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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200萬分手補償款後,她因敲詐勒索被判十年

「你是老劉這輩子最愛的女人,我決不允許任何人傷害你!」這是2018年2月初,「人在旅途」對「小爺」的承諾。「人在旅途」是老劉的微信暱稱,彼時他是一家央企某分公司負責人;「小爺」則是90後女孩、公司臨聘人員阿蕊的微信暱稱。

老劉出生於1964年,比阿蕊大27歲,比阿蕊的父親也僅小1歲。阿蕊的哥哥阿康和老劉的兒子阿樂是高中同學。

2017年3月,阿蕊被介紹到老劉所在的這家央企工作不久,老劉就和她發生了關係。

在阿蕊看來,「真愛」可跨越年齡鴻溝。然而老公、老婆相稱一年多後,老劉決定「不結婚」。通過纏、鬧、舉報等方式,阿蕊到老劉所在公司總部「討說法」,希望通過婚姻來穩固這段感情。

老劉決定「破財消災」。幾輪談判後,老劉說要給阿蕊「3個國企工作崗位及200萬元補償」。但支付200萬元補償款後,老劉報案了。

阿蕊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給妹妹出主意的阿康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但由此引發的論爭,還在持續。

變味的相遇

老劉和阿蕊都是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人。2024年10月23日,阿蕊父母及嫂子阿萍通過展示老劉和阿蕊的聊天記錄、判決書等,向紅星新聞講述這二人間愛恨情仇的演變史。

2017年3月,阿蕊來到一家工程諮詢公司工作。當時,這家公司急需一名派駐剛果(金)的員工跟進項目。儘管是臨時工身份,但薪酬較優厚,時年26歲的阿蕊決定「闖闖」。

阿蕊的成功入職和阿康的作用分不開。阿康和老劉的兒子阿樂是高中同學,原本關係不錯。一開始,阿康也是阿樂推薦給其父做司機的。

阿蕊供述,她到剛果(金)工作時,時年53歲的老劉經常通過微信視頻、語音、電話和她聊天,還聲稱自己已離婚並向她表白,阿蕊最終被征服。2017年8月29日,以工作為由,老劉讓阿蕊去公司找他。隨後,在公司公寓,他們發生性關係,「事後,他給我買了避孕藥」。

一份(2022)京02刑終245號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下稱《裁定書》)記載了阿蕊的陳述。當天,阿蕊就意識到老劉還沒離婚,因為「他接了小玲的電話」。小玲是老劉的第二任妻子,和他在同一公司上班。但老劉表示「將努力和小玲離婚」。

之後,阿蕊和老劉提出分手,老劉不同意,阿蕊也狠不下心來。就這樣,他們分分合合中繼續在一起。

《裁定書》披露,此後,在剛果(金)以及秦皇島市盧龍縣、北戴河等地,他們多次發生性行為,但「每次都吃避孕藥」。

2018年4月以後,以身體有病和遇到經濟危機為由,老劉與阿蕊的聯繫越來越少,阿蕊感到「不對勁」。

真與假的對碰

微信聊天顯示,阿蕊使用名為「小爺」的微信和老劉名為「人在旅途」的微信進行聊天,微信記錄阿蕊自2017年12月17日成為老劉微信好友至2018年8月5日被拉黑的聊天內容。

「小爺」是阿蕊的小號,裡面好友不到10個。兩個微信號成為好友後,老劉給她發的第一條信息只有一個字「寶」,阿蕊說「我難受」,老劉回「哎呀,我知道你心情不好受」,緊接著是個哭喪著臉的表情包。阿蕊說:「為啥要讓我這樣?是我做得不夠好,你才不能對我專一嗎?」

