」的一批人。
一些企業說,「yq班」的學生能力差,整體素質堪憂,所以拒絕錄用,把「疫情班」當成了一票否決的標準之一。
有網友對此反駁,認為在yq管控期間上學的學生,能靜下心來讀書學習,素質反而更高,而在校園外為生存焦慮的人,才無法靜下心來提升自己。
然而,企業等用人單位卻並不買帳,他們認為「yq班」學生素質低,是因為他們久居校園,幾乎沒有社會實習經歷、閱歷和與人交際的能力。
以上爭議的核心點在於:「yq班」是否應該成為能力的代表?
與之類似的爭議一直存在,比如體制內公開招考,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中很多崗位要求很明確:本科錄取為第一批次;不含專升本;年齡35歲以下等。
這些標準與其說代表了考生的能力,是按照崗位所需設置的標準,還不如說是人為設置的門檻**,是社會偏見和約定俗成的文化傳統的集合。**
這些門檻有時候也反向操作一下,比如最近很火的國考報名,很多人發現崗位大多是要求學歷為本科,而不是「本科及以上」,意味著很多崗位研究生無法報名。
這就有人評價了:本來很多工作就不需要研究生去做。
的確是這樣。
布迪厄曾說,學歷的本質是一種社會、文化資本,柯林斯則說,文憑不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主要因素,與個人能力、職業成功關係也不大,但卻是一種職位通貨,有些工作,必須擁有這個學歷才能幹。
但「yq班」這個詞,體現出的卻不是門檻和通貨是否合理的問題。
社會的爭議,大多數來自於這個用詞所體現出的歧視與偏見。它將工作機會直接從一個群體排除,就像當年的B肝歧視一樣。
很可惜的是,「yq班」這個詞,是口頭的傳播而非白紙黑字,是一種集體的思想和思維方式。
意味著,尋找相關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仲介機構從事職業仲介活動,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也很難取證證明說,企業行為是就業歧視。
回到日常生活中,我也經常觀察、遇到到這些歧視的現象,學歷歧視、身份歧視、職業歧視……
有的歧視實施主體甚至是年輕人,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歧視,也就不存在擁有歧視的羞愧。
這背後的根源,在於文化。
那些根源於文化傳統中優秀的東西沒人信,而糟粕卻一直深入人心。原因是,我們還沒能建立起一種文化的共識:到底什麼是優秀的文化?什麼是糟粕的文化?
當西方社會開始反思「優績主義」的時候,我們還在追求優績,並因優績而高人一等,進而建構起相應的社會制度和權力。
當西方社會開始討論福利社會所帶來的負面效益如養懶人、降低社會活力等,我們還在宣揚、討論個人通過努力追求社會福利、實現階層躍升的勵志故事。
這些文化的差距,一部分來自於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另一部分卻來源於制度設計,而制度設計的來源,就是文化。
這時有人會說,這不是文化的問題,也非制度的問題,這是歷史發展階段的問題。況且,何謂進步?何謂落後?何謂優秀?何謂糟粕?
這樣的爭論很有意義,因為這樣的爭論建立在事實之上,建立在每個人擁有表達權之上。
有一點我不會擔心,即那些植根於文化傳統,植根於歷史與現實,植根於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所進行的文化重塑,總有人會去做,朝著推動問題在社會意義上達成共識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