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剛警官辦了不少案子。2025年春天,他把自己辦進去了。
3月25日下午,臨沂市紀委監委發了條消息:
沂南縣警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王成剛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消息很短,事兒不小。因為王成剛這個名字,連著一樁在臨沂拖了八年的命案——二蘇案。
2017年,王成剛還是沂南縣警局刑事偵查大隊的教導員,主持工作。那年冬天,沂河裡撈上來一具男屍,手腳被綁,還繫著磚頭。死者叫蘇慶春。
很快,同村的兩個遠房親戚,蘇紀峰和蘇曉峰,兩個快70歲的老頭,被鎖定為嫌疑人。王成剛正是這起案子的全程主辦人。
據後來家屬和律師的控訴,王警官和他的同事們,為了破案,手法相當利落:
隱匿了白天清晰的監控視頻,只拿出晚上模糊的光點說事。
採用了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硬是從倆老頭嘴裡「問」出了殺人、沉屍、沉船的全套供述。
案子迅速告破,王警官後來也高升了,當上了經偵大隊長。
只是,被他辦進去的兩個老頭,蘇紀峰和蘇曉峰,一個生於1949年,一個生於1950年,至今還在看守所里。他們被臨沂中院兩次判了故意殺人,現在一個死緩,一個無期。
1
王成剛進去了。但在他之前,當年指揮這起案子的頂頭上司,早就進去了。
2017年案發時,沂南縣警局的局長叫劉星。蘇曉峰在法庭上哭訴過劉局長親自審訊他的情景:
踢我、扇我巴掌,我往外吐血,他說我吐的噁心。
這位劉局長,後來調任臨沂市警局河東分局當局長。2020年12月,官方通報:
劉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罪名一長串,貪污、受賄、違反各種紀律。網上還能搜到他情人的判決書,一個比他小22歲的女輔警,幫他收了50萬。
一個警局長,把自己活成了段子。
有這樣的局長,這樣的隊長,難怪家屬說:
這樣的公安,不辦理冤錯案才是意外。
只是劉星落馬的原因里,沒提他在「二蘇案」里的刑訊逼供。王成剛現在進去了,通報里也沒明說是不是因為「二蘇案」。
但他們都進去了。
2
說回2017年11月。沂河裡的那具屍體,蘇慶春。
他被發現時:
身著黑色外套,頸部套著白色尼龍繩,雙手被黑色布繩反綁在身後,雙腳踝也被黑繩捆住並繫著一塊空心磚。
蘇紀峰和蘇曉峰被抓後,很快就認罪了。公安給出的故事版本是:倆老頭晚上收網沒啥收穫,去偷蘇慶春網箱的魚,被發現後遭辱罵,遂起殺心。蘇曉峰划船靠近,蘇紀峰掄起木棍猛擊蘇慶春後腦,一擊斃命。然後綁石頭沉屍,再把蘇慶春的船弄沉。
情節完整,邏輯閉環。
但疑點從一開始就像沂河裡的水泡,咕嘟咕嘟往外冒。
兩位老人見到律師就喊冤,說被打了,不讓睡覺,被逼著認罪。可證明刑訊逼供的錄音錄影呢?警方說:
派出所當時停電,無法同步錄音錄影。
但是,紙質列印筆錄卻有。
律師問:
停電了,怎麼列印出來的?
後來,警方補一個說明:
監控和印表機不是一個線路。
檢察院說,雖然頭兩次沒錄影,但後來在看守所錄了,口供穩定,能用。
一審開庭,倆老人想當庭翻供,被法官頻頻打斷。最後,蘇紀峰死緩,蘇曉峰無期。判決書認定:
二被告人被刑訊逼供的辯解不成立。
3
案子判了,但家屬和律師沒放棄。前後七位律師接力辯護,都堅持無罪。他們發現,這案子幾乎就是個口供案,物證鏈條千瘡百孔,甚至互相打架。
警方只提供夜晚模糊的監控,一個移動的光點(據說是頭燈),以此推斷作案時間和路線。
辯方質疑為何不提供白天同一角度的清晰錄影進行比對?
檢方說,是「根據案件關聯性調取」:
這種選擇性取證,指向性明顯。
監控顯示,倆老頭晚上收網比白天下線多用了約30分鐘。
控方說,這30分鐘就是作案時間。
辯方做了模擬實驗,證明晚上收網因為光線、操作等原因,多花半小時是常態,根本沒空殺人拋屍。
警方也做了實驗,找了個年輕漁民在白天快速划船,證明時間夠用。
律師說:
讓年輕漁民在白天替代眼花手慢的老人在夜間操作,這樣的實驗毫無可信度!
