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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起紐約市橫穿馬路合法 交通局警告:合法不等於安全

紐約市存在一種常見的行為,只有當它變得合法的時候,人們才意識到此前原來是「非法的」。因為當它不合法的時候警察也幾乎從來不對此執法。這種行為就是有些市民每天都有幾次的——橫穿馬路。

去年9月,市議會以多數票通過了將橫穿馬路合法化的提案,規定在斑馬線外或違反交通號誌過馬路的行為「合法化」。這個法律將於今年4月7日生效。

根據警方數據,在橫穿馬路為「非法」、違者罰款250美元的時期內,警方的執法力度很小,偌大的紐約市對此幾乎一天只開出一張傳票,以至大街上到處可見橫穿馬路或者斑馬線線上闖紅燈的現象。

交通局新規定稱,允許行人在任何地方合法過馬路,包括在有標記或沒有標記的斑馬線外,並允許違反交通號誌過馬路;它將使通常所說的「亂穿馬路」行為合法化,並規定闖紅燈或在人行道外的任何地方過馬路都不會違反行政法規,因此行人不再會成為傳票的對象;該法案還要求交通局開展有關城市道路上行人和機動車、自行車和其它行動裝置司機的權利和責任的教育活動。

但交通局是不同意這個提案的,其代表曾在公聽會上表示,「在過去五年中,有200人在穿過街區中間或違反信號燈時喪生,占所有行人死亡人數的34%。」

所以,盡避橫穿馬路不受法律制裁了,但當局仍提醒市民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還是不要橫穿馬路,並且行人仍可能因橫越馬路引發的事故而承擔民事訴訟責任。◇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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