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警察利用職務售賣5千個人信息。(網絡截圖)
福建一名90後警察利用職務之便,從公安內部網站盜取公民個人信息,以每條80元的價格售賣,9個月內導出近5000人的數據,包括近600條公民住宿信息,被判刑一年八個月,引發熱議。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份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法院2024年判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決書顯示,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李某甲(1994年生)利用工作職務便利,通過公安部雲搜平台查詢公民個人信息,並使用光碟導出到外網電腦,以每條人民幣80元的價格通過Telegram販賣給上線「灰某某」(另案處理)。
根據中共公安部雲搜查詢日誌,在上述期間被告人李某甲的數字證書查詢操作88985次,導出4978人的數據,其中包含公民住宿信息570條,非法獲利人民幣50000元。
李某甲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罰金5萬元。
該案例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多數網友認為判刑太輕,質疑判決不公平,「判的太輕了」「對這種監守自盜就該狠狠打擊,畢竟危害很大」「導出4978人的隱私數據並進行販賣,才判刑一年八個月」。

(網絡截圖)
有的網友質疑中共公安內部監管形同虛設,「80塊就能開盒一個人」「知道緬北詐騙為啥知道你的個人信息了」、「公民隱私形同虛設」「常規操作,大多數泄露不就是這種內鬼嗎」「一年半查詢記錄這麼多次,居然沒人管,也是牛的」「9個月內近9萬次異常查詢未觸發預警」「也就是說如果我想查該民警所在警局局長的開房信息,給這個民警80元就能搞定?老百姓的實名也能成為你們發財的路子?」
一律師在微博介紹,自己去年就代理過類似的案件,「去年我也代理過一個關於民警售賣公民信息的案件,那個民警剛工作沒幾年年,每次收取費用500左右,把公民信息提供給同案一個罪犯,涉案金額也超過5萬元。也是判了不到兩年」。
帖文說,「案件咋發現的呢?有個人經常打媳婦,媳婦受不了就外去打工了,這個人花3000元定了他媳婦的位,然後去杭州把當地打工的媳婦打傷了,杭州公安一查,就把他買公民信息的線索提供給河南,就此案發。」

(網絡截圖)
有網友說,警察濫用職權、監守自盜這種事情在中國非常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