一審判決依據法醫鑑定,死者胃內「充滿食物」,推斷死亡時間是飯後1小時左右,正好落在控方認定的作案時間段。
但是,卷宗里配的照片卻標註「胃內空虛」:
文字和圖片南轅北轍。
幾年後,警方又補充了一張「胃內容物」照片,說:
之前標錯了。
這張遲來的、模糊的照片,來源成謎,內容不清,更添疑竇。
該案的兇器,按口供是根木棍,隨船沉了。
但警方始終沒找到。
殺人兇器,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一個叫巴成發的獄友作證,說蘇紀峰在看守所向他承認了殺人。這是唯一的人證。
但律師發現,巴成發的筆錄簽名是警察代簽,理由是:
他不會寫字。
可後來視頻提訊時,巴成發:
自己簽了名。
以上這些打架的證據,在一審都被強行統一了。
4
二審在山東省高院開了五天半。
這次,法庭給了被告和律師更充分的時間。
家屬做的模擬實驗視頻也當庭播放了。
獄偵耳目巴成發也通過視頻出庭接受了質證。
庭審的細節,讓一審判決的根基搖搖欲墜。
2022年10月,山東高院裁定:
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案子又回到了臨沂中院。
為了尋找真相,蘇家和蘇曉峰家公開懸賞50萬尋找真兇。
5
臨沂這片土地,似乎特別盛產這種荒誕的司法故事。
任艷紅案,農婦被指投毒滅門,兩次判死緩。
起因是:
臨沂警方找了個算命先生,算出她是兇手。
她被關押8年後,無罪釋放。
張志超案,15歲中學生被指姦殺女同學,判無期。沒有物證,時間對不上,全靠刑訊逼供誘供。關押近15年後,無罪釋放。真兇至今未找到。
當年,臨沂警方騙他說:
未成年人不用判死刑。
賀法田案,村霸1987年持槍殺人判十年,結果一天牢沒坐,紙面服刑。37年後,再次殺人。
當年為何沒服刑?
臨沂公安機關說:
因當時辦案人員亡故或年老記憶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
抓錯的往死里關,該抓的查不清。這司法生態,有點東西。
值得一提的是,「二蘇案」的檢察官朱學珍,也曾是張志超案的公訴人。
據說她在法庭上,不管是對當事人、對法律、對事實、對證據:
她經常會發出輕蔑地笑。
「二蘇案」的一審法官陳剛,也曾審理過任艷紅案。
套路相似,堅決維護偵查結論,盲信筆錄,否定刑訊:
在臨沂,辦冤案的人,似乎總能在下一個冤案里找到熟悉的位置。
6
刑警隊長王成剛進去了,警局長劉星早就進去了。
當年參與「二蘇案」刑訊逼供的副政委曹繁榮、警察李文杰、麻海亮等人,還在外面。
檢察官朱學珍還在給其他檢察官講課。
法官陳剛還在繼續審案。
炮製冤案的流水線,似乎從未停歇。
2025年3月21日,發回重審的一審判決,在臨沂中院再次敲響。結果呢?
蘇紀峰、蘇曉峰,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
蘇紀峰從死刑改判死緩,蘇曉峰維持無期。
八年關押,兩次庭審,無數疑點,等來的就是這個。從死刑到死緩,看似輕了一點,家屬卻看穿了門道:
這樣它們兩家就可以規避最高法院來死刑覆核這個案件了。這種卑鄙的手段,它們在任艷紅案中也使用了。
判死緩,只需山東高院核准,最高法的陽光,就照不進來了。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這操作,臨沂司法界堪稱專業。
兩位老人當庭表示不服,堅決上訴。家屬說,這結果,他們早就預測到了。在他們眼裡,臨沂市中級法院和檢察院:
論製造冤案的能力,它們兩家是最專業的,先後辦錯了全國著名的任艷紅案、張志超案、焚童案,本案只是它們兩家炮製重大錯案的又一力證。
他們說,辦案人員從不認真審視事實:兩個七旬老人有沒有時間殺人沉屍?有沒有力氣在黑夜裡抱著幾十斤的水泥磚飛跑?屍體到底怎麼捆的?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口供穩定,案子閉環。
家屬還提到一個細節,宣判時,審判長陳剛捧著判決書的雙手:
在發抖。
陳剛法官,何許人也?他審過任艷紅案,審過焚童案,如今又審「二蘇案」。辦了一起又一起後來被證明是錯案的案子,不僅沒被追責,反而:
一路高升,從副庭長升到了庭長。
這就是臨沂的司法生態:
一個自我循環、自我肯定、自我嘉獎的冤案宇宙。
犯錯的人步步高升,喊冤的人日漸衰老。
重審程序本身,也被家屬指為「糊弄鬼」。還是那個審判委員會做的決定:
自己審自己,怎麼可能推翻自己?
開庭前,法院就宣布,附帶民事判決已經生效,等於提前認定了犯罪事實。這場重審,不過是走了個過場。
現在,皮球又踢回了山東省高級法院。兩位老人,蘇紀峰和蘇曉峰,一個76歲,一個75歲,在看守所里已經熬了八年。體弱多病,風燭殘年。
八年前,他們只是沂河邊兩個普通的打魚老頭。
八年後,他們成了這個冤案宇宙里的悲劇主角,名字和任艷紅、張志超排在了一起。
臨沂的土地上,這樣的故事似乎總在輪迴。
有些人,註定要用一生去證明自己的清白,或者,用一生去等待一個永遠不會到來的道歉。
不知道兩位老人,還能不能等到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天。
想起一句話:
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下劣兇殘到這地步。
只是這惡,有時並非來自張牙舞爪的兇徒,而是來自那些穿著制服、手握法槌、口稱「人民」的人。
他們冰冷地運轉著一台碾碎人生的機器,面無表情,甚至,帶著微笑。
沂河的水,依舊向東流去。河底的淤泥,掩蓋了多少秘密?岸上的看客,又能記住多久?這世上,或許真有兩種悲劇。一種是好人蒙冤,一種是壞人橫行。而臨沂,似乎兩者都不缺。
寫於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