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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全面收網!宗親會遭封殺 社團全設黨支部

中共民政部近日出台社團新規,明確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等四類分支機構,同時要求符合條件的分支機構成立黨組織,8月1日起施行。分析指出,此舉旨在防範民間以宗親、同鄉、行業為紐帶抱團結社,尤其忌憚姓氏宗親這類天然血脈網絡可能形成的民間力量,反映中共對社會組織控制正持續細化收緊。

中共近日出台社團新規,明確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四類分支機構,其中包括地域性分支和姓氏宗親分支,同時要求符合條件的社團分支機構成立中共黨組織。民政部官員透露,中共此舉是為全面控制社團,防範宗親、同鄉和行業人士通過社團抱團,達到進一步控制社會的目的。

中共官媒央視新聞7月2日報導,民政部近日公布新規,規定民間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社會團體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律責任由設立機構的社會團體承擔。新規還要求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中共黨建工作,並對設立、名稱變更、撤銷、負責人任職、會費、捐贈、財務、印章等作出規定。該規定自8月1日施行。

新規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會員明顯重合及名稱、業務範圍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四類分支機構。新定第4條規定,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成立黨組織;不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按要求開展黨的工作。新規定同時廢止2001年7月30日發布施行的《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

新規定被指扼殺民間社會組織能力

大陸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潘洪思(化名)告訴記者,今年的新規定與二十年前的規定比較,更加嚴厲:「這次新增了政治要求,提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等;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成立黨組織,不符合條件的,也要按要求開展黨組織活動,就是搞活動要有黨支書說了算。」

對比舊規,2001年的規定第4條主要規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應具備的條件,並未出現「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成立黨組織」「開展黨的工作」等表述。2026年新規則把中共黨建要求寫入社團分支機構管理規定。

中國問題政治觀察人士康先生向記者表示,新規定中最關鍵的內容,是禁止設立四類分支機構,並強調中共對社團的控制。他說:「官方的說法是規範社團分支、防止亂設機構,但觸及的是民間社會的組織能力。」

防範姓氏宗親抱團分析:中共懼怕血脈紐帶

康先生表示:「中國的姓氏、宗親社團網絡龐大,在廣東、福建等地,這種分支可以把不同地方的人連繫起來,姓氏宗親可以把血緣和鄉緣關係重新組織起來。中共最怕的是結社結群,就像懼怕家庭教會、懼怕宗教聚會,這些群體一旦出聲,很可能形成一股力量。共產黨從來就怕民間結社,姓氏、宗親是自然血脈紐帶,他們更害怕。」

新規還限制分支機構的名稱和負責人稱謂。分支機構名稱必須冠以所屬社會團體全稱,不得使用「中心」「聯盟」「研究會」「促進會」「研究院」等容易形成獨立機構印象的名稱,也不得隨意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負責人不得稱「會長」「理事長」「秘書長」等。康先生說,這些限制削弱了分支機構對外的獨立性和權威感。

中共近年來持續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管。河南、廣東等地民間機構負責人表示,在中共體制下,社會組織從來不只是公共事務問題,無一不被公安納入政權安全和社會控制領域。上述民間機構負責人說,新規表明,中共對民間社會的控制正在細化。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紀元記者王一波採訪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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