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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料!楊蘭蘭或靠認罪保命,不坐牢?結局要反轉?

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旅居雪梨的自媒體人司馬庫,8月14日在節目中從司法的角度分析了楊蘭蘭可能面臨的法律制裁。

司馬庫認為,楊蘭蘭在8月15日的首次庭審中,最明智的選擇是直接認罪,而不是堅持無罪辯護。他強調,早期認罪不僅可以獲得新州法律允許的最高25%量刑減免,還能讓法官感受到她的悔罪態度,從而在量刑時給予更輕的處罰。按照他的推測,如果楊蘭蘭沒有案底,積極賠償受害者,並配合庭審,很可能只會被判緩刑,吊銷駕照幾年,外加罰款或社區服務。由於罰款在不入獄的刑罰中屬於最高等級,他認為法庭傾向於選擇罰款。同時,她還會被強制安裝酒精連鎖裝置,防止再次酒駕,這樣基本就能回歸正常生活。

但司馬庫也提醒,如果選擇無罪辯護,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幾乎肯定會輸,還會失去認罪減刑的機會。法官會認為她缺乏悔罪之心,從而判得更重,甚至可能被立即收監9到18個月。當然,除非出現重大程序錯誤、發現車輛機械故障、酒測儀器失靈,或者有新證人證明受害者也在酒駕,否則無罪辯護幾乎沒有勝算。

司馬庫自稱,從高中起就義務為中國留學生提供法律援助長達十年,與澳洲警察、檢察官「鬥爭」,幫學生們「脫罪」。

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分析,然而,這一判斷存在明顯風險。首先,受害者George Plassaras的傷情極其嚴重——骨盆粉碎、脊柱重傷、多根肋骨斷裂、脾臟破裂且可能截肢。這類「毀滅性傷害」在新南威爾斯州司法慣例中,往往推動法院判處即時監禁,即便初犯也難逃實刑。其次,楊蘭蘭拒絕呼吸分析,根據NSW法律,該行為等同高濃度酒駕,不僅構成量刑加重情節,還會被法官解讀為缺乏悔罪態度,與司馬庫設想的「積極配合」條件相矛盾。第三,案件已引發國際關注,涉案人身份與財富來源充滿爭議,在輿論和司法公信力雙重壓力下,法院輕判的操作空間將被壓縮。

王篤然指出,此外,司馬庫的長期法律援助經驗,主要集中在幫助中國留學生處理輕罪或初犯案件,與當前這種涉重罪、高曝光度案件的可比性有限。他自述的「幫人脫罪」經歷,雖然顯示出法律實務的操作技巧,但其立場天然偏向辯護策略,而非中立的法律風險預測。公眾在參考時,應認識到該案存在不可控的政治、輿論及個案變量,僅依賴新州量刑慣例和辯護視角,可能低估實際情況。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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