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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國際刑警組織曾對疫苗詐騙提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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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席捲全球有幾個不同應對時期,例如第一階段2019年底病毒爆發,許多國家都在溯源(後發現應是起自中國武漢),接著是2020年大流行,各國為之恐慌,世界各地幾乎無一倖免,儘管各國開始祭出程度不一的封控手段,仍快速累積數億病例,還造成上百萬人死亡。接著,2020年12月8日,英國成為第一個推出COVID-19疫苗接種計劃的國家,防疫開始進入「疫苗救援期」。

因為COVID-19造成的確診數、死亡數相當驚人,疫苗自然被當成重要救贖,而就算各國都在搶時間製造、購買疫苗,一開始仍供不應求,尤其加劇了全球因疫情而來的生活恐慌感。另一方面,世界各地民眾雖然對疫苗抱持希望,卻也對接種疫苗的健康風險存疑,以及擔心接踵不夠全面,是否損及群體免疫。總之,回過頭來看,當時儘管有了疫苗避險,多數官方防疫工作仍是焦頭爛額。

也就是在這樣兼及焦慮、混沌的狀態下,便成了詐騙集團利用人性的最好時機。那段時間,新聞上經常可見有人在推銷未經科學證實的草藥抗疫,也有人開始傳播超自然力量和其他精神療法,一度迫使國際刑警組織出面警告,不斷告誡人們不要在網上購買所謂的COVID-19疫苗和治療方法。

另外如美國,由於當時緊急法令之一,包括民眾必須手持接踵疫苗卡,才准予進出公共場合,於是居然是出現了「假接踵卡」,甚至還有護理師涉入,配合詐騙出售偽造的COVID-19疫苗接種卡,或經由職務之便,進入免疫資訊系統(SIIS)輸入假資訊,後經美國檢方偵破,非法獲利竟超過了150萬美元。

至於牽涉金額最大、行徑最囂張的就是「疫苗銷售詐騙」,事態且促使國際刑警組織不得不在2021年8月6日向全球發出警報,提醒各國政府,有詐騙組職正以假疫苗銷售在世界各地行騙。而在國際刑警組織發出警告前,當時全球已有40個國家出現60起案例(其中一例就是南韓大邱市市長遭疫苗詐騙案)。

當時國際刑警組織主要警告,很多國家的衛生部門和醫院人員,在那段時間都收到了所謂疫苗分發邀請,通常對方會聲稱自己代表疫苗生產商,或是負責疫苗分發的政府機構,他們且會主動挑選、直接聯繫潛在買家(類似這次慈濟遭詐騙情節)。正因為當時疫情還在延燒,各國都還在努力防疫,尤其以「疫苗」作為最迫切手段,從而也讓疫苗從生產、交付到推廣的過程,出現諸多「人性」考驗。就像受聘路透社,專門研究政府、企業遭詐欺風險的巴特勒所言:詐騙不僅僅是欺詐——它們還是精心設計的,旨在利用人性。「Covid-19疫苗」,確實提供了詐欺犯一個可以靠鬼話連篇獲利的溫床。

現在按照法務部調查局揭露情事:「即疫苗李姓掮客謊稱自己是上海復星大股東,向慈濟誆稱可協助購買BNT疫苗,並要求比照鴻海、台積電公司支付高額『委託顧問費』,致慈濟人員因急於購買BNT疫苗,誤信其採購BNT疫苗能力,進而支付10.6億給陳姓律師(詐騙同夥)名下的鈺達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如此情節,其實和國際刑警組織當時所發布的警告高度雷同。一場疫情,攪和了很多國家的政治,台灣過去除了因Covid-19帶來一波社會不安,以及疫病、經濟衝擊,我們原來也存在同一輪「疫苗詐騙」的受害案例。

藉由慈濟遭疫苗詐騙事件,我們或許可提出兩個問題。第一,是否是因為台灣(中華民國)受制中國因素,無法成為「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會員國(連觀察員都不是),不只被排除在該組織的全球警察合作網路之外(包括無法直接使用其資料庫或即時交換情資),最終連「國際刑警組織的警告」,台灣都沒有意識到自己也可能在騙局之中?導致當陳時中欲警告對疫苗掮客要有所警覺的同時,多有政治人物會認為他是在「擋疫苗」。

此外,既然李姓掮客、陳姓律師的手法,和國際刑警組織當初所示警內容十分相似,那麼,這次慈濟遭詐騙,是全然「國內行為」,還是背後牽扯了更大的跨國詐騙集團?亦是待證之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上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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