彼時,他們正經歷些不愉快。不過,和很多分分合合的情侶一樣,他們很快又好起來。

好起來時,他們有說不完的話。2017年12月20日凌晨3點57分,兩人語音通話,微信顯示,他們聊了79分30秒,隨後還追聊6分29秒。

對話中,他們頻繁使用老公、老婆稱呼彼此。阿蕊說,「叫老公不僅僅是一種稱呼,更是一種責任。」她還把自己的微信頭像換成了老劉的照片。

老劉說他這輩子認定阿蕊是他的「終身依靠」,還說要和阿蕊生寶寶,甚至「生兩個」,且孩子名字都起好了……

在阿蕊的母親紀姨看來,這一開始就是騙局。

紀姨說,阿蕊到剛果(金)不久,老劉就給她打電話,想把阿蕊介紹給他兒子阿樂做媳婦,但紀姨沒答應,「我閨女可優秀了,大學學的是畫畫,沒談過戀愛,哪能嫁個離婚還帶孩子的?」

沒多久,老劉又給紀姨打電話:「姐,又有人看上阿蕊了,是個46歲的『重慶人』,帶個12歲的孩子,很有錢!」紀姨聽後著急了:「你閉嘴吧,阿樂比她大幾歲,我都不同意,我能同意她嫁給個46歲的?」

總之,在老劉推薦中,那個「重慶人」很有錢。「有多少錢?我們要一千萬元,他能給嗎?」紀姨隨便報個價,想嚇退對方,但老劉表示「沒問題」,紀姨繼續抬價「兩千萬!」,對方還是說「沒問題」。與此同時,老劉給她發來「重慶人」的照片。紀姨還是拒絕了。

真正見到「重慶人」是2019年1月的一天。紀姨說,老劉約她在北京見面,在一小別墅內,老劉直言「重慶那人」就是他,「放心,我會對她負責,和她結婚,給她買房,再給幾十萬做生意。」

感到「腦子要炸了」的紀姨心一橫,「一要結婚,二要給兩千萬元——哪天你先走了、不在了,我女兒還能抱著兩千萬過日子。之前你冒充重慶人時,也說過給兩千萬的呀。」

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老劉沒有就這些細節證實或證偽。他指責阿蕊一家:「一開始就是個坑,就是個圈套,我和阿蕊處的時間不長。」

罪與罰的論爭

地下戀情公開後,2019年2月25日,阿蕊在北京看病期間,老劉讓其一家在北京某大廈的公司總部和自己「談善後」。兩天後,在北京西站旁的酒店內,雙方繼續商談解決方案。

阿樂透露,阿蕊當時提了幾點要求:1.老劉離婚,與阿蕊結婚;2.如果不結婚,給阿蕊兩千萬元賠償;3.給阿蕊及阿康夫婦解決國企正式工作;4.當著阿蕊面,老劉打其妻子小玲100個嘴巴……

據紀姨透露,老劉當時曾提出給阿蕊一套房,再加幾十萬元做生意,「這不比打工好嘛」。但阿蕊只想結婚,所以商談沒有結果。

隨後,老劉帶來的中間人老張對紀姨等人表示,這事老劉做得不對,希望他們幫忙勸勸阿蕊。「不要和老劉結婚,可向他要三五百萬元,但不要太多。」老張說,這樣可以把老劉「打疼」,但不至於「打死」。

老劉也讓紀姨和阿康勸阿蕊放棄結婚念頭。「叔求你了,慢慢勸丫,你把丫的工作做好了,叔會感激你一輩子。」老劉告訴阿康。嫂子阿萍補充說,「丫」是老劉對阿蕊的暱稱。

但阿蕊不甘心。2019年4月,阿蕊向相關公司舉報老劉。2019年5月,老劉及朋友約阿蕊一家在盧龍縣大酒店商談。這次,阿蕊授意阿康提出的賠償金為600萬元,說是給阿蕊買房的錢。

商談後,老劉稱「回去和家裡商量」。但商量沒結果,阿蕊在2019年6月又一次舉報老劉。約在2019年7月13日,老劉約阿蕊在辦公室談。

阿蕊透露,老劉當時稱對不起她,願賠償,但需簽《分手協議》。協議內容是:老劉給阿蕊200萬元後,阿蕊不再向老劉及其家人索要賠償,不再相互騷擾和告他,且撤回已舉報內容。

阿蕊認可200萬元的賠償金額,但拒簽協議,因為「像賣身契」,「這是對我的侮辱」。

2019年7月14日,老劉給阿蕊轉款50萬元。2019年7月24日、26日、29日老劉又給阿蕊分別匯款50萬元、58萬元、42萬元。

紅星新聞從阿蕊辯護律師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看到,後三筆共計150萬元的匯款中,老劉每筆都備註「補償款」。

2024年10月24日,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老劉承認匯款備註有「補償款」,但他說:「這不是自願的,對方逼我、威脅我,要求我這麼寫的,其實我一分錢的補償都不想給。」

老劉描述,截至2019年7月底,他給阿蕊支付200萬元後,阿蕊還通過發抖音等方式罵他妻子及妻妹。他警告阿蕊說,她提的條件他都做到了,但阿蕊還是頻繁發簡訊罵他。

阿蕊家人稱,事實上,「國企3個工作名額」還沒落實。2019年10月,阿蕊又打市長熱線投訴相關單位領導不作為,相關單位因此聯繫老劉所在的集團要求妥善處理,集團方面也因此督促老劉處理此事。最後,老劉選擇了報警。

2019年12月16日,阿康和阿蕊兄妹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北京市警局豐臺分局刑事拘留。

2022年6月23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阿蕊、阿康通過舉報方式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處罰。

據此,豐臺區人民法院認定阿蕊和阿康均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同時分處罰金十萬元和三萬元,還責令阿蕊、阿康退賠老劉人民幣二百萬元。

阿蕊和阿康對判決不服並上訴。2022年11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書》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理由是:一、阿蕊、阿康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二、阿蕊、阿康實施以舉報相威脅,向老劉索要錢財的行為。三、阿蕊舉報老劉以及阿蕊、阿康多次威脅繼續舉報老劉的行為與老劉給予阿蕊錢款的行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阿蕊、阿康及辯護人不認可這些說法。他們認為,首先,老劉給予阿蕊的感情補償金,屬民事贈予,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

「阿蕊與老劉系婚外戀愛關係,在得知老劉無法給予其正常婚姻生活後,採用哭鬧、舉報、投訴等方式系逼迫老劉與其結婚,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老劉財物的目的。」阿蕊辯護人表示,在舉報老劉前,阿蕊從未向老劉主動索要錢款,亦從未表達過「如果不給錢就實施舉報行為」。

微信記錄顯示,在關係親密期,老劉曾多次給阿蕊發紅包,但她從未接收。老劉要給她買房時,她也拒絕了,認為這些東西「不重要」,「我看重的是你這個人。」

紀姨說:「老劉對阿蕊造成傷害又不能給其婚姻,之後主動提出給補償款予以彌補過錯,大家才順著這個思路去談,但最後又把我倆孩子都送進去,這讓人難以接受。」

「作為阿蕊的哥哥,阿康發現妹妹被欺負後,安慰妹妹的同時,支持甚至幫她出主意以獲得補償,這符合人之常情,他不可能對妹妹不聞不問。」阿萍說,這200萬元,阿康沒有從中獲取分文。

紀姨說:「阿蕊舉報老劉主要是感覺被騙,想報復,目的不是敲詐勒索。」為此,她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再審。

2024年8月29日,北京市高院經審查後認為,一、二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足以認定,同時認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駁回再審申請。

名為「法治應生」的自媒體號曾就此案深入分析,其認為,此案不宜定罪,理由有:一是阿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二是阿蕊儘管實施舉報行為,但不具備現實急迫性,不屬於刑法上的敲詐勒索行為。

記者了解到,《法治應生》主理人是黃應生,此前是最高法院法官,曾任最高法調研室刑事處副處長。

紀姨說,她希望大病一場,醒來已是五年後。這樣,已關押五年的阿蕊屆時也已出獄。

「我已退休了,最近摔了一跤,正住院,有點半身不遂了。」在北京,老劉婉拒了紅星新聞當面進一步採訪的請求。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紅星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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