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示意圖。圖:翻攝自騰訊網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其官網的海外法律專員(Legal Attaché,簡稱 Legat)頁面中,對全球駐外辦公室的業務範圍進行分類。網站顯示,FBI在「台北」欄位,將當地聯絡窗口標示為「American Embassy」,並在「Nation covered」欄位明確寫上「Taiwan」。然而,台灣事實上並不存在美國大使館,美方依《台灣關係法》在台設置的是「美國在台協會」(AIT),現任處長谷立言職稱為「Director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並非大使(Ambassdor)。
根據使用者提供的 FBI官網前言,Legat的設置目的在於協助美方與各地的執法、情資與安全部門建立合作,並強調這些單位在全球超過「180個 countries, territories, and islands」運作。也就是說,FBI在此分類中使用的「country」「territory」「nation」,涵蓋範圍遠超過主權國家,顯然具有高度彈性,並非國際法上的「state」主權國家的概念。

FBI官網上明確分類country、territory、nation三個詞彙為不同概念。圖:翻攝自 FBI官網
使用者提供的截圖同時顯示,中國的 Legat標示為「Beijing, China」,其「Nations covered」欄位列出 Hong Kong、Macau、Mongolia和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而香港 suboffice的範圍則同樣列為 Hong Kong、Macau。這說明 FBI在執法合作邏輯中,將台灣、香港、澳門等地視為「獨立於中國的司法管轄區」,各自列出業務範圍,並未將其併入中國欄位之下。

從香港的例子中也可以了解 FBI在使用「Nation」一詞的語境,「大使館」的出現可能為誤植。圖:翻攝自 FBI官網
然而,美國外交架構仍維持既有政治紅線。AIT官網上谷立言職稱是 Director,而非 Ambassador;AIT也未被升格為 Embassy。換言之,美國在「外交承認」上仍遵守其一中政策,不承認台灣為主權國家,但在安全合作、情報協調、執法分區上,FBI卻以「台灣」作為獨立標示項目,與中國、香港一樣列為一個分區。

谷立言職稱並未改變,美國對台灣依然在《台灣關係法》架構下交往。圖:翻攝自 FBI官網
從政治學角度來看,FBI使用的「nation」並非代表「主權國家」,而更接近「共同體、行政分區或特定司法範圍」。這種分類方式也使美方能在不觸及主權問題的前提下,明確區分台灣與中國,維繫雙邊龐大的安全與執法合作。

FBI官網驚現「台灣大使館」,美國踩一中紅線?圖:翻攝自 FBI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