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深圳騰訊總部。(Jade Gao/AFP)
近日,澎湃新聞影子調查隊的一則調查視頻在騰訊視頻號遭遇「屏蔽」處理,再次引發外界對平台內容審核機制的質疑。
澎湃新聞11月14日的評論文章《隨意屏蔽新聞報導,騰訊何以成了媒體的「總編輯」》,通過「肖像權爭議」和「屏蔽」行為,深入探討了平台權力、新聞自由與內容治理的深層矛盾。
文章表示,11月13日,澎湃新聞影子調查隊發布了一則調查某知名品牌奶粉涉嫌篡改數據、帶貨主播違規「宣傳增高」的新聞報導。視頻發布僅一個多小時後,因不明來源的投訴,被平台認定「侵犯肖像權」,並被「屏蔽」(僅發布者可見),無法傳播,實質效果幾乎等同刪除。
文章引述《民法典》的規定:新聞報導中「不可避免」使用公開影像,不屬於侵權,無需本人同意,認為騰訊以「肖像權」為由屏蔽新聞報導,被認為完全缺乏法律依據。而影子調查隊視頻號已通過騰訊的紅V機構認證,具備新聞採編資質。
澎湃新聞的文章指出,這已是該帳號第二次遭平台屏蔽,並質疑平台投訴機制正變成「軟封堵」工具。「平台是否有權在收到單方面投訴後,直接刪除或屏蔽新聞內容?」投訴來源不明,平台不核實內容真偽、不審查合理性,直接用技術手段讓新聞「消失」,這使投訴機制被濫用,成為部分利益方規避輿論監督的工具。
文章表示,在此次事件中涉嫌虛假宣傳的奶粉廣告依然存在,揭露問題的新聞卻被「處理了」,「這是對新聞專業權威的弱化,也是技術權力越界的表現」。
文章表示,每一篇調查報導背後都有記者的實地調查和機構的責任承擔。而平台作為信息基礎設施,應承擔平台責任,而不是代替編輯、代替監管,決定新聞「是否存在」。新聞機構要承擔新聞責任,平台也應承擔平台責任。平台不是新聞媒體的「總編輯」,也不應該成為「總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