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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被中共驅逐出境回加拿大還會再判刑嗎?

華人在加拿大出任檢控官的人可能鳳毛麟角,很多人對此好奇。最近一位安省華人檢控官利用假期期間在網絡上專門開貼回答網友的問題,吸引了很多人,回答了網友近百個問題,其中就包括如果吳亦凡被中國驅逐出境回加拿大還會再判刑嗎?

小紅書網友@皮皮發帖說:安省Provincial offences檢察官你問我答!

@皮皮先介紹了自己的背景:今年Queen’s法學院JD畢業,現在Sudbury Crown Attorney’s Office 刑事部門articling。負責全部Sudbury和周邊城鎮,原住民保留地的provincial offences, part III案子的檢控。案子主要包括較嚴重的交通違法,比如特技駕駛,疏忽駕駛(致傷致死),動物福利(虐待動物),犬主人責任違法,酒類葉子違法等。另外也做一些刑事案件的research。

放假無聊,所以ask me anything! 當然,不會提供任何個人法律建議。

針對網友提問的吳亦凡被中國驅逐出境回加拿大還會再判刑嗎?

作者回覆說:這個我估計加拿大不會公訴。我不記得吳案的受害人是否是未成年了,也不記得是性侵還是嫖娼。總之如果涉及未成年,那麼是有可能會起訴。然而因為時間久遠中國執法機關也不太可能會傳遞證據給加拿大,證人也很難去加拿大作證。考慮到吳已經服刑,加拿大檢方考慮各種因素不太可能會提起公訴。當然以上是我個人分析,顯然不代表任何組織和其他個人的意見。

有網友問:什麼情況下檢察官可以撤訴/不起訴?

作者回覆說:簡單說,只要檢察官覺得繼續檢控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者案子證據不足以定罪,都可以撤訴。當然這個自由裁量權很高,考慮因素也很多。

有網友問:為什麼近幾年偷車這麼猖獗? 甚至很多是累犯,檢方在打擊過程中有什麼阻力?

作者回覆說:我這個菜鳥回答不了這麼高級的問題啦。我覺得警察如果能破案,我不覺得檢方有什麼阻力。要說有什麼影響,就是公眾關注度高的案子,檢方更是會派王牌,努力把案子做實。

有網友問:有的poa的crown是不是paralegal背景?

作者回覆說:各個地區辦公室不一樣。理論上POA是不需要bar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辦公室由articling student負責全部的part III POA cases。有的地方由全職Crown負責的話,會由municipality自己的或者外包的律師或者paralegal來做prosecution。

有網友問:小超速罰單申訴會有機會嗎?

作者回覆說:每個地區做法不同,可以試試聯繫檢察官,可能可以early resolution。

有網友問:請問最高法院民事訴訟開庭前的mediation階段,如果達成協議還可以撤訴嗎?

作者回覆說:抱歉民事不太熟悉。

有網友問:請問assault/sexual assault的case去superior court的多嗎?一般是為什麼轉到superior呀?

作者回覆說:如果Crown elect indictable就會去SCJ。只有SCJ能hear indictable。原因不好說,因為Crown選擇以indictable起訴的原因有時候不只是因為犯罪的嚴重程度。我對這些案子還沒什麼經驗,說的可能不對。

有網友問:請問unsafe drive move是什麼罪名啊

作者回覆說:Unsafe Move Lane or Shoulder這個嗎?就是一個交通違規,可以網上查查就好。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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