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政部發布新規,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等四類分支機構,並要求符合條件的分支成立中共黨組織。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舉意在壓縮民間自治空間;也有分析認為,當局雖企圖擴大管控,但基層執行力已嚴重衰退,長遠恐加速社會疏離與消極不合作。
新規到底改了什麼?
中共當局近日通過官方媒體公布了這項社團管理新規定,具體內容涉及分支機構的設立條件、名稱限制與黨建要求。
據央視7月2日報導,中共民政部日前發布《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明確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會員明顯重合以及名稱、業務高度相似的四類分支機構。
新規第4條要求,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成立黨組織;不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按要求開展黨的工作。新規定同時廢止2001年7月30日發布施行的《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
中共民政部規定,民間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社會團體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律責任由設立機構的社會團體承擔。
與二十年前的舊規相比,此次修訂最引人關注的變化,在於新增了明確的政治要求,提到堅持中共的全面領導等。
中共為何盯上「姓氏宗親」?
湖北律師鄭文杰表示,中共新規大部分條文主要是圍繞社會團體業務管理進行細化。「有幾個條款,特別是第四條,它透露出赤裸裸的、進一步嚴厲管控民間機構的企圖。」
鄭文杰認為,這部分雖然條文數量不多,卻最能體現當局真實意圖,「它暴露出中共企圖嚴厲地對社會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充斥著微血管那種控制,這個野心非常令人可惡。」
台灣民主基金會前副執行長顏建發分析:「現在中共越來越強調黨管一切,強化對社會的控制,背後反映出中共對民間自發組織缺乏信心,擔心這些組織會成為反對力量的來源。但這種管控目標很難實現。」
他指出,社會中原本就存在三種最自然的人際連結,包括「血緣、地緣和業緣」。
「以宗親為主的血緣團體,會自然形成網絡;地域性的同鄉組織,無論是湖南、浙江,或更小範圍的地方,也都是天然形成的組織型態;職業團體也是一樣,這些都是很自然存在的。」顏建發說。
律師:中共各級官僚體系普遍消極基層執行力嚴重衰退
儘管當局要求分支機構普遍建立黨組織,但受訪者認為,這類安排未必能達到實際管控效果。
鄭文杰認為,早在數年前,當局便已要求律師事務所、商業機構、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建立黨支部,但即使建立黨組織,也難以真正發揮官方期待的控制功能。
他指出,目前中共整個基層行政體系運轉已明顯失靈,「它野心很大,但能力很小」。他說,從中央到基層,各級官僚體系普遍存在消極應付現象。
北京律師張宗憲認為,中共全面控制社會並非始於今日,而是貫穿其整個執政歷史。中共在尚未取得全國政權、仍處於武裝割據時期時,就已經著手摧毀中國傳統社會中具有自治性質的組織。
張宗憲舉例說,中共奪權時曾提出「權力歸農會」等口號,但政權建立之後,「農會基本上連影子都看不到了。」至於城市工會,他認為也早已失去獨立性。

2017年2月11日,福建省連城縣宣和鄉培田古村的村民遊行前在龍頭前祭祀一頭豬。數百米長的「板凳龍」將沿著田園小路蜿蜒前行,穿過鄉村,這是數百年來民間慶祝活動的一部分。(JOHANNES EISELE/AFP via Getty Images)
內部觀察:中共管得越緊人心越遠消極不合作悄然蔓延
多位受訪者指出,這種全面收緊的治理思路,長遠來看恐將付出代價。
顏建發認為,未來可能出現的是普遍性的冷漠與消極不合作,「不服從、不合作,也是一種反抗」。
他表示,任何違背社會自然規律的治理方式,都將付出代價。當越來越多人選擇在「灰色地帶」生存,黨的治理反而會越來越困難。
張宗憲認為,中共面對社會問題,並非透過制度改革化解矛盾,而是不斷加強控制,這將進一步削弱社會與經濟活力,從而出現某種意想不到的局面。
他說,如果國際社會低估中共體制所帶來的長期風險,只著眼於經濟利益,未來一旦中國大陸發生重大變化,其影響可能超越亞洲,波及全球。
張宗憲指出,中國未來數年「可能要過一大關」,相關發展值得國際社會持續關注。
鄭文杰表示,當局正試圖把控制力量延伸至社會每一個角落。不過,他認為,這種全面控制需要龐大的財政和行政成本,「中共現在根本沒這個經濟能力。」
他提到,目前只有中央和省一級行政體系尚能維持基本運作,而中共基層已普遍陷入低效狀態。當局不斷擴大控制範圍,恰恰反映出中共內部焦慮不斷上升,其面臨蘇共末期那種惶恐不安的末